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总让我修电脑,我想推辞,她说最后一次,去了却被关屋里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12 19:58 1

摘要:她手里捏着一个保温杯,杯身上贴着一张歪歪扭扭的卡通贴纸,看起来和她一身干练的职业套裙格格不入。她就那么站着,也不说话,眼神直勾勾地看着我桌上那盆快要被我养死的绿萝。

那天下班,林曼又一次堵在了我的工位前。

她手里捏着一个保温杯,杯身上贴着一张歪歪扭扭的卡通贴纸,看起来和她一身干练的职业套裙格格不入。她就那么站着,也不说话,眼神直勾勾地看着我桌上那盆快要被我养死的绿萝。

办公室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空调的冷风嘶嘶地吹着,把一天积攒下来的、混杂着咖啡、打印纸和人气的味道吹得满屋子都是。我关掉电脑,显示器黑下去的那一瞬间,映出了我一张疲惫不堪的脸。

“又坏了?”我没抬头,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声音听起来比我想象的要冷淡。

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了。林曼,我们部门新来的项目助理,一个总是安安静静,话不多,但眼神里总藏着点什么的姑娘。她好像对所有电子产品都有天生的“破坏”能力,尤其是她的那台私人笔记本电脑。第一次是系统崩溃,第二次是莫名其妙上不了网,每一次,她都像现在这样,怯生生地找到我。

我们公司没有专门的IT部门,大家电脑出了点小毛病,都习惯自己捣鼓。我呢,也就是比别人多会装个系统、清个灰,算不上什么高手,但在这个文科生扎堆的地方,已经足够被当成“大神”了。

“嗯。”她轻轻应了一声,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几乎要被空调声盖过去。“这次……好像开不了机了。”

我把双肩包甩到背上,拉链发出刺啦一声响。我有点烦躁。不是针对她,是针对这种没完没了的重复。我的生活就像一台设置了单曲循环的播放器,每天都是同样的路线,同样的工作,同样的两点一线。而林曼的电脑,就像这循环里一个不和谐的、不断跳针的音符,提醒着我这种一成不变有多么令人窒息。

“拿去电脑城看看吧,可能是什么硬件问题,我搞不定的。”我站起身,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那么像是在推脱。

“可是……”她咬了咬嘴唇,那双总是显得有些忧郁的眼睛里,竟然泛起了一点水光,“我问过了,他们说要留在那儿检修好几天,可我明天就要用,里面有很重要的方案。”

又是“很重要”。上一次是“很紧急”,上上次是“很关键”。我心里叹了口气。我承认,我没法拒绝一个看起来快要哭出来的女孩子。这是一种该死的、毫无用处的“绅士风度”,或者说,是一种懦弱。

“我明天帮你看看吧,带到公司来。”我说。

“不行,”她立刻摇头,像是怕我反悔似的,往前走了一步,“方案不能带出家门,有保密协议的。能不能……能不能麻烦你……去我家里一趟?”

空气仿佛凝固了。去她家?一个单身女同事的家?我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这已经超出了普通同事之间帮忙的界限了。办公室里仅剩的几个同事已经收拾好东西,路过我们时投来好奇的目光,那目光像探照灯一样,让我浑身不自在。

“不太方便吧。”我含糊地拒绝。

“就这一次,”她声音里带上了恳求,双手不自觉地搅在了一起,“我保证,是最后一次。修好了,我请你吃饭,吃大餐。”

“最后一次”,这四个字像一句魔咒。它给了我一个台阶,一个可以预见的终点。我想,好吧,那就最后一次吧,把这个麻烦彻底了结。以后她再找我,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了。

“地址发我。”我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没再看她,径直朝门口走去。

身后传来她如释重负的、小声的“谢谢”。我没有回头。

走出办公楼,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夏天的傍晚,城市像一个巨大的蒸笼,连风都是黏糊糊的。我坐上地铁,车厢里拥挤得像个沙丁鱼罐头,各种牌子的香水味、汗味、食物的味道混杂在一起,熏得人头晕。我靠在门边,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灯火,心里空落落的。

