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笔钱汇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九十年代初了。厚厚的一沓,用牛皮纸信封包着,邮递员交给我的时候,手都有些沉。信封上没有多余的话,只有一行娟秀的字迹,写着我的名字和地址,以及一句“保重”。
那笔钱汇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九十年代初了。厚厚的一沓,用牛皮纸信封包着,邮递员交给我的时候,手都有些沉。信封上没有多余的话,只有一行娟秀的字迹,写着我的名字和地址,以及一句“保重”。
整整二十年,我几乎以为,那个秋风萧瑟的夜晚,那个缩在土炕角落里,像只受惊小鹿似的姑娘,连同她那个含着泪的请求,都只是我做过的一场大梦。
梦里,我守着一个不属于我的妻子,守着一个不能对任何人说的秘密,守了整整七年。村里人笑我没本事,说我陈建国娶了个城里来的“白仙姑”,中看不中用。我只是闷着头,把烟杆在鞋底上磕了又磕,一声不吭。
可梦总有醒的时候。我的梦,是从1971年那个秋天开始的。
第1章 一铺新炕,两个世界
1971年的秋天,高粱都红了头,沉甸甸地压弯了杆子。我们黑山嘴生产队的广播喇叭里,第一次没有播放《东方红》,而是队长王德发含着烟斗、瓮声瓮气地喊话。
“队里的光棍汉们都注意了啊!好事!天大的好事!”
田埂上,歇气的男人们都直起了腰,互相递着眼色,嘿嘿地笑。我也是其中一个,那年我二十四,在村里算是“大龄”了。家里穷,兄弟多,我又是最闷葫芦的一个,说了几门亲事,姑娘一看到我家那三间土坯房,就再没下文了。
王德发清了清嗓子,继续喊:“响应上头号召,为了解决咱们队里男同志的实际困难,也为了更好地帮助知识青年扎根农村,队委会研究决定,把队里剩下的那几个女知青,分配给咱们队里条件合适、表现突出的光棍!”
人群里“嗡”地一下炸开了锅。
知青,那可是城里来的文化人,一个个细皮嫩肉,说话都带着我们听不懂的调调。男知青还好,跟着下地,不出半年就晒得跟我们一样黑。可女知青,那是真金贵,干点重活就喘,风吹一下就病。平时,我们这些泥腿子,跟她们多说句话都觉得唐突。
现在,队里要把她们“分”给我们当婆姨?这事听着,就像地里能长出白面馒头一样,不真实。
“咋分啊队长?”有人扯着嗓子喊。
“抓阄!公平公正!”王德发的话干脆利落,“二十二岁以上,没对象的,家里有独立住处的,都到大队部来!一人一次机会!”
我心里“咯噔”一下,像被什么东西撞着了。我二十四,爹娘前年走了,哥哥们都已分家,那三间土坯房,正是我一个人住。所有条件,我都符合。
那天下午,我鬼使神差地洗了把脸,换了件没打补丁的褂子,也跟着人群去了大队部。心里说不上是紧张还是期盼,就觉得手心一个劲地冒汗。
大队部里,一个大瓦罐摆在桌上,里面是叠好的纸条。王德发挨个点名,上去的人把手伸进瓦罐里搅和半天,掏出一个,展开。有的人当场就咧着嘴笑了,有的人则叹口气,把纸条一扔,骂骂咧咧地走了。
轮到我时,我心脏跳得像揣了只兔子。我把手伸进去,胡乱抓了一个,攥在手心里,滚烫。
“建国,打开看看。”王德发说。
我慢慢展开纸条,上面用毛笔写着三个字:林舒月。
我认识这个名字。她是去年才从上海来的知青,长得白净,戴副眼镜,斯斯文文的,平时不怎么说话,总是捧着一本书看。队里人都说她身子骨弱,三天两头生病,派给她的活儿,多半是记工分、喂猪这种轻省的。
我捏着那张纸,脑子里一片空白。我,陈建国,一个只会侍弄庄稼的泥腿子,要娶一个上海来的文化人当媳妇?
