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一大哥”起诉旺仔小乔要求退还80万打赏 法律层面如何解读?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18 00:07 1

摘要:自2024年10月加入粉丝团以来,“别难过”先后在旺仔小乔的直播间和语音厅打赏八十余万人民币,堪称当之无愧的“榜一大哥”并得到了对方可以赠送演唱会门票、保证线下见面、为自己签名等承诺、在演唱会享受靠前的位置等承诺。“旺仔小乔”还欣然表示,“我开演唱会的时候你别

近日,网络名人“旺仔小乔”被粉丝起诉、要求退还80万打赏款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了相关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的讨论。

“旺仔小乔”(真名为乔镘凝)凭翻唱才艺和通过蒙面而营造的神秘感走红,巅峰时期粉丝量一度达到2300万,网名为“别难过”的原告也是其中之一。

自2024年10月加入粉丝团以来,“别难过”先后在旺仔小乔的直播间和语音厅打赏八十余万人民币,堪称当之无愧的“榜一大哥”并得到了对方可以赠送演唱会门票、保证线下见面、为自己签名等承诺、在演唱会享受靠前的位置等承诺。“旺仔小乔”还欣然表示,“我开演唱会的时候你别坐第一排了,你来坐我头上”,这一说法固然存在夸张,但至少姑且可以理解为做出了邀请参加演唱会的承诺。

相关律师函截图

然而,据榜一大哥介绍,以上种种承诺,没有一条得到兑现,自己的几十万打赏付之东流,因此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于近日正式发起诉讼,并通过律师函表示对方涉嫌诈骗罪。

虽然对“大哥”的处境表示同情,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值得各位喜欢在直播间消费的朋友们引以为戒:即便主播未能兑现承诺,想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并不容易,即便是想要从民事层面获得退款,也未必能成功。

直播间进行打赏,法律性质是什么?

一般来说,通过直播平台充值、在直播间内通过平台产品功能购买虚拟产品进行打赏,属于消费行为。2021年,上海就发生过一起粉丝花光积蓄打赏主播引发家庭矛盾的事件,法院认为,“充值、打赏行为系一个完整的消费行为,并非赠与行为”,该名粉丝的配偶要求主播退还打赏款的主张被驳回。反之,如果添加了主播个人联系方式,以发红包、转账、线下约见时给予现金等方式打赏,则更有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更有可能得到返还。

既然通过平台进行打赏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消费,“别难过”的做法更接近这一性质,那么“卖家”提供的服务「货不对版」,没有如承诺的那样在消费达到一定额度后赠送演唱会门票、线下见面、提供签名,算不算诈骗呢?

图:旺仔小乔在线下演唱会上依旧蒙面 引发部分粉丝不满

这就有点难证明了 -- 产品或服务“货不对版”和诈骗还是存在差距的,“货不对板”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纠纷。旺仔小乔或许可以辩称,自己并没有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故意,演唱会的确是积极筹备而且最后也开了,粉丝的一部分诉求也回应了,只是没有达到对方预期的标准,充其量只能算合同违约,上升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这对于消费者而言也是一种颇为无奈的现状。

这样一来,双方的争议焦点就变成了到底算不算违约、违约的程度如何 -- 榜一大哥可能会说,我真金白银砸下去就是为了线下见面,这一点没有实现的话就等于完全没有获得想要的服务;而主播也可以有自己的一套说辞,表示在直播间卖唱、语音互动已经算是提供了服务,不能说是根本违约,因此没有理由全额退款。

榜一大哥的诉讼,在法律层面确实很难完全实现目的,与其寄希望于通过判决得到全额返还,倒不如争取在舆论层面引起关注、迫使主播为了挽回形象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不过,从目前舆论的发展来看,主播大有“装死摆烂”的态势,那么,对其进行约束的更为现实的手段,或许只有持续“掉粉”所带来的商业价值缩水了。

所以说,对主播进行打赏,切忌上头:纵然对方舌灿莲花许下种种承诺,想要事后追责获得返还,也绝非易事。对于平台来说,也有必要对于不当诱导打赏的行为加强约束,加强大额冲动打赏的劝阻机制,避免此类纠纷一再上演。

来源:娱乐女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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