手机震了一下,是林曼发来的地址。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老小区,离我住的地方倒是不远,也就三四站地铁的距离。我回了个“收到”,然后把手机塞回口袋里。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答应。或许是因为她那句“最后一次”的承诺,或许是因为她眼睛里那抹一闪而过的、我看不懂的脆弱。又或者,我只是想给这潭死水般的生活,投入一颗小石子,看看会不会泛起一点点涟漪。哪怕只是一点点也好。

出了地铁站,又走了十几分钟,才找到那个叫“静安里”的小区。果然很老旧,没有气派的大门,只有两根斑驳的石柱子。路灯昏黄,像害了眼病的老人,光线懒洋洋地洒在坑坑洼洼的水泥路上。路两旁是高大的梧桐树,叶子在晚风中沙沙作响,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泥土和植物腐烂的气息。

我按照她给的门牌号,找到了那栋楼。楼道里没有灯,黑漆漆的,像一个巨兽张开的嘴。我打开手机手电筒,光柱在布满灰尘的墙壁和生锈的扶手上移动。墙上贴满了各种小广告,开锁的、通下水道的,像一块块丑陋的牛皮癣。楼梯是水泥的,每走一步,都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在寂静的楼道里回荡,听起来格外清晰。

我爬到五楼,找到了那个门牌号已经模糊不清的房门。门是那种老式的墨绿色防盗门,上面还有几个凹痕。我深吸了一口混合着灰尘和霉味的空气,抬手敲了敲门。

门很快就开了,开门的是林曼。她换下了一身职业装,穿了件宽松的白色T恤和灰色家居裤,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她脸上没化妆,看起来比在公司里要小一些,也更……真实一些。

“你来啦,快请进。”她侧身让我进去,脸上带着一丝局促的笑。

我走了进去,一股熟悉的味道瞬间包裹了我。不是饭菜的香味,也不是女孩子闺房里常有的香氛味,而是一种……一种淡淡的栀子花香。很清雅,很温柔,像一段被尘封了很久的记忆,突然被人从角落里翻了出来,掸掉了上面的灰尘。

我的心,毫无预兆地漏跳了一拍。

屋子不大,一室一厅的格局,但收拾得很干净。客厅的沙发是浅灰色的布艺沙发,上面放着两个米色的抱枕。茶几上摆着一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几支含苞待放的栀子花。原来香味是从这里来的。

“电脑在房间里。”林曼指了指旁边一扇关着的门,“你先坐,我给你倒杯水。”

我点点头,换了鞋,有些拘谨地在沙发上坐下。沙发很软,陷下去一块。我打量着这个小小的客厅,墙上挂着几幅风景画,画的是海,蓝色的,很宁静。墙角立着一个书架,上面塞满了书,看得出主人很爱看书。一切都显得很温馨,很有生活气息。

林曼端着一杯水从厨房出来,放到我面前的茶几上。“喝水。”

“谢谢。”我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是温的。

“电脑就在那个房间,”她又指了指那扇门,“麻烦你了。”

“没事。”我站起身,朝那扇门走去。

推开门的一瞬间,我整个人都僵住了。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我听不到任何声音,看不到任何东西,我的整个世界,都被眼前这个房间填满了。

这不是林曼的房间。

或者说,这不应该是一个二十多岁女孩的房间。

房间的墙壁是淡蓝色的,已经有些褪色了。靠窗的位置摆着一张书桌,书桌上放着一个旧式的台灯,一摞画册,还有一个装着各种颜色画笔的笔筒。书桌前的椅子上,还搭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床不大,铺着格子床单,床头放着一个半旧的毛绒熊。衣柜是白色的,柜门上贴着几张明星海报,是很多年前一个很火的乐队,现在早就解散了。

