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该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物业公司陈述,被告业主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拖欠物业服务费19702元。经多次催促,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缴费。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
10月16日,记者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以“分类处理双方诉求”的方法,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在该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物业公司陈述,被告业主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拖欠物业服务费19702元。经多次催促,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缴费。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
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决定上门调解。调解前,法官让双方充分表达各自诉求,并以问题为导向,分类处理双方合理诉求。对于业主陈述的物业服务不好、小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不及时等情况,法官当场提出让某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并现场督促某物业公司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消除业主的不满情绪。对于某物业公司陈述的人力成本不断增加、物业费收缴较缓导致运营困难等实际问题,法官在物业公司承诺限时整改并同意减免部分服务费后,现场建议业主一次性交清剩余物业费。
最终,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通过手机缴清物业费,原告也承诺限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让业主满意。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王皓
来源:内蒙古日报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