这事就这么定了下来。没有彩礼,没有三书六礼。队里给了我十斤白面,二斤猪肉,几尺红布,就算置办了全部的“婚事”。我哥和我嫂子过来帮我把西屋收拾了出来,盘了个新炕,墙壁用石灰水刷了一遍,又用那几尺红布,剪了两个大红的“囍”字贴在窗户上。
“建国,你小子有福气啊。”我哥拍着我的肩膀,满脸羡慕,“娶个城里媳妇,以后生的娃都比咱村里的聪明。”
我只是憨憨地笑,心里却七上八下的。
“结婚”那天,队里摆了两桌席,林舒月就坐在我旁边。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卡其布上衣,全程低着头,一句话也没说,别人敬酒,她也只是用嘴唇碰一下杯沿。我能感觉到她浑身都在发抖,不是冷的,是怕的。
那顿饭,我吃得味同嚼蜡。
晚上,人散了。我烧了锅热水,让她先洗漱。等她收拾完,我才进去,胡乱擦了把脸。回到西屋,她已经坐在炕沿上了,离我盘的新被褥远远的,缩在角落里。屋里只点着一盏昏黄的DDT,她的影子在墙上被拉得又细又长,看着孤零零的。
我搓着手,不知道该说啥。屋子里的沉默,压得我喘不过气。那两个红色的“囍”字,在DDT下显得格外刺眼。
“那个……天不早了,睡吧。”我憋了半天,才挤出这么一句。
她猛地抬起头,眼睛里满是惊恐,像是受了惊吓的兔子。借着DDT的光,我看到她眼圈是红的,显然是哭过。
我心里一软,停下了准备脱鞋上炕的动作。我们就这么僵持着,一个站着,一个坐着,像两个世界的人,被强行塞进这一方小小的土屋里。
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再开口了,她才用一种带着哭腔的、蚊子哼哼似的声音说:“陈……陈同志。”
“嗯?”我应了一声。
“我……我能求你一件事吗?”她说着,眼泪就顺着脸颊滚了下来,一颗一颗,砸在她的裤子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那一刻,我心里所有的绮念和紧张,都消失了。看着她那副样子,我只觉得心口堵得慌。这算什么“婚事”?这分明是作孽。
我走到桌边,给自己倒了碗凉水,一口气喝干,才觉得那股燥热压下去一些。
“你说吧。”我的声音有些沙哑,“只要我能办到。”
她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我,嘴唇哆嗦着,好半天才说出一句让我往后二十年都忘不掉的话。
“你……你能不能……把我当成你的妹妹?”
第2章 那个不能说的秘密
“妹妹?”
我愣住了,以为自己听错了。这黑灯瞎火的,洞房花烛夜,新分的媳妇,让我把她当妹妹?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林舒月看我没反应,像是鼓起了所有的勇气,从炕沿上挪下来,站到我面前。她比我矮一个头,身子单薄得像阵风就能吹倒。
“陈同志,我知道这个请求很过分,很荒唐。”她的声音依旧在抖,但话说得清晰了些,“今天这事,不是我自愿的,也不是你自愿的,是……是队里安排的。我们……我们根本不认识。”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她。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脸白得像纸,那双大眼睛里,盛满了绝望和恳求。
“我在上海……有对象了。”她终于说出了那个埋在心底的秘密,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我们是同学,他叫李兆辉。我们说好了,等我……等我能回城了,我们就结婚。”
我的心,像是被一块大石头猛地砸了一下,沉到了底。虽然我对这门“婚事”也没什么准备,但作为一个男人,一个被硬塞了个“媳妇”的光棍,听到这话,心里没点波澜是假的。那是一种混杂着失望、尴尬,还有一丝说不清的屈辱的感觉。
原来,她心里早就有人了。
“他家里成分不好,所以……所以他没能跟我一起来。”她急切地解释着,生怕我不相信,“我们一直有通信。他说他会等我。”
我看着她,看着她那双因为激动而更加明亮的眼睛,忽然觉得,眼前这个姑娘,也挺可怜的。她说的对,我们素不相识,就这么被一纸“分配”捆在了一起。对我来说,是多了一个人吃饭;对她来说,可能就是一辈子的希望都断了。
屋子里又陷入了沉默。窗外,秋虫在不知疲倦地叫着,让这屋里的寂静显得更加磨人。
“那你……想要我怎么做?”我终于开口,声音干涩。
听到我的话,林舒月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眼睛里瞬间迸发出一丝光亮。
“陈同志,我求求你,我们只做名义上的夫妻,行吗?”她向前走了一小步,恳切地看着我,“在人前,我是你的妻子,我会尽力做好一个妻子该做的事,帮你洗衣做饭,操持家务,不让你在村里人面前难堪。但在人后……我们就是兄妹。你……你能不能给我一间单独的屋子?东屋不是还空着吗?”
她顿了顿,像是怕我不答应,又补充道:“我不会白住你的。我的口粮,我挣的工分,都归你。我……我还可以教你识字,教你读书看报,好不好?”
教我识字?我一个大字不识的庄稼汉,听着这话,心里五味杂陈。
我看着她,这个城里来的姑娘,在这样绝望的境地里,还能想到用她唯一拥有的东西——知识,来跟我做“交易”。她不是在求我,她是在努力维持自己最后的一点尊严。
我心里那点仅存的疙瘩,一下子就解开了。我陈建国虽然穷,虽然没文化,但还干不出强迫一个姑娘家的龌龊事。
“东屋太破了,窗户都漏风。”我转过身,避开她的目光,闷声说道,“你就睡这西屋的炕吧。我在东屋搭个铺就行。”
林舒听到这话,整个人都僵住了,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你……你答应了?”
“嗯。”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那……那你……”
“我说了,把你当妹妹。”我打断了她的话,走到炕边,抱起那床崭新的、准备给我和新媳妇盖的被子,“你早点睡吧,明天还要出工。”
说完,我抱着被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西屋,把门轻轻带上。
一进东屋,一股霉味和灰尘味就扑面而来。这里以前是堆放杂物的,地上坑坑洼洼。我借着从西屋门缝里透出来的光,找了几块木板,在墙角搭了个简易的床铺,把被子铺了上去。
躺在冰冷的木板上,闻着被子上崭新的棉花味儿,我一夜没合眼。
我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村里人要是知道了,唾沫星子都能把我淹死。一个二十四岁的男人,放着队里分的媳妇不碰,跑来睡杂物间,说出去谁信?
