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跳河救人视频被下架,别一句话就定“恩将仇报”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0-19 21:58 2

摘要:次日把视频发上网,被救女子以肖像权为由举报下架,他坦言委屈却表示以后还会出手

10月14日杭州运河,男子跳河救人;

次日把视频发上网,被救女子以肖像权为由举报下架,他坦言委屈却表示以后还会出手

那晚的风凉得直往骨头里钻,岸边的霓虹在水面抖了几下

他纵身下水,托着陌生女子上岸,气还没喘匀就被人群推着往热水方向走

说白了,这就是我们口口声声希望在身边出现的那种路人英雄

第二天,他把路人拍到的一段视频传上社交账号,想留个纪念,也想听一句“干得漂亮”

换句话说,这是很多人都会有的小心思,既记录也求个认可

可变化来得很快

被救女子联系他要求删除,随后以侵犯肖像权举报,平台很快下架视频

他解释自己只是“第一次救人想记录一下”

也直白地说了一句:以后该出手还是得出手

情绪在网上立刻炸开了锅

有人替他不值,觉得好心没好报,标签“恩将仇报”一贴就不肯撕

可冷静一点看

民法典明确写着:肖像权保护的是“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

更扎心的是

哪怕你把脸糊了,但体貌特征、衣着、场景能让熟人一眼认出,仍可能构成侵权

被救女子为什么坚持要下架?

想想也不难理解

落水是她的人生插曲,却不一定想被做成公共影像

视频一旦扩散,单位同事、亲友圈、邻居群都有可能刷到,谁受得了反复被提起那一刻的狼狈

做了好事,并不自动获得对他人影像的处置权

这不是抬杠,这是底线

当然,善意也不该被吓退

给好人掌声的同时,也要给被救者体面与安宁

这两件事并不冲突

类似的争议不是第一次了

此前安徽马鞍山也有“救娃者发视频被家长指责侵权”的新闻,提醒我们:善意不等于免责

你可以救人,也可以记录,但公开传播前最好“打个招呼,打个码”

回到这次事件的进展

10月18日,他又发了一版视频,这回给女子打了码,这一步其实就是在补课

如果一开始就把关键识别信息模糊处理,或者先问一句“介意我发吗”,大概率就不会走到举报和下架

有人问,这算不算“恩将仇报”?

我更愿意把它看作一节关于边界的公开课

别急着扣“恩将仇报”的帽子,那会把讨论带偏

舆论一旦走向“非黑即白”,最先受伤的往往是愿意出手的人与需要被保护的人

有网友猜测她不愿公开是出于私生活顾虑,但这一点并无确证,不宜据此下判断

说白了,大家要的东西并不矛盾

救命要快,发视频要稳

有评论者指出,善意与隐私并非对立关系,既要肯定见义勇为,也要正视被救者的权利诉求

我很认同这句话的分寸感:真正要做的是,让善意和隐私都被看见、都被保护

怎么落地?

我有三个特别接地气的建议

第一,拍之前先救人,拍之后先沟通,不要让镜头抢了医救的时间;

第二,公开前一键打码,模糊面部、衣着、地点标识,甚至延后发布;

第三,平台可以在上传环节弹出“含他人肖像请征得同意或打码”的提示,让好意不走弯路

如果提前沟通、打码、裁掉敏感场景,今天的争议也许根本不会发生

别忽视这起风波的提醒作用:它不会让见义勇为失色,反而把“怎么做更周全”摆在台前

这起风波并不会否定见义勇为的价值

从现实影响看,网友的分歧也在推动一个社会共识——救人值得被看到,但不是任何细节都必须被看到

当我们把手机举起来的那一刻,也请把对他人边界的敬畏举起来

我喜欢他最后那句态度,很普通却有力量

“以后该出手还是得出手”

有良知的人不该被争议消耗,更不该被误解吓退

让好人不挨骂,权利不被碾压,这才是我们期待的公共秩序

接下来,也许会有更多案例和规则跑步跟上,但在规则更明确之前

来源:神秘案件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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