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 年 10 月 15 日,西藏日喀则市调查核查组发布《蔡国强:升龙》烟花秀事件调查处置情况通报。该事件源于 9 月 19 日 16 时 30 分,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在江孜县热龙乡查琼嘎日山体实施的烟花秀,相关视频网络传播后引发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后,日
2025 年 10 月 15 日,西藏日喀则市调查核查组发布《蔡国强:升龙》烟花秀事件调查处置情况通报。该事件源于 9 月 19 日 16 时 30 分,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在江孜县热龙乡查琼嘎日山体实施的烟花秀,相关视频网络传播后引发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后,日喀则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多部门调查核查组,在自治区相关部门指导及权威专家参与下,完成全面调查并明确处置措施。
一、生态环境影响:局部干扰明显,潜在风险需跟踪
(一)事件基本情况
烟花燃放区域位于海拔 4670 米至 5020 米的山体,影响草地面积达 30.06 公顷,共燃放烟花 1050 盆,时长约 52 秒。为精准评估影响,调查组委托生态环境权威机构布设 75 个大气、地表水、土壤监测点位,90 个生物多样性监测点,并投放 30 部红外感应相机,形成专项调查评价报告。
(二)核心影响结论
污染指标达标但局部破坏存在地表水应急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 类标准,大气主要特征污染物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类区限值,短期直接污染程度有限;但平整作业、人员踩踏及车辆碾压导致 15.29 亩土壤草毡层结构破坏,烟花残留物、塑料碎屑清理不彻底。生态扰动需长期关注烟花燃放产生的瞬时强光与巨响对野生动物造成短时惊扰,调查认定此次事件属于高原生态敏感区的人为扰动活动,虽影响以局部干扰为主,但潜在生态风险需持续监测跟踪。二、涉事主体查处:立案追责 + 生态修复双推进
(一)涉事工作室违法认定与处置
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在活动中存在两大违法行为:一是进入生态脆弱区草原从事破坏草原活动;二是烟花残留物粉末、塑料碎屑等清理不彻底。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第 46 条第 3、4 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 49 条,日喀则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
(二)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责任
目前,日喀则市已委托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工作,将依法追究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及生态修复责任,并持续开展长期监测和后评估。此外,此次活动赞助商 “始祖鸟” 品牌,将依法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连带责任。
三、审批追责问责:10 余名公职人员被处理,剑指违规决策与履职不力
(一)审批环节问题认定
经核查,该烟花秀活动系江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未经集体研究批准同意实施,存在明显违规决策问题;同时,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还存在请示报告制度不落实、执法监管不到位、依法履职不力等多重问题。
(二)具体追责问责结果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部门已作出系列处理决定:
自治区层面:对江孜县委书记陈昊立案审查调查并免职;对县长多吉普拉立案审查调查。日喀则市层面:对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仓木决,政府副县长崔国禄、黄红梅,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静立案审查调查;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桑布予以诫勉;对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积平免职;对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江孜县分局局长次成江措,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达次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通报明确,日喀则市将以此次事件为警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依法推进后续生态修复与监管完善工作,全力守护高原生态环境。
来源:环保先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