可是,一想到林舒月那双含着泪的眼睛,那副无助又倔强的样子,我就觉得,自己只能这么做。她已经够苦了,我不能再往她心里捅刀子。
一个不能对任何人说的秘密,就在这个秋夜,在我家这小小的土坯房里,生了根。
第二天一早,我醒来时,天还没亮。我轻手轻脚地起来,烧了水,煮了锅玉米糊糊。等我把饭端上桌,西屋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林舒月走了出来,她已经换上了一身灰色的旧衣服,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她看到桌上的早饭,愣了一下,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你……你起这么早。”
“习惯了。”我把一碗糊糊推到她面前,“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她默默地坐下,小口小口地喝着糊糊。我们俩谁也没说话。一顿饭,吃得比昨晚的“喜宴”还要安静。
吃完饭,她主动收拾了碗筷,拿到院子里去洗。看着她在井边忙碌的瘦弱身影,我心里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从今天起,这个叫林舒月的姑娘,就是我陈建国的“媳妇”,也是我的“妹妹”了。我们俩,就要在这个小院里,守着那个秘密,一起过日子了。
这日子,会过成什么样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既然答应了她,就得把这个“哥哥”当到底。
第3章 屋檐下的“兄妹”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了。
我和林舒月,成了一对最奇怪的“夫妻”。白天,我们在人前,尽量表现得和村里其他新婚夫妇没什么两样。我下地干活,她在家洗衣做饭,或者去队里干些轻省的活。晚上回到家,那扇分隔东西屋的门一关,我们又变回了“兄妹”。
她睡温暖的西屋,我睡阴冷的东屋。每晚我都会烧好一大锅热水,让她先洗漱,等她回屋关了门,我再用剩下的水胡乱擦一把。
村里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们这种“相敬如宾”的日子,很快就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最先嚼舌根的是住我隔壁的刘婶。她是个嗓门大、爱管闲事的人。有天她看我从东屋出来,就拉着我神秘兮兮地问:“建国,你跟你媳妇……是不是闹别扭了?咋还分房睡了?”
我心里一惊,脸上却不敢露出来,只能含糊地应付:“没……没呢。西屋的炕头太热,我怕上火。”
这种鬼话,连我自己都不信。刘婶撇撇嘴,一脸“我懂的”表情,拍了拍我的胳膊:“建国啊,不是婶说你。城里姑娘金贵,你得主动点。你看你那媳妇,一天到晚冷着个脸,跟个冰块似的,你得想办法把她焐热了才行啊。”
这样的话,我听得越来越多。男人们在田埂上休息时,会拿我开玩笑,说我陈建国没本事,连个媳妇都“镇”不住。女人们在井边洗衣时,会对林舒月指指点点,说她一个城里来的,架子大,看不起我们农村人。
每次听到这些,我心里都像压了块石头。我一个大男人,被人说三道四倒无所谓,但我怕林舒月受不住。她本来就心思重,人又敏感。
有一次,队里分粮食,林舒月去领我们家的那份。管仓库的会计是王德发的侄子,叫王小栓,平时就游手好闲,爱占小便宜。他看林舒月一个女人家,就故意在秤上动手脚,还嬉皮笑脸地说些不三不四的话。
“林知青,你家建国是不是不行啊?要不,晚上哥去帮你暖暖炕?”
林舒月气得满脸通红,抓着粮袋的手都在抖,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事被回家的社员看到了,传到了我耳朵里。我当时正在地里刨红薯,一听这话,火气“噌”地就上来了。我扔了锄头,拎着根扁担就冲到了大队部。
我一脚踹开仓库的门,王小栓正跟几个人吹牛,看到我这副模样,吓了一跳。
“陈建国,你……你干啥?”
“你刚才说啥?有种你再给我说一遍!”我眼睛都红了,手里的扁担捏得咯咯作响。
王小栓就是个欺软怕硬的货色,看我真急了眼,立马就怂了,结结巴巴地说:“没……没说啥,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玩笑?”我把扁担往地上一杵,震起一片灰尘,“我告诉你王小栓,以后嘴巴放干净点!她是我陈建国的媳妇,你再敢胡说八道一个字,我打断你的腿!”
