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提案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提案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于本次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不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情况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具体公告如下:
1.删除章程及其附件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不再在表中逐一对比;
2.完善股东和股东会相关制度,在第四章新增“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专节;强化股东权利,将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由3%调整为1%以上;
3.完善董事和董事会相关制度,在董事会成员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在第六章新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4.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删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职权并改由董事会行使;
5.将章程及其附件中“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将“半数以上”统一改为“过半数”,将“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统一为“高级管理人员”,将数字统一为中文表述。以上修订不再在表中逐一对比。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提案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来源: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