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每年“双十一”,直播购物凭借“限时秒杀”“主播推荐”“直观展示”等优势,成为无数消费者的首选购物方式。但热闹背后,“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售后无门”等问题也层出不穷。不少消费者一时冲动下单后,才发现自己掉入了商家精心设置的“陷阱”。
每年“双十一”,直播购物凭借“限时秒杀”“主播推荐”“直观展示”等优势,成为无数消费者的首选购物方式。但热闹背后,“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售后无门”等问题也层出不穷。不少消费者一时冲动下单后,才发现自己掉入了商家精心设置的“陷阱”。
现在双十一活动已经开启,你是否已经开始观看直播购物了呢?作为消费者,我们不能只靠运气购物,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今天,小编将带你从法律视角,看透直播购物的那些“坑”,让你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
直播购物的“坑”,往往在下单前就已埋下。很多消费者被主播的热情话术、低廉价格吸引,忽略了对关键信息的核查,最终权益受损。
根据网友们的吐槽以及朋友们“被坑”经历总结,以下三类陷阱需重点警惕:
● 虚假宣传
很多主播会在直播间宣称“这款产品全网最低价,双十一之后立刻涨价”“100%正品,假一赔十”,但实际价格可能并非最低,产品甚至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若商家无法提供“全网比价”的完整数据支撑,或存在“先涨价后降价”的操作,即属于“虚构价格信息”的虚假宣传。
但一般商家是无法提供的,因此,当我们遇到主播用这样的话术直播时,基本可以判断该商家只是以此吸引顾客,而并非“全网最低价”。
另外,对“假一赔十”“无效退款”等承诺,要求主播在直播间明确说明,并截图保存直播画面和聊天记录。
● 预售套路
“双十一”直播中,“预售”是常见玩法,但部分商家会设置“定金不退”“尾款不能使用优惠券”“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等条款。这些条款看似“约定俗成”,实则可能违反法律规定。
截图来源于淘宝预售界面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等特殊情形外,网购商品均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预售商品也不例外。
因此,支付定金前应仔细阅读预售规则,若发现“定金不退”“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等条款,可向平台投诉,或直接放弃购买。
若已支付定金,商家以“规则约定”为由拒绝退还,可依据《电子商务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商家退还定金。
● 商品与实际不符
美颜滤镜下的商品光鲜亮丽,到手却差距巨大。从法律层面看,直播购物中“商品与实际不符”并非简单的“宣传误差”,若情节严重,商家可能涉嫌违反多部法律,需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若商家并非故意欺诈,但商品确实与宣传存在差异,则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若因商品不符造成损失,还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但是为了避免麻烦,建议消费者不要轻信主播或者商家的话术。有些主播在直播中会快速展示商品,或仅展示“正面”“优点”,刻意回避细节或瑕疵。
因此,消费者可以多去筛选其他消费者的真实评价,尤其是“追评”和“带图评价”。若发现大量评价提到“与宣传不符”,则需谨慎下单。
02下单时留取证据很多消费者维权失败,并非因为“理亏”,而是因为“证据不足”。直播购物的交易过程多为“线上即时性”,证据容易丢失,因此下单时必须有意识地留存以下三类证据,避免后续“维权无门”。
● 交易凭证
下单后,立即截图保存订单详情页,需要包含商品名称、规格、价格、商家名称、直播平台名称,支付凭证需要包含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银行卡扣款记录,确保信息清晰可辨。
注意,不要只截图“支付成功”的弹窗,弹窗信息通常不完整,需进入“账单详情页”截图。
若通过直播间“专属链接”下单,注意保存链接截图,避免商家后续删除链接、否认交易。
● 宣传证据
直播购物最难保存的就是直播期间说的话,直播内容具有“即时性、易消失性”。多数直播平台支持“直播回放”功能,下单后及时查看回放,对“虚假宣传”“承诺条款”等关键内容进行录屏或截图。如果商家没有保存过回放,可以在直播下单时录屏。
若在直播期间或下单前与主播、商家客服有沟通,聊天记录将成为“书面证据”,补充直播宣传的不足。尤其是主播的“口头承诺”若能转化为“文字记录”,证据效力将大幅提升。
● 商品信息
虽然商品信息是“收到商品后”留存的证据,但“下单时”需提前规划留存要点,避免收到货后因“拆封不当、忘记拍照”导致证据缺失。
尤其是直播购物中,“商品与宣传不符”是高频问题,提前明确“需要留存哪些商品信息”,能在收货后快速完成“宣传与实物的对比”,及时发现问题并固定证据。
我们在收到商品后,不要急于拆开使用,需按照“先拍照、再核对、后拆封”的流程留存证据。
在留存证据的过程中,很多消费者因“操作不当”导致证据无效,如“截图不完整、信息模糊、证据与案件无关”等。因此,必须明确如何正确保存证据,避免因小失大。
每类证据需留存“完整的信息”,且不同证据之间要能“相互关联”(如订单详情页的商品名称与直播宣传的商品名称一致,支付记录的订单编号与订单详情页的订单编号一致,商品照片的商品名称与订单详情页的商品名称一致),形成“交易事实-宣传内容-商品实物”的完整证据链,避免证据孤立、无法相互印证。
截图时确保“关键信息完整且清晰”,文字清晰、细节可辨;录屏时确保网络稳定,避免卡顿,若声音不清晰,可同时开启“手机录音功能”。
最后,要标注证据来源,证明证据的真实性。
03售后维权路径若收到商品后发现“货不对板”“质量问题”“售后无门”,不要自认倒霉,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几个途径维权。
首先,与商家、平台协商。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客服,说明问题,并提交证据,要求商家承担“退货、退款、赔偿”等责任。若商家拒绝协商或拖延处理,联系直播平台客服。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若平台未履行义务,消费者可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时需提供“商家名称、平台名称、问题描述、证据材料”等信息;若涉及“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如虚构原价、先涨后降),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对商家进行调查,责令商家整改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若商家、平台均拒绝承担责任,且损失较大,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偿“货款、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原被告身份信息”等材料,若消费者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咨询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
04结语“双十一”直播购物的核心是“理性消费”,而理性消费的前提是“懂法”。无论是“虚假宣传”“预售套路”,还是“售后无门”,法律都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维权路径。
只要在下单前认清陷阱、下单时留存证据、售后时积极维权,就能避免“被坑”,真正享受“双十一”的优惠福利。
祝大家双十一购物愉快,买的都是心头好,永远不踩坑!
编辑:众众
审核:邱邱
法律审核:小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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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你会算小星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