那天我闹得很大,连王德发都惊动了。他把我狠狠训了一顿,但也知道他侄子不是个东西,最后让王小栓给我们家赔礼道歉,还把缺的粮食补上了。
晚上回到家,林舒月已经做好了饭。两个人的饭桌上,依旧是沉默。
吃完饭,她收拾碗筷的时候,忽然低声说了一句:“谢谢你。”
这是我们“结婚”以来,她第一次对我说“谢谢”。
我愣了一下,摆摆手,闷声说:“没事。你是我……媳妇,我不能让别人欺负你。”
说完,我感觉脸上有些发烫,赶紧转身回了东屋。
那晚之后,我感觉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处处躲着我,有时候在饭桌上,会主动跟我说几句队里的事。
秋收过后,农闲了下来。有一天晚上,我看到她还在DDT下看书,那本书的封面都磨破了。我忽然想起她之前说过的话。
“那个……你不是说,要教我识字吗?”我站在门口,有些不好意思地问。
她抬起头,似乎很意外,随即眼睛亮了一下,点了点头:“好啊。”
从那天起,我的东屋里,多了一块小黑板,是我用锅底灰刷在一块木板上做成的。每晚,林舒月都会过来,教我认字,从最简单的“一二三”和我的名字“陈建国”开始。
她的手很巧,能用粉笔头写出那么漂亮的字。她的声音很好听,讲起课文来,娓娓动听。在昏黄的灯光下,看着她认真的侧脸,我常常会有些恍惚。
这是我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感受到知识的魅力。我学得很慢,但很用心。不到两个月,我就能歪歪扭扭地写出自己的名字,还能认识一些常用的字了。
我感觉,我和她之间的距离,被这些方块字,一点点地拉近了。我们不再仅仅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兄妹”,更像是……师生。
这种平静,在一个下雪的午后被打破了。邮递员送来了一封信,信封上的地址是上海。
我把信拿给林舒月的时候,她的手抖得厉害。她接过信,把自己关在西屋里,一下午都没出来。
晚饭的时候,她出来了,眼睛红红的,显然又哭过。但她的脸上,却带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像是被点亮了的光彩。
“是他……兆辉的信。”她低声说,像是在对我解释,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他说,他很好,让我……让我一定要等他。”
我“嗯”了一声,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有点替她高兴,又有点莫名的失落。
那封信,像一颗石子,投进了我们之间看似平静的湖面,荡起了圈圈涟漪,提醒着我,也提醒着她,我们之间,永远隔着一个叫“李兆辉”的影子。
第4章 远方的来信
那封来自上海的信,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林舒月和那个遥远世界之间的联系。
从那以后,差不多每个月,邮递员都会送来一封信。每次看到那个熟悉的信封,林舒月都会像变了个人似的,原本沉静的眼眸里会瞬间燃起光亮。她会小心翼翼地接过信,然后把自己关在屋里,一看就是半天。
我从不问信里写了什么,她也从不主动说。这是我们之间的一种默契。我知道,那些信是她的精神支柱,是她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坚持下去的唯一希望。
而我,成了这些信件的守护者。
有几次,邮递员来的时候我不在家,信被邻居代收了。刘婶把信交给我的时候,总会挤眉弄眼地问:“建国,又是你媳妇娘家来的信啊?这城里人就是讲究,屁大点事都要写信。”
我只能含糊地应着:“是啊,报个平安。”
我不敢让她知道,这些信不是来自“娘家”,而是来自一个随时可能把我这个“丈夫”身份戳穿的男人。我更不敢想象,如果这件事在村里传开,会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林舒月的名声会彻底毁掉,而我,陈建国,会成为整个黑山嘴最大的笑话。
所以,我开始留意邮递员来的时间。一到月底那几天,我就尽量不出远门,算着时间在家门口等着。我要亲手把信交到林舒月手里,不经过任何第三个人。
这成了我生活里一件顶要紧的事。
林舒月看完信,情绪也会跟着变化。有时候,她会很高兴,晚饭时甚至会哼起我听不懂的歌谣,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有时候,她又会很失落,一个人坐在炕头发呆,饭也吃得很少。
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封了山路,信隔了一个多月才到。那段时间,林舒月整个人都魂不守舍的,干活总是走神,好几次差点把锅烧干了。
直到她拿到那封迟来的信,整个人才像是活了过来。那天晚上,她甚至主动给我倒了一杯酒——是我自己用高粱酿的土酒,平时她闻到味道都会皱眉。
“建国,”她举起自己的水杯,眼圈有些红,“谢谢你。”
我知道她谢的是什么。我端起酒碗,一饮而尽,辛辣的酒液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
“快过年了,给你自己扯块新布做件衣裳吧。”我看着她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旧棉袄,说道。
她愣了一下,摇了摇头:“不用了,我……我还有衣服穿。”
我知道,她是在省钱。她把队里分的钱和布票都攒了起来,说是……以后回城要用。
我们就像两只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刺猬,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距离,却又在寒冷的日子里,用各自的方式,为对方抵御着来自外界的寒意。
除了守护信件,我还用自己的方式保护着她。队里安排重活,我总会想办法替她顶了。冬天冷,我会在她睡前把炕烧得热热的。她身子弱,容易生病,我学会了去山里采一些治感冒的草药,备在家里。
她也用她的方式回报我。她把我那三间破土坯房收拾得干干净净,我的衣服总是洗得没有一丝泥渍。更重要的是,她还在坚持教我识字。
几年下来,我已经能自己看懂报纸上的大部分文章了。我的世界,不再仅仅是眼前这一亩三分地,我开始知道山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知道了国家正在发生着怎样的变化。
村里人渐渐地也不再说闲话了。他们看到的是,陈建国那个城里媳妇,虽然人冷淡了点,但却是个会过日子的好手,还把陈建国这个闷葫芦调教得越来越有“文化人”的样子。他们觉得,我们这对夫妻,只是性子都比较内向,日子过得平淡罢了。
有时候,我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也挺好。
但每当看到林舒月在灯下读信时那专注而向往的神情,我就知道,这一切都只是暂时的。黑山嘴是我的家,却是她的牢笼。她不属于这里,她的心,在那一封封信的另一头。
1977年的夏天,一个消息像惊雷一样,在沉寂的中国大地上炸响——国家要恢复高考了。
消息是王德发在大喇叭里广播的。他说,只要符合条件,不管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是工人还是农民,甚至是下乡的知识青年,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上了,就能去上大学!
