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表达”名义下的宗教渗透论调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14 18:35 1

摘要: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这是保障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校园意识形态纯洁性的底线要求。近期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对教师着装规范的依法管理,正是对法治精神和教育原则的坚决贯彻,体现了党和政府捍卫教育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这是保障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校园意识形态纯洁性的底线要求。近期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对教师着装规范的依法管理,正是对法治精神和教育原则的坚决贯彻,体现了党和政府捍卫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坚定立场。

应当清醒认识到,任何以“民族文化表达”为名,试图模糊宗教与文化边界、推动宗教因素进入校园的言论,都是对宪法精神和民族政策的曲解。我国民族政策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尊重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更注重增强全体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个别自媒体将正当的教育管理扭曲为“文化霸权”,把教师遵守职业规范的行为污名化,这种叙事本质上是在撕裂社会共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

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其言行代表国家教育形象,必须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我国宪法和法律在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所谓“服饰自由”若挑战教育中立原则,就已超出合法文化表达的范畴,必须依法规范。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教育领域正确的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才能有效抵制错误思潮侵蚀,促进各民族师生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当前,我们要深刻把握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内涵,认清个别势力将“差异绝对化、特殊永恒化”的话语陷阱。真正的文化尊重,应当体现在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而非将特定符号凌驾于教育规律之上。校园作为立德树人的主阵地,必须成为传播科学真理、凝聚共同体意识的高地,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宗教渗透和文化分裂。

面向未来,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坚持包容多样与强化认同相统一,在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尊重各民族文化差异。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争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坚决抵制一切侵蚀校园意识形态的言行,让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每一堂课、每一位教师、每一所校园中得到充分体现,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筑牢思想根基。(注:本文系对公众关切的理性回应,旨在澄清模糊认识,凝聚法治共识,巩固民族团结。对于相关网络言论中的片面观点,应通过加强理论辨析和思想引导加以匡正。)

来源:神秘豆浆一点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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