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先生救完人之后,自己脚被河底碎石硌得生疼,还特意去医院清理伤口打了破伤风针,他跟记者说就是第一次救人,有点激动,想把视频发网上记录一下,也想让网友们夸两句,没别的意思。
浙江杭州救落水女子的高先生,发了段救人视频想让网友夸夸,结果被对方以“侵犯肖像权”举报,视频直接被平台下架了,这事听着就特别窝火。
高先生救完人之后,自己脚被河底碎石硌得生疼,还特意去医院清理伤口打了破伤风针,他跟记者说就是第一次救人,有点激动,想把视频发网上记录一下,也想让网友们夸两句,没别的意思。
结果视频发出去没几个小时,被救的女子就联系他,说视频里有自己的样子,要求赶紧删掉。高先生还在犹豫,平台的下架通知就来了,说是对方举报了,理由是,视频里全程都没清晰拍到那女子的脸,就一个模糊的轮廓。
对方这么做真的太寒心了,不过他也说了,以后碰上这种事该出手还是得出手,就是这事闹得他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一般来说侵犯肖像权得满足几个条件,比如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而且得是为了营利,或者故意丑化、侮辱人家。高先生这个视频就是纯记录,没打广告没卖东西,也没说那女子什么不好的话,
甚至连脸都没拍清楚,怎么就侵犯肖像权了呢?要是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发救人的视频?发了就怕被举报,那好人好事还怎么传播啊?本来现在社会上就挺缺这种见义勇为的人的,结果出了这事,反而让想做好事的人犹豫了,这多不好啊。
那女子的反应也太让人寒心了,高先生救了她的命,就算发个视频怎么了?又没曝光她的隐私,也没影响她的生活,她至于这么较真吗?要是换做我,我肯定会好好感谢人家。
说不定还会跟人家说“你发吧,没事”,而不是反过来举报人家。就算她真的不想让自己的样子出现在视频里,好好跟高先生说不行吗?为什么非要用举报这种方式呢?这不是伤了好人的心吗?
我看网上好多网友都在说,高先生这是“好心没好报”,本来想找麻烦。还有人说,要是以后都这样,谁还敢救人啊?本来见义勇为就需要勇气,结果还要担心被反咬一口,换谁谁都得犹豫。
其实之前也有过类似的事,比如有人救了老人被讹,现在又出了救了人发视频被举报的事,就是让人觉得特别寒心,好像做好事变成了一件有风险的事。
高先生发视频也不是为了出名,就是想分享一下自己的心情,这种心情其实挺能理解的,谁做了好事不想被夸两句啊?要是连这点需求都被否定了,那以后还有多少人愿意做好事啊?
不管是被救的人还是平台,都得有点同理心,高先生救了不到位的地方,也应该好好沟通,而不是直接举报。平台也得好好审核一下,不能人家一举报就下架,得看看事情的前因后果,不然真的会寒了好人的心。
这事现在网上吵得,有人说高先生没错,就是想分享一下;有人说那女子有权利维护自己的肖像权,没毛病。你们觉得这事到底是谁的问题啊?
来源:雪中漫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