那天,正在院子里洗衣服的林舒月,听到广播后,手里的棒槌“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她整个人都僵住了,呆呆地望着大队部广播喇叭的方向,脸上是难以置信的表情。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猛地回过神,冲进屋里,从一个上了锁的小木箱里,翻出了一堆泛黄的书。
她抱着那些书,手在发抖,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她哭了,但那不是我以前见过的悲伤和绝望的哭,而是一种……压抑了太久之后的释放,是喜极而泣。
我站在门口,看着她那个样子,心里百感交集。
我知道,她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
我也知道,我守了这么多年的秘密,可能,就要到揭晓答案的时候了。
第5章 惊雷与希望
恢复高考的消息,像一阵狂风,吹皱了黑山嘴这潭死水。队里的几个年轻知青,一下子都沸腾了,像是看到了返城的曙光,到处找书本,找复习资料。
林舒月更是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复习中。她把那些压在箱底、书页都已泛黄的初高中课本全都翻了出来,一本一本地重新啃读。
我们家的那盏DDT,开始每晚都亮到后半夜。西屋的窗户里,总透出她伏案苦读的瘦弱身影。
我知道,这是她这辈子最大的一次机会,或许也是唯一的一次。我不能让她分心。
从那天起,我包揽了家里所有的活计。洗衣、做饭、喂猪、打扫院子……我尽量不让她动手。有时候她复习得忘了时间,我会把饭菜热了一遍又一遍,然后轻轻放在她的房门口,等她自己出来吃。
队里的农活也到了最忙的时候,秋收,种麦。我每天累得像条狗,回到家骨头都快散架了,但只要看到西屋那盏灯还亮着,我就觉得心里踏实。
我的反常举动,自然又引来了刘婶的“关心”。
“建国,你这是咋了?把你媳妇当老佛爷供起来了?”她看我一个人在井边洗一大盆衣服,忍不住打趣道,“人家知青要高考,你跟着瞎忙活啥?她要是考上大学走了,你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我把衣服在搓衣板上使劲搓着,头也不抬地说:“她是我媳妇,我支持她。考上了,是咱老陈家的荣耀。”
刘婶撇撇嘴,一副“你就是个傻子”的表情,摇着头走了。
我确实像个傻子。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林舒月一旦考上大学,就意味着她会永远离开这里。我们之间那个脆弱的、建立在秘密之上的“家庭”,就会彻底解体。我守了这么多年的“媳妇”,就要飞走了。
说心里一点不难受,是假的。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哪怕是养一只猫,一只狗,都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个人。我早已习惯了回到家,屋里有个人,饭桌上有热腾腾的饭菜,夜里西屋有那盏温暖的灯光。
可是,一想到我当初对她的承诺,一想到她这些年所受的苦,我心里那点自私的念头,就被压了下去。
我答应过她,要把她当妹妹。哥哥,不就应该希望妹妹能有个好前程吗?
为了给她弄复习资料,我豁出了我这张不善言辞的脸。我听说县中学的张老师那里,有一套完整的数理化复习题,是当年最好的资料。张老师是下放来的,脾气古怪,一般人根本不搭理。
我提着家里攒的十几个鸡蛋,揣着两瓶自己酿的高粱酒,走了二十多里山路,找到了张老师家。
我站在门口,把来意结结巴巴地说了一遍。张老师上下打量着我,眼神里满是怀疑。
“你一个庄稼汉,要这东西干什么?”
