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民法典》第18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阿惠16岁签约,直播收入是主要生活来源,法院据此认定她需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从法律适用上看并无错漏,但争议点恰恰在合理性上。
16岁偷拿母亲证件签MCN,两年赚8万却要赔15万,安徽女生阿惠的遭遇,不是不懂事的代价,而是对MCN合同陷阱、未成年人签约风险的忽视。
大家好,我是周兆成,今天我们解读此次事件暴露出网红行业的法律漏洞,给每个想闯网红圈的年轻人一些法律建议。
首先,法院判决合理吗?16岁签约,到底算不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民法典》第18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阿惠16岁签约,直播收入是主要生活来源,法院据此认定她需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从法律适用上看并无错漏,但争议点恰恰在合理性上。
一是,收入稳定性存疑,阿惠两年总收入20万,实际到手仅8万,且月收入波动极大,最低每月只有1700元。根据司法解释,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需满足收入稳定、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但法院未考量其低收入时期是否依赖家庭支持,直接以有收入认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实忽略了未成年人收入不稳定的事实。
二是,MCN的违法前提被忽视,并没有核实监护人同意。2022年《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规定,16-18岁主播签约需监护人书面同意,但涉事MCN不仅未核实阿惠母亲的知情权,还默许她用偷拿的证件签约。
其次,MCN合同里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高额违约金这看似合理的霸王条款,MCN合同通常约定单方面解约需赔数十万至百万,看似是约束双方,实则是利用年轻人不懂法律、不敢维权的心理。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过高,可请求法院减少,司法实践中认定的过高以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作为一般的参考标准,但阿惠因缺席审判错失抗辩机会,要知道,她两年仅赚8万,15万违约金已远超实际收入,是符合过高的认定标准。
此外,合同中常模糊约定账号归公司所有、分成比例以平台结算为准,阿惠的平台抽50%、公司再抽剩余部分模式,其实就是MCN将经营风险转嫁给主播。更隐蔽还有自动续约条款,部分合同约定到期未书面解约即自动续期,年轻人若不留意,很可能陷入想走却走不了的困境。
对年轻人而言,网红梦可以有,但别被梦想冲昏头脑,签字前多思考一下,这合法吗?毕竟,法律既保护合同约定,也不会纵容趁人之危的套路,前提是你得先懂规则、会维权。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来源:村里的姑娘小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