窗帘是白色的,上面有浅浅的星星图案。晚风从没关严的窗户缝里吹进来,窗帘轻轻飘动,像一个温柔的梦。

而那股栀子花的味道,在这里更加浓郁了。我看到了源头,窗台上,一盆盛开的栀子花,白色的花瓣在昏黄的灯光下,像玉一样温润。

我的呼吸变得困难起来,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我几乎要弯下腰。

这不是林曼的房间。

这是陈念的房间。

我生命里那个,我以为我早已埋葬,早已忘记,却在这一刻,以一种无比清晰、无比残忍的方式,重新出现在我面前的名字。

我猛地转过身,看着站在门口的林曼。她的脸上没有了之前的局促和不安,取而代adece是一种我看不懂的平静,平静下面,是压抑了很久的、复杂的情绪。

“为什么?”我的声音干涩、沙哑,像生了锈的齿轮在转动。

“我姐姐,想让你看看。”林曼说,她的眼睛红了。

姐姐……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有千万只蜜蜂在同时振翅。那些被我刻意忽略的细节,在这一刻,全都串联了起来。林曼和陈念,她们的眉眼之间,确实有几分相似。她们都喜欢穿白色的衣服,都喜欢用那种带着卡通贴纸的保温杯,都喜欢……栀子花。

我怎么会这么迟钝?我怎么会到现在才发现?

“你是……你是林晚?”我艰难地吐出这个名字。陈念的妹妹,那个当年还在上初中,总是跟在她身后,扎着马尾辫,见了我还会脸红的小姑娘。

她点了点头,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我早就不用那个名字了。我跟我妈姓。”

我明白了。什么电脑坏了,什么紧急的方案,全都是借口。这是一个蓄谋已久的局,一个为我量身定做的陷阱。而我,就这么毫无防备地,一头撞了进来。

“她呢?”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问出这句话,几乎花光了我全身的力气。

林曼,不,或许我该叫她林晚,她没有回答我,只是用下巴指了指书桌上的那台笔记本电脑。那是一台很旧的银灰色笔记本,外壳上还有几道划痕。

“她想说的,都在里面。”

说完,她转身带上了房门。门“咔哒”一声关上,声音很轻,却像一声惊雷在我耳边炸响。

我被独自留在了这个房间里。

一个被时间冻结了的房间。

我一步一步,像是踩在棉花上,走到了书桌前。我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桌面,一层薄薄的灰尘。我看到了那个笔筒,里面有一支我送给她的,笔杆上刻着她名字缩写的钢笔。我看到了那摞画册,最上面一本的封面上,画着一个男孩的侧脸,那个男孩,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校服,眉眼之间,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样子。

那是很多年前的我。

我的眼眶瞬间就热了。我以为我早就不会哭了,我以为我的眼泪,早就在那些年里流干了。

我拉开椅子,坐了下来。椅子发出了“吱呀”一声抗议。我打开了那台笔记本电脑。屏幕亮了起来,蓝色的开机画面,很慢,很卡顿。然后,跳出了一个需要输入密码的桌面。

我盯着那个密码输入框,脑子里一片空白。密码会是什么?她的生日?我的生日?我们的纪念日?

我试了几个,都提示错误。

我颓然地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栀子花的香气,无孔不入地钻进我的鼻腔,像一只温柔的手,抚摸着我紧绷的神经,也像一把锋利的刀,一片一片地凌迟着我的心脏。

记忆的闸门,在这一刻,被彻底冲开了。

那年我高二,她高一。

我们在学校的图书馆里认识。那天下午,阳光很好,透过巨大的玻璃窗洒进来,在空气中切割出一条条明亮的光路,无数细小的尘埃在光路里飞舞。我正在找一本关于古典诗词的书,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女孩,正坐在窗边的角落里,安安静静地看着那本书。

她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校服,头发很长,扎成一个简单的马尾。阳光照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她看得那么专注,连我走到她身边都没有发现。