“给我……给我媳妇用的。”我红着脸说,“她也是知青,想参加高考。”
张老师“哼”了一声,没说话。
我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老师,我知道您不缺这点东西,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我媳妇……她真的很想考上大学。求求您,把那套题借我们用用,哪怕就用几天,我们抄下来就还给您。”
也许是我那副憨直又诚恳的样子打动了他,也许是“知青”两个字触动了他。他沉默了半晌,转身进屋,拿出了一沓厚厚的、用蜡纸刻印的卷子。
“拿去吧。”他把卷子塞到我手里,“不用还了。告诉那女娃,好好考,别辜负了这个时代。”
我激动得差点给他跪下,一个劲地鞠躬道谢。
我揣着那套珍贵的复习题,像是揣着一个滚烫的宝贝,连夜赶回了家。当我把卷子交到林舒月手里时,她看着卷子上清晰的字迹和复杂的公式,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她捧着那沓卷子,看了我很久,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对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那一刻,我们之间什么都不用说,彼此都懂。
考试的日子越来越近,林舒月的身体却有些吃不消了。她本就底子薄,加上长期熬夜和精神紧张,人肉眼可见地瘦了下去,脸色也越来越差。
我看着心疼,就把家里仅剩的一只老母鸡给杀了,每天给她炖鸡汤补身子。那只鸡,我本来是打算留着过年给哥哥家送去的。
考试那天,考点设在县城。我借了队里的牛车,天不亮就套好车,送她去考试。
深秋的早晨,寒气逼人。我把车上铺了厚厚的稻草,又把家里唯一一床厚棉被给她盖上。
牛车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着,我们俩一路无话。快到县城的时候,她忽然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建国,如果……如果我考上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赶着牛,眼睛看着前方,没有回头。
“我能有啥打算?继续种我的地呗。”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平淡,“你考上了,就安心去上学。家里……不用你惦念。”
“那……村里人问起来……”
“我就说,我媳妇有出息,考上大学,进城享福去了。这是多光彩的事。”我笑了笑,只是那笑容有些苦涩,“他们羡慕还来不及呢。”
林舒月沉默了。我能听到身后传来她细微的、压抑着的抽泣声。
到了考场门口,我把她扶下车,又把一个布包塞到她手里。里面是两个我烙的白面饼,还有一个煮鸡蛋。
“进去吧,别紧张,好好考。”我拍了拍她的肩膀,“我在这儿等你。”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太多复杂的情绪,有感激,有不舍,还有一丝愧疚。她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转身走进了考场。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然后找了个避风的墙角蹲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烟叶,卷了一锅烟,默默地抽着。
烟雾缭rou着我的脸,我心里空落落的。我知道,等她从这个考场里出来,我们之间那七年的“兄妹”缘分,可能就要走到尽头了。
第6章 站台上的别离
成绩出来的那天,整个黑山嘴都轰动了。
林舒月考上了。不仅考上了,还是我们整个公社的最高分,被上海一所顶尖的大学录取了。
录取通知书寄到大队部的时候,王德发拿着那封红色的信,激动得手都在抖。他亲自把信送到我们家,当着全村人的面,拍着我的肩膀,大声宣布:“陈建国,你小子,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你媳妇,是咱们黑山嘴飞出去的金凤凰啊!”
村民们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恭喜我。那些曾经嘲笑我的人,如今脸上都堆满了羡慕和敬佩。
“建国,你可真有福气!”
“以后你就是大学生的丈夫了,到城里去,就是干部家属!”
我被人群簇拥着,脸上挤出笑容,一一应着,心里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是啥滋味。
林舒月拿着那封录取通知书,手抖得比王德发还厉害。她一遍又一遍地看着上面的字,泪水无声地滑落,滴在那张改变了她命运的纸上。
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去小卖部买了一瓶酒,还割了半斤肉。我做了四个菜,摆在桌子上。
这是我们七年来,第一次像真正的夫妻那样,坐在一起“庆祝”。
“祝贺你。”我举起酒杯。
“谢谢。”她也举起水杯,眼圈还是红的,“建国,这七年,真的……谢谢你。”
她一连说了两个“谢谢”,声音里带着哽咽。
我知道,这顿饭,是庆祝的饭,也是散伙的饭。
“以后有什么打算?”我问她,尽管答案我早已知道。
“学校快开学了,我……我过几天就得走。”她低着头,不敢看我,“建国,我们……我们去把手续办了吧。”
她说的是离婚手续。这是我们之间,必须走的一步。
我点了点头,喝了一大口酒,火辣辣的液体灼烧着我的食道。
“好。”
去公社办手续那天,天阴沉沉的。办事员看着我们,一脸不解。
“你们这……人家都是打破头想跟大学生沾边,你们怎么还要离?”
我替她回答:“她前途远大,我不能耽误了她。”
手续办得很顺利。拿到那张薄薄的纸时,我的手有些抖。七年的“婚姻”,就这么结束了。
走出公社大门,林舒月忽然停下脚步,对我说:“建国,你……能不能答应我最后一件事?”
“你说。”
“以后……再娶个好女人,好好过日子。”她的声音很轻,“别……别再像对我这样了。”
我听懂了她话里的意思。她是说,让我找个能跟我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女人,别再守着一个虚名,过那种有名无实的生活。
我心里一酸,点了点头。
她离开的那天,是个大晴天。我去送她。村里很多人也自发地跑来送她,这个从黑山嘴考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是全村的骄傲。
去县城火车站的路,还是那条我们走了无数遍的土路。只是这一次,我的心情,比任何一次都要沉重。
在车站,我把一个用布包得严严实实的东西塞到她手里。
“这是什么?”她问。
“钱。”我闷声说,“你上大学要花钱,在城里生活,处处都得用钱。”
她打开布包,看到里面厚厚一沓钱,惊得瞪大了眼睛:“你……你哪来这么多钱?”
