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博主公众号发布“对话花西子离职公关”文章,被“花西子”以涉嫌商业诋毁起诉,索赔50万元。2025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该微信公众号实控人赵某赔偿30万元。一审之后赵某提起了上诉。14日,涉案人赵某向记者表示,他不认可原告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的 “商业诋毁” 为
博主公众号发布“对话花西子离职公关”文章,被“花西子”以涉嫌商业诋毁起诉,索赔50万元。2025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该微信公众号实控人赵某赔偿30万元。一审之后赵某提起了上诉。14日,涉案人赵某向记者表示,他不认可原告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的 “商业诋毁” 为由起诉,认为案件本质应为名誉权纠纷,并透露二审将坚持主张发回重审,以民事纠纷案由审理。
2023年9月10日,头部主播李佳琦在直播间带货“花西子”产品,推介一款79.9元的眉笔时,有网友评论“花西子眉笔越来越贵了”。李佳琦当即回应“哪里贵了,国货很难的”,并提醒消费者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这么多年工资涨没涨,有没有认真工作”。该言论迅速在网上走红,登上各大社交平台热搜。网友质疑该言论“试图驯化消费者”,纷纷表示要对他取消关注。他的账号粉丝开始百万级别掉粉。
随着网络反感情绪蔓延至“花西子”,2023年9月19日“花西子”以《一封信》为标题发布公开信,对公众表示抱歉,称正根据网友意见进行比照、修正和提升。然而,这封公开信再次引发热嘲。舆论认为公开信立意、措辞水平差,未解决问题,反而引出新的疑问,是一次失败的公关。
2023年9月20日,赵某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对话花西子离职公关:声明像小学生作文,无法对抗老板意志》,以花西子离职公关的口吻,通过对话体方式披露了“花西子”公关人员离职情况、公开信的来源。
2025年4月,“花西子”品牌的运营方提起诉讼,认为《对话花西子离职公关:声明像小学生作文,无法对抗老板意志》一文,包含虚假信息及误导性信息,其行为构成商业诋毁。由此,向赵某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以及8万元合理开支。
2025年6月,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认定文章 中“小学生作文” 等表述带贬损性,且赵某未尽核实义务,其账号与花西子存在行业竞争关系,构成商业诋毁,判令被告赵某赔偿30万元。
面对起诉,赵某提出异议。作为个体并不具备不正当竞争的基础,自身并非化妆品行业相关,且在微信公众号上从未发布过化妆品行业的推广内容,软文、硬广,“花西子”这篇文章是首篇涉及化妆品行业,个人也未从相关文章中未获得实际利益。赵某还强调,他的文章发布前,已有多个自称“花西子”公关部人员在社交平台发声要离职,也有多家机构媒体采访报道了相似的内容,不存在主观恶意。
上海汉盛(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小莉认为,传统的商业诋毁行为发生在竞争对手之间, 具有明确的针对性。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竞争关系从线下转移至线上, 竞争手段也更加隐匿。
今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针对网络自媒体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做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填补了此前的一些法律空白。对于“商业诋毁”条款进行了两项重要修订: 一是将损害对象从“竞争对手”扩大到“其他经营者”; 二是增加了一项行为表述, 将“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纳入禁止范围。从立法上解决网络营销公司、网络公关公司等主体通过网络进行商业诋毁的行为。
作为网络自媒体而言,建议在发布涉及企业、产品的内容前,对内容中提及的事实部分进行多方核实,确保关键信息有可靠证据或证明支撑,表达观点时需严格区分事实陈述部分与主观评价部分。同时,避免使用具有侮辱、贬损意味的词语,以防相关表达被认定为“误导性信息”,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