我站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打扰她。最后还是鼓起勇气,轻轻敲了敲桌子。

她吓了一跳,抬起头,一双清澈得像小鹿一样的眼睛看着我,带着一丝茫然。

“同学,你好,请问……这本书你看完了吗?”我指了指她手里的书。

她愣了一下,然后脸“刷”地一下就红了,一直红到了耳根。她连忙把书合上,递给我,“啊,对不起,你看吧。”

“没关系,我们一起看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这么脱口而出了。

那天下午,我们就并排坐着,一起看完了那本书。我们没有说太多话,但是阳光很暖,空气里弥漫着旧书页的油墨香,还有她身上淡淡的、像栀子花一样的洗发水味道。我觉得那个下午,是我整个高中时代,最安宁,也最美好的一个下午。

后来,我们慢慢熟悉了。我知道了她叫陈念,喜欢画画,喜欢听一个很小众的乐队的歌,喜欢在下雨天不打伞,在雨里慢慢地走。

我也知道了,她家就住在我家后面那条街,我们每天上学放学,其实走的是同一条路,只是以前,我们从未留意过彼此。

我们的故事,就像所有俗套的青春电影一样,开始了。

我们会一起去吃街角的麻辣烫,辣得鼻涕眼流,却还是觉得很开心。我们会一起在晚自习后,绕着操场一圈一圈地走,聊着不着边际的梦想。她会把她画的画偷偷塞在我的书包里,画的都是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一只长了翅膀的猫,一棵会唱歌的树,还有一个总是在仰望星空的少年。

我把她送我的第一支栀子花,夹在了我最喜欢的那本诗集里。很多年后,花瓣早就干枯发黄,但那股清香,却好像永远留在了书页之间。

高考那年,我考上了一所外地的大学,而她,还有一年。

去车站送我的那天,她哭得像个孩子。她抓着我的衣角,一遍一遍地说:“你不许忘了我,不许喜欢上别的女孩子。”

我抱着她,在她耳边说:“傻瓜,我怎么会忘了你。等我,等我回来。”

我以为,那只是一个短暂的分别。我以为,我们的未来,会像我们想象中那样,美好而漫长。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那句“等我回来”,竟然成了一句永远无法兑现的谎言。

大一那年,我们每天都会打电话,发短信。我会跟她讲大学里发生的各种新鲜事,她会跟我抱怨高三的课业有多繁重。我们分享着彼此的生活,虽然隔着一千多公里的距离,但心却好像贴得很近。

寒假我回去,我们像有说不完的话。我给她带了大学所在城市的特产,她送了我一条她亲手织的围巾,灰色的,针脚有些歪歪扭扭,但却是我收到过的,最温暖的礼物。

那个冬天,特别冷,但我的心里,却一直很暖。

变故发生在她高考结束后的那个夏天。

她考得很好,考上了我所在的城市,一所很好的美术学院。我们都以为,我们终于可以结束异地恋,可以每天都在一起了。

我们一起规划着未来,她说她想开一个画室,教小孩子画画。我说我想当一个程序员,写出世界上最厉害的代码。我们甚至连以后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我们以为,我们拥有全世界。

可是,命运却跟我们开了一个最残忍的玩笑。

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没多久,她开始频繁地头晕,流鼻血。一开始,我们都以为是高考后太累了,没休息好。直到有一天,她在家里晕倒了,被送进了医院。

检查结果出来的那天,我陪着她父母一起去的。医生办公室里的空气,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我至今还记得医生说那句话时的表情,平静,却又带着一丝同情。

“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这几个字,像一颗子弹,瞬间击碎了我所有的幻想。

我不相信。我怎么能相信?那个昨天还在我怀里,憧憬着未来的女孩,那个鲜活得像一株向日葵一样的女孩,怎么会……

接下来的日子,像一场醒不来的噩梦。

医院,化疗,刺鼻的消毒水味,成了我们生活的主旋律。

陈念的头发,一把一把地掉。她曾经最宝贝的长发,最后变成了一顶光秃秃的帽子。她变得很瘦,瘦得只剩下一副骨架,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

