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月14日,李亚鹏与海哈金喜通过联合声明及共创视频宣布离婚,明确表示"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由双方共同抚养"。这场持续了三年的婚姻,最终被巨额债务压垮。
作者:高慧云 戎晨
李亚鹏与海哈金喜的离婚公告看似平和,却隐藏着巨额债务的阴影,而法律的天平正在衡量着夫妻共同债务的边界。
10月14日,李亚鹏与海哈金喜通过联合声明及共创视频宣布离婚,明确表示"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由双方共同抚养"。这场持续了三年的婚姻,最终被巨额债务压垮。
图片截取自李亚鹏认证抖音账号视频
婚姻背景:债务阴影下的结合与分离
企查查显示,李亚鹏名下目前共计关联9家企业,其中8家为存续状态。这些公司包括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艺莲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艺莲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合伙)等。
李亚鹏与海哈金喜的婚姻从一开始就笼罩在债务的阴影下。2020年,李亚鹏公开和海哈金喜在一起,女方比他小19岁。2022年,两人的女儿出生。
然而,就在同一年,李亚鹏因丽江雪山艺术小镇项目担保责任,被法院终审判赔4000万元,截至2025年10月仍未还清。更严峻的是,他持股的丽江雪山投资公司累计被执行金额超4.6亿元,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嫣然天使儿童医院2025年9月也新增1381万元的执行标的。
这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亚鹏的商业困境不断加剧。从2023年开始,他因投资失败被多次列为被执行人,资产遭拍卖并被限制高消费。
债务划分:李亚鹏的债务是否会波及配偶?
那么,李亚鹏个人和为企业承担的连带债务是否会波及海哈金喜呢?那就要看这些债务是否会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共签共债",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二是"共需共债",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是"共用共债",即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从这些标准看,海哈金喜与李亚鹏共签的债务可能性很小。他们的婚姻存续时间并不长,有些债务是在两人结婚前发生的。李亚鹏的债务大部分是源于2012年的投资,远早于他与海哈金喜的婚姻,属于李亚鹏的婚前个人债务。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也基本上是李亚鹏经营企业所欠的债务,属于典型的商业投资行为,而非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当然,如果海哈金喜参与李亚鹏企业的经营,构成共同生产经营,也可能形成共同债务。
从已知信息看,海哈金喜很可能无需为李亚鹏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但随着婚姻存续时间延长,夫妻共同财产会越来越多,法院在进行财产强制执行时,多数情况下会首先冻结夫妻财产,具体执行时才会做进一步区分,这也需要当事人不断证明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给海哈金喜带来很大的麻烦和影响。
信托隔离:债权人能否穿透信托追债?
如果提前做了信托,债权人是否可以穿透追债呢?我国《信托法》第17条规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信托财产确实具有独立性,但并非绝对安全。如果李亚鹏希望通过设立信托来隔离债务,那么他需要了解信托“击穿”的条件。虽然信托财产通常不被强制执行,但如果能够认定信托无效,也就是击穿信托,则信托财产就可以被强制执行。
《信托法》第11条规定,信托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信托目的不合法、信托财产不合法等。信托目的不合法包括以避税避债为目的的信托,例如,某人先欠债后设立信托,后来该债务无法偿还,债权人可以主张这是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设立信托,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信托资金采取执行措施。
从公开信息看,李亚鹏没有设立信托的迹象。但如果此时李亚鹏设立信托,则可能被认为信托目的不合法,债权人可以穿透信托追债。
现实走向:各自安好的法律结局
从李亚鹏和海哈金喜的离婚安排看,双方财产分割仅涉及一辆汽车(归女方),无房产纠纷。这进一步表明,海哈金喜很可能已通过合法离婚切割了债务风险。
那么离婚是否会影响债务清偿责任?如果李亚鹏的债务真的构成夫妻共同债务,靠离婚也无法规避清偿责任。实践中有很多夫妻为了避债而离婚,哪怕是离婚10年,债权人仍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原配偶的财产。
当然,如果债务被认定为李亚鹏个人投资亏损,并非夫妻共同生活所用,海哈金喜无需连带担责。
目前,李亚鹏专注直播卖茶,称"人生最后一份工作是茶",但千元普洱茶销量不佳。而海哈金喜已转型带货主播,经济独立抚养女儿。
回顾2025年5月,海哈金喜曾公开表示:“只要一家人整整齐齐,什么困难都不是困难”,并配合李亚鹏优先还债。但最终,这段婚姻还是因巨额债务和价值观差异而走向终结。
正如一句法谚所言:“债务可以分割,但生活必须继续”。在这场商业与婚姻的交织中,法律正努力界定着责任的边界,让无辜者不致被债务的泥潭吞噬。
(作者高慧云是京都律师事务所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执行主任,戎晨是京都律师事务所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律师。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未经本刊授权,不得转载;经本刊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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