“我把家里那头老母猪卖了。”我轻描淡写地说。那头猪,是家里最值钱的东西,我本打算留着它下崽,给家里添个进项的。
“不行!这钱我不能要!”她把钱往我怀里推,“我……我到了学校会有助学金的。”
“拿着!”我的语气不容置疑,把她的手推了回去,“你一个女孩子家,出门在外,身上没钱怎么行?就当是……就当是哥哥,送妹妹上大学的程仪。”
“哥哥”两个字,我说得特别重。
林舒月不说话了,只是低着头,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在那个布包上。
火车的汽笛声响了,尖锐而刺耳。
“上车吧,要开了。”我催促她。
她一步三回头地上了车,在靠窗的位置坐下。火车缓缓开动,她把车窗打开,探出半个身子,冲着我用力地挥手,嘴里喊着什么,但我已经听不清了。
我站在站台上,看着火车越开越远,直到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天际。
我没有动,就那么站着,直到站台上的人都走光了。秋天的风吹过,卷起地上的落叶,我忽然觉得身上有些冷。
我摸了摸口袋,想抽袋烟,却发现烟叶已经空了。
回家的路,是我一个人走的。夕阳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回到那个熟悉的小院,推开门,西屋的门敞开着,里面空荡荡的。炕上,她睡过的被褥叠得整整齐齐,桌子上,还放着她用过的一支钢笔。
一切都和昨天一样,又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
这个我守护了七年的家,从今天起,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第7章 漫长的回响
林舒月走了,就像一颗石子投入湖中,激起了一圈巨大的涟漪,然后,湖面又慢慢恢复了平静。
我的生活,回到了七年前的轨迹。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下地,一个人守着三间空荡荡的土坯房。只是,心里像是被挖走了一块,空落落的。
晚上,我习惯性地烧好了热水,才猛然想起,那个需要用热水的人已经不在了。看着东屋那块被我擦得干干净净的小黑板,看着上面还残留着的粉笔印记,我总会呆坐很久。
村里人对我离婚的事议论纷纷。有人说我傻,放着金凤凰不要。有人说我仁义,没耽误人家姑娘的前程。王德发队长还特意找我喝了顿酒,拍着我的肩膀说:“建国,你是个爷们!我们黑山嘴的男人,有担当!”
我只是闷头喝酒,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担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遵守了我的承诺。
大概一个月后,我收到了林舒月的第一封信,是从上海寄来的。信里,她详细地描述了大学的生活,描述了那个繁华的、我从未见过的世界。她说她用我给她的钱交了学费,买了生活用品,剩下的都存着,以后一定会还给我。信的最后,她用娟秀的字迹写道:“建国哥,请一定照顾好自己。”
那一声“建国哥”,让我捏着信纸的手,微微颤抖。七年来,她一直叫我“陈同志”,这是她第一次,叫我“哥”。
从那以后,我们开始了断断续续的通信。她会跟我讲学校里的趣闻,讲城市的见闻,偶尔也会问问村里的情况,问问我哥嫂的身体。我呢,大字识得不多,每次回信都要琢磨半天,写得歪歪扭扭,说的也都是些地里的收成,队里的琐事。
信里,我们很有默契地,谁也没有再提起那个叫“李兆辉”的名字。
两年后,经刘婶介绍,我跟邻村一个叫李秀莲的女人结了婚。秀莲是个本分实在的农村女人,不识字,但手脚勤快,性格也爽利。我们的婚礼很简单,请亲戚邻居吃了一顿饭,就算礼成了。
婚后,秀莲搬进了西屋,睡在了那铺曾经属于林舒月的土炕上。洞房夜,看着眼前这个朴实、会对我脸红的妻子,我心里很平静。我知道,这才是真正属于我的生活。
我对秀莲很好,把家里的一切都交给她,地里的收入也全都给她。我想,这是我欠她的。林舒月说得对,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过日子了。
第二年,我们的儿子出生了,我给他取名叫陈念。念,思念的念。至于思念的是什么,只有我自己知道。
有了孩子,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忙碌和充实。我把对林舒月的那段记忆,深深地埋在了心底。她的信,依旧会偶尔寄来,我看完后,就会小心地收在一个铁盒子里,从不让秀莲看到。我不想让她有任何误会。
时间过得飞快,一晃十几年就过去了。儿子念书了,上了初中。改革开放的春风也吹到了我们黑山嘴,队里解散了,田地分到了各家各户。靠着勤劳,我家的日子也渐渐好了起来,翻盖了新房,从土坯房搬进了宽敞的砖瓦房。
我和林舒月的联系,渐渐少了。有时候一年也收不到一封信。我知道,她有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事业。听说她大学毕业后留校当了老师,后来又成了很厉害的学者,还出了国。她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远到我们之间,已经隔了整整一个世界。
我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每天面对的是黄土和庄稼。而她,成了我只能在报纸和广播里才能听到的名字。
我以为,我们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我们就像两条相交后又各自远去的直线,再也不会有交集。
直到九十年代初的那个下午。
那天,我去镇上给儿子买学习资料,顺便去邮局看看有没有信。邮递员看到我,眼神都有些不一样,递给我一个厚厚的、沉甸甸的牛皮纸信封。
我看到信封上那熟悉的、却又有些陌生的娟秀字迹,心脏猛地一缩。