但她很坚强。她从来没有在我面前哭过。她会笑着跟我说,光头也挺好的,洗头方便。她会拉着我的手,让我摸她头顶新长出来的、短短的绒毛,说像不像猕猴桃。

她越是这样,我心里就越是难受。

我每天都陪着她,给她讲笑话,读诗,放她喜欢听的歌。我把我们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还到处去借钱。我想,只要能治好她,我什么都愿意。

可是,病情却在不断地恶化。

医生找我谈话,说她的情况很不乐观,化疗的效果越来越差,唯一的希望,就是做骨髓移植。

我们做了配型,很幸运,我和她的骨髓配型成功了。

我当时高兴得快要疯了。我觉得,这是上天给了我们一次机会。我终于可以为她做点什么了。

可是,高昂的手术费,像一座大山,压得我们喘不过气。

我开始疯狂地打工,发传单,送外卖,去工地上搬砖。只要能挣钱,什么活我都干。我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累得像条狗,但只要一想到能救陈念,我就觉得浑身都是力气。

陈念的父母,也卖掉了家里唯一的房子。

我们以为,我们快要凑够钱了。我们以为,希望就在眼前了。

但是,就在手术前的一个星期,我接到了我妈打来的电话。电话里,我妈的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绝望和崩溃。

她说,我爸在工地上干活,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腿,还伤到了脊椎,急需一笔钱做手术。

那个电话,像一盆冰水,从头到脚,浇灭了我所有的希望。

一边是我的父亲,一边是我挚爱的女孩。

我该怎么办?

我该怎么选?

那几天,我感觉自己被撕裂成了两半。我不敢去见陈念,我怕看到她那双充满希望的眼睛。我也不敢回家,我怕看到我妈那张憔悴的脸。

我把自己关在租来的小黑屋里,不吃不喝,像一头困兽。

最后,我做出了选择。

我拿着那笔我们好不容易凑齐的、准备给陈念做手术的钱,回了家,给我爸交了手术费。

做出这个决定的那个晚上,我一个人在医院的长廊里,坐了一整夜。长廊的尽头是一扇窗,我看着天色一点一点地从漆黑,变成灰白,再到泛起鱼肚白。

我知道,我亲手杀死了我们的爱情。

我没有勇气去跟陈念告别。我不敢去面对她,我不敢告诉她,我放弃了她。

我像一个懦夫,一个逃兵,选择了最可耻的方式——不告而别。

我换掉了手机号,退掉了租的房子,从那个城市,从她的生命里,彻底消失了。

我以为,只要我跑得够远,只要我把过去埋得够深,我就能忘记这一切。

我回到了我的家乡,找了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我不再画画,不再听歌,不再去想任何关于未来的事情。我把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岛。

我强迫自己不去打听任何关于她的消息。我害怕,我害怕听到那个我最不想听到的结果。

时间,就这样,一年一年地过去了。

我以为,我已经把她忘了。

可是,直到今天,直到我推开这扇门的这一刻,我才发现,我错了。

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她。

她就像一根刺,深深地扎在我的心脏里,平时感觉不到,但只要轻轻一碰,就会疼得我无法呼吸。

我睁开眼睛,看着眼前这台旧电脑。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顺着脸颊滑落,滴落在键盘上。

密码……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

我伸出颤抖的手,在键盘上,敲下了一行数字。

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期。

屏幕上显示“欢迎使用”。

我进去了。

电脑桌面很干净,只有几个简单的文件夹。一个叫“画”,一个叫“日记”,一个叫“歌”,还有一个,叫“给阿远的信”。

阿远,是她给我取的小名。她说,希望我永远都能走得很远,去看看这个世界。

我的手,停在了那个叫“给阿遠的信”的文件夹上。我不敢点开。我害怕看到里面的内容。

我先点开了那个叫“画”的文件夹。

里面是她画的很多画。有我们一起去过的海边,有我们一起喂过的流浪猫,有我打篮球时的样子,有我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的样子。

