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直播荐股。主要指创建或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股票直播室,以“主播”“播主”“圈主”等名义荐股。微博、微信荐股。主要指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老师”等名义荐股。软件荐股。主要指通过销售荐股软件,提供股票投资分析意见,买卖时机建议,预测股
“非法荐股”是什么?
“非法荐股”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非法荐股”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网络直播荐股。主要指创建或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股票直播室,以“主播”“播主”“圈主”等名义荐股。
微博、微信荐股。主要指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老师”等名义荐股。
软件荐股。主要指通过销售荐股软件,提供股票投资分析意见,买卖时机建议,预测股票价格走势等。
培训荐股。主要指通过推销“投资者教育”“炒股”课程,举办炒股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荐股。
典型案例
某公司自主研发所谓大数据选股策略,通过公司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包装成“涨停xxx”、“xxx大师”、“早盘xxx”等服务产品,向投资者按月或按年收取订阅服务费。投资者付费后,即可以通过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接收相应的荐股提示。该公司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其销售的各项服务产品向客户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选择建议或买卖时机建议,属于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即“荐股软件”,其行为构成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发后,该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共计罚没逾千万元。
某公司打着“教育咨询”的幌子,实际上以“荐股”为由,向客户收取高价费用。该公司对外宣传广告与普通的“培养理财思维”课程无异,但当客户进入相关社交平台群组后,公司会在群里发布“资深老师荐股”的介绍、过往学员投资获利的案例,进而以每套近两万元的价格销售内含所谓“名师荐股”视频的U盘和所谓“投资秘籍”,向客户提供股票买卖建议,获取高额利润。该公司行为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涉案公司及相关人员成功实施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涉及投资者近300人。
风险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投资理财要选择具备资质的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合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
来源: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