回到家,我把自己关在屋里,颤抖着手打开了信封。
里面,是一沓厚厚的百元大钞,还有一封长长的信。
第8章 一笔迟到的汇款
我把那沓钱摊在桌子上,一张一张地数。整整一万块。
在九十年代初的农村,一万块钱,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它几乎相当于我们家不吃不喝好几年的全部收入。
我的手在抖,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那封信。
信纸很薄,带着一股淡淡的墨香。林舒月的字,比以前更加苍劲有力,但那份娟秀的底子还在。
“建国哥,见字如晤。”
信的开头,依旧是那声熟悉的称呼。
“请原谅我时隔这么久才给你写这封信,并寄去这笔迟到的钱。我知道,这点钱,无论如何也无法偿还你当年对我的恩情。当年你卖掉家猪给我的那笔钱,是我人生的第一笔启动资金,没有它,我可能连大学的校门都进不去。这笔钱,是我这些年攒下的,一部分是还你的本金,更多的是利息,是我迟到了近二十年的感激。”
我的眼睛有些湿润,继续往下看。
“这些年,我一直很忙。读书,工作,出国,做研究……我像一个停不下来的陀螺,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我不敢停下来,我怕一停下来,就会辜负太多人的期望,尤其是你。我总想着,等我再成功一点,再稳定一点,就回去看你,好好地报答你。可这一等,就是这么多年。”
“我的人生,看似光鲜,其实也充满了遗憾。你或许会好奇,关于李兆辉……我们最终,没有在一起。”
看到这里,我愣住了。我以为,她回城后,会立刻和他双宿双飞。这是支撑她度过那七年艰难岁月的唯一信念。
“我回到上海后,才知道,就在我参加高考的前一个月,他为了能拿到一个回城指标,和他们工厂厂长的女儿结婚了。他给我写的那些信,那些让我等他的承诺,都成了笑话。知道消息的那一刻,我没有哭,只是觉得心里某个地方,彻底死了。”
“是大学里的知识,是新的生活,让我慢慢走了出来。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我告诉自己,女人这一辈子,靠谁都不如靠自己。我后来没有再结婚,或许是心死了,也或许是……再也没有遇到一个能像你一样,默默守护我、尊重我,不求任何回报的男人。”
信纸上,有一滴晕开的墨迹,我知道,那是她的眼泪。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疼得厉害。我从没想过,她光鲜亮丽的人生背后,还藏着这样一段不为人知的辛酸。那个支撑她走过青春岁月的爱情,竟然是以背叛收场。
“建国哥,我听说你也成家了,有了孩子,过得很幸福,我由衷地为你感到高兴。秀莲嫂子一定是个很好的人,你值得拥有最好的生活。这笔钱,你一定要收下。用它来翻新房子也好,给孩子交学费也好,总之,不要拒绝。”
“我时常会想起在黑山嘴的那七年。想起那间昏暗的东屋,那盏摇曳的DDT,想起你为我挡下的那些闲言碎语,想起你为我抄来的那套复习题,想起车站送别时,你塞给我的那个沉甸甸的布包……那七年,是我人生中最灰暗、最无助的七年,但因为有你,它也成了我记忆中最温暖的底色。你是我生命里的贵人,是我永远的……哥哥。”
“言尽于此,纸短情长。望你和家人一切安好,万事顺遂。勿念。”
信的落款,是“林舒月”。
我把信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窗外的天色完全黑了下来。
妻子秀莲推门进来,看到桌上的钱,吓了一跳:“建国,这……这是哪来的钱?”
我把信递给她,虽然知道她不识字。我把信里的内容,一五一十地,原原本本地,都讲给了她听。这是我第一次,把那个埋藏了近二十年的秘密,完全地袒露在她面前。
秀莲静静地听着,没有插话。等我说完,屋子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我心里很忐忑,不知道她会怎么想。
过了很久,秀莲才叹了口气,把桌上的钱重新收拢起来,用布包好。
“她……也是个可怜人。”秀莲看着我,眼睛里没有一丝责备,只有理解和同情,“你做得对。要是换成我,我也希望有个男人能这么护着我。”
她把钱推到我面前:“这钱,你收着吧。这是人家的一片心意,也是你应得的。咱们家现在日子不差,但这钱,能让念儿以后上大学,少吃点苦。”
那一刻,我看着眼前这个朴实善良的妻子,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后来,我用那笔钱,在村里盖起了第一栋二层小楼。儿子陈念也很争气,考上了省城的重点大学。他去上学那天,我送他到火车站,把当年林舒月还我的钱,又交到了他的手上。
我对他说:“念儿,到了外面,要好好学习,但更要好好做人。要记住,人这一辈子,可以没钱,可以没势,但不能没有良心,不能忘了别人给你的恩情。”
儿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从那以后,我和林舒月没有再通过信。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故事,已经有了一个最圆满的结局。我们都过上了各自的生活,并且,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好好地生活着。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还是会想起1971年的那个秋天,想起那个被“分”给我的、眼睛像小鹿一样惊慌的上海姑娘。
那不是爱情。我知道,那从来都不是爱情。那是一种在特殊年代里,两个被命运捆绑在一起的小人物,彼此之间一种最朴素的、关于承诺和守护的情义。
这份情义,比爱情更稀少,也更长久。它温暖了我的一生。
来源:灵敏微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