每一张画,都像一个时间的切片,记录着我们曾经拥有过的,那些美好的瞬间。

我一张一张地翻看着,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

我点开了那个叫“歌”的文件夹。

里面只有一首歌,是我们都很喜欢的那个小众乐队的歌。

我点开了播放。

熟悉的旋律,在寂静的房间里,缓缓响起。

“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也曾指尖弹出盛夏,心之所动,且就随缘去吧……”

歌声里,我仿佛看到了那个穿着白裙子,站在阳光下,对我微笑的女孩。

最后,我深吸了一口气,点开了那个叫“日记”的文件夹。

里面只有一个文档。

我打开了它。

【X年X月X日 晴】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得有些晃眼。阿远来看我了,他瘦了好多,眼窝都陷下去了,胡子也没刮,看起来好憔悴。我好心疼。

他给我讲了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但我还是笑得很大声。我不想让他担心。

其实我知道,我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差了。化疗的副作用越来越大,我每天都吃不下东西,吐得昏天暗地。头发也快掉光了,镜子里的那个人,陌生得让我害怕。

但是,我不能倒下。阿远还在为我努力,我怎么能放弃呢?

医生说,找到合适的骨髓了,是阿远的。我当时就哭了。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们很快就可以做手术了。手术之后,我就会好起来的。等我好了,我要给阿远画一辈子的画,给他织一辈子的围巾。

【X年X月X日 阴】

阿远已经好几天没来看我了。

我给他打电话,也打不通。

我问叔叔阿姨,他们也支支吾吾的,说他家里有急事,回老家了。

我有点不安。是不是……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每天都在等他。从早上,等到晚上。病房的窗户外面,有一棵梧桐树。我看着它的叶子,从绿色,一点一点地变黄,然后,一片一片地掉落。

秋天要来了。

阿远,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好想你。

【X年X月X日 雨】

今天下雨了。

我偷偷从医院跑了出来。我想去我们以前租的那个小房子看看。

可是,房子已经换了主人。房东说,阿远早就退租了。

我站在雨里,站了很久很久。雨水打在我的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我好像……好像明白了一些什么。

【X年X月X日 晴】

我回医院了。

我没有再找他。

我想,他一定有他的苦衷。

我认识的阿远,不是一个会轻易放弃的人。他那么爱我,他不会不要我的。

一定是有什么,比我的生命,更重要的事情,让他不得不离开。

没关系的,阿远。

不管你在哪里,不管你做了什么决定,我都不会怪你。

只是,我有点撑不下去了。

身体里的力气,好像被一点一点地抽走了。每天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

我开始做梦。梦里,我们回到了高中的那个下午。阳光很好,你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站在图书馆的书架前,对我微笑。

真好啊。

【X年X月X日】

我已经记不清今天是什么天气了。

我的视力,开始变得模糊。很多时候,我都看不清东西。

妹妹林晚来看我了。她长大了,越来越像个大姑娘了。她哭着问我,为什么不恨你。

我怎么会恨你呢?

我爱你,还来不及呢。

我让她帮我录了一段话。我想,如果有一天,你回来了,就让她放给你听。

阿远,我可能,等不到你回来了。

你要好好地活着。

连同我的那一份,一起,好好地活着。

不要忘了我,但也不要,只为我而活。

你要去看看这个世界,去实现我们曾经说过的那些梦想。

你要找到一个,比我更好,更爱你的女孩子。

你要幸福。

一定,一定要幸福啊。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

我的眼泪,已经决堤。我趴在桌子上,像一个迷路的孩子,失声痛哭。

那些我强迫自己忘记的,那些我刻意逃避的,那些我以为早已结痂的伤口,在这一刻,被血淋淋地撕开,露出了里面腐烂的血肉。

我恨。

我恨我自己的懦弱,恨我自己的无能。

我为什么没有回去找她?我为什么没有跟她说一声对不起?我为什么,要让她一个人,在绝望中,度过她生命里最后的时光?

