摘要:根据重庆警方通报,被纳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的沈伯洋,正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根据重庆警方通报,被纳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的沈伯洋,正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根据两院等的《意见》,像沈伯洋这样被点名的“台独”顽固分子,其行为可能主要涉及以下两项罪名:
一是分裂国家罪。这项罪名主要打击的是具体组织、策划、实施“台独”分裂活动的行为。根据《意见》,下列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
发起或建立“台独”组织,并策划相关的行动纲领和方案。
试图通过修改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进行“公民投票”等方式,企图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
推动台湾以国家名义参加国际组织和对外进行官方、军事联系,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局面。
在教育、文化、历史等领域系统性歪曲事实,或者打压支持国家统一的力量。
二是煽动分裂国家罪。这项罪名针对的是通过言论、宣传等方式蛊惑人心,散布“台独”思想的行为。
例如,顽固宣扬“台独”分裂主张,或者制作、传播相关的反动宣传品,都属于这个范畴。
根据国台办之前的发布,台湾军方的“心战大队”就曾因长期通过设立网站、制作游戏和音视频来宣扬“台独”,其成员被公安机关悬赏征集犯罪线索。
一旦被大陆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有罪,处罚将会相当严厉,并根据其在“台独”活动中的角色和危害程度来决定:
对于“分裂国家罪”,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将面临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最高可判处死刑。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煽动分裂国家罪”,一般情况下的量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是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犯上述罪行的人,还可能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
他不是第一个。 大陆司法机关近年来已经依法处理了多起涉及“台独”分裂国家罪的案件。不过,针对“台独”分子的法律行动正在持续加强,呈现出常态化和严厉化的趋势。
在沈伯洋之前,已有一些“台独”分子被依法追究。
杨智渊
杨智渊,2024年8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这是《意见》发布后首例适用该罪名审判的案件。
李延贺,笔名“富察”,2025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李延贺
沈伯洋被立案侦查尽管不是首例,但对此人立案侦查,释放出明确信号——国家打击“台独”分裂活动的法律行动正在持续深入,且法网覆盖的范围可能更广。
这明确警示所有“台独”顽固分子,任何分裂国家的言行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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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蜂针蝶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