我是一个罪人。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直到房间里的光线,变得昏暗。

我抬起头,看到了那个叫“给阿远的信”的文件夹。

我颤抖着,点开了它。

里面,是一个视频文件。

我点了播放。

屏幕上,出现了陈念的脸。

她戴着一顶毛线帽子,穿着宽大的病号服,坐在病床上。她的脸,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瘦得两颊都凹陷了下去。但她的眼睛,却依然那么亮,那么清澈。

她看着镜头,笑了。

那个笑容,和很多年前,在图书馆里,她第一次抬头看我时的笑容,一模一样。

“嗨,阿远。”

她的声音,很轻,很虚弱,带着一丝沙哑。

“当你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我应该,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吧。”

“不要难过。这对我来说,其实是一种解脱。”

“这身臭皮囊,我已经不喜欢很久了。它又疼,又丑,还老是给我惹麻烦。”

她调皮地皱了皱鼻子,像个孩子。

“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但是,时间好像不太够了。”

“所以,我就长话短说吧。”

“阿远,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是我生命里,唯一有光的时候。”

“谢谢你,给了我那么多美好的回忆。这些回忆,足够支撑我,走完这最后一段路了。”

“我知道,你离开,一定有你的理由。我从来,都没有怪过你。真的。”

“我只是,有点遗憾。遗憾,不能陪你走得更远一点。遗憾,不能看到你当上世界上最厉害的程序员的样子。遗憾,不能给你生一个,像你一样,眼睛亮晶晶的孩子。”

她的眼眶红了,但她还是在笑。

“阿远,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你要好好地活着。忘了我,然后,开始新的生活。”

“你要找一个健康、爱笑的女孩子。她会陪你,看遍这个世界的风景。她会给你,生一堆可爱的孩子。你们会有一个,很温暖,很幸福的家。”

“你不要再活在过去了。人,总是要往前看的。”

“我会在天上,看着你。你要是过得不幸福,我可是会生气的哦。”

视频的最后,她对着镜头,做了一个鬼脸。

然后,屏幕黑了下去。

房间里,一片死寂。

只剩下我粗重的呼吸声,和窗外,不知疲倦的蝉鸣。

我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尊石像。

视频里,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重锤,狠狠地砸在我的心上。

她说,让我忘了她。

她说,让我好好地活着。

她说,让我幸福。

可是,陈念,没有了你,我该怎么幸福?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那个房间的。

当我拉开门的时候,林晚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安安静静地,像是在等我。

茶几上的那杯水,已经凉了。

她看到我,站了起来。她的眼睛,又红又肿,显然是刚刚哭过。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悲伤而又压抑的气氛。

过了很久,她才开口,声音沙哑。

“我姐姐,走的时候,很安详。”

“她没有怪你。她只是,一直在等你。”

“她让我把这些东西,交给你。她说,这是她能留给你,最后的东西了。”

我看着她,嘴唇动了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一句“对不起”,卡在喉咙里,重若千钧。

“其实,我以前很恨你。”林晚看着我,眼神复杂,“我恨你,为什么要在她最需要你的时候离开。我恨你,为什么连一句告别都没有。”

“但是后来,我慢慢明白了。我姐姐,她从来都不希望,你因为她,而背上沉重的枷锁。”

“她希望你,能够自由地,没有负担地,活下去。”

“所以,她才选择了,用这种方式,来跟你告别。”

我低下头,不敢看她的眼睛。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她轻声问。

我摇了摇头。

好吗?

我怎么可能过得好。

我的灵魂,早就随着那个夏天的结束,一起死去了。剩下的,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般的躯壳。

“我把这套房子买下来了。”林晚说,“这里的一切,都还保持着我姐姐在时的样子。我想,如果有一天,你回来了,还能找到一个,可以怀念她的地方。”

“谢谢你。”我终于,说出了话。声音,却嘶哑得不像我自己的。

“不用谢我。这是我姐姐的愿望。”

她从沙发上,拿过一个画板,递给我。

画板上,是一幅没有完成的画。

画上,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手牵着手,站在一片开满了栀子花的山坡上,眺望着远方的夕阳。

男孩的轮廓,已经画好了。是我的样子。

而女孩,只画了一个模糊的背影。

“这是我姐姐,最后的一幅画。”林晚说,“她没有力气画完了。”

我伸出手,接过了那个画板。

画板很沉,沉得我几乎要拿不稳。

“她说,希望有一天,你能帮她,把这幅画,画完。”

我看着画上那个孤单的背影,心脏,又开始一阵一阵地抽痛。

我点了点头。

“好。”

我不知道,我还能为她做些什么。

或许,完成这幅画,是我唯一能做的,也是我必须要做的事情。

这不仅仅是,为了她。

也是为了,给我自己一个交代。

我离开了那个让我窒息,却又让我无比眷恋的房间。

走下楼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

下起了小雨。

雨丝,细细密密的,打在我的脸上,凉凉的。

我没有打伞,就这么,走在雨里。

像很多年前,那个喜欢在雨中漫步的女孩一样。

我抬起头,看着被霓虹灯染成橘黄色的夜空。

我想,陈念,你看到了吗?

我回来了。

对不起,我来晚了。

但是这一次,我不会再逃跑了。

我会带着你的爱,你的期望,好好地,活下去。

我会帮你,完成那幅画。

画上,会有你,有我,有我们梦想中的,那个开满了栀子花的山坡,和永不落下的夕阳。

我会把我们的故事,讲给更多的人听。

我会告诉他们,曾经有这样一个女孩,她像夏天的栀子花一样,热烈而又纯粹地,来过这个世界。

她叫,陈念。

是我,用尽一生,去爱,去怀念的,女孩。

第二天,我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

同事们都很惊讶,问我为什么要走。我只是笑笑,说想换个环境。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辞职,是为了去完成一个承诺。

我回到了那个我逃离了多年的城市。

我租下了一个小小的画室,就在陈念曾经就读的那所美术学院附近。

画室的窗外,有一棵高大的梧桐树。

我买来了最好的画笔,和颜料。

我把那个画板,郑重地,摆在了画架上。

我开始,一点一点地,完成那幅画。

我画得很慢,很仔细。

每画一笔,我都会想起,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我想起她笑起来时,眼睛里像有星星。

我想起她生气时,会鼓起腮帮子,像一只小仓鼠。

我想起她靠在我肩膀上,说她想和我,有一个家。

我的眼泪,常常会不受控制地,掉落在画板上,晕开那些未干的颜料。

我没有擦掉。

我想,这些眼泪,也是这幅画的一部分。

除了画画,我开始,重新生活。

我开始,尝试着,去感受这个世界。

我会去菜市场,买新鲜的蔬菜。

我会去公园,看老人们下棋。

我会去听一场音乐会,尽管,那些歌,我一首都不认识。

我开始,和人交流。

画室里,偶尔会有美院的学生,进来参观。

我会和他们聊天,聊画画,聊梦想。

他们很年轻,很有朝气,像曾经的我们。

看着他们,我常常会想,如果陈念还在,她现在,应该也和他们一样,是一个优秀的画家了吧。

林晚偶尔会来看我。

她会给我带一些她亲手做的饭菜。

我们之间,话不多。

我们只是,坐在一起,安安静静地,看着那幅画,一点一点地,变得完整。

我们都心照不宣。

我们是在用这种方式,一起,怀念着,那个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画,终于,在初冬的一个下午,完成了。

那天,阳光很好。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画板上。

画上,那个女孩的背影,被我画上了清晰的轮廓。

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长发及腰,回头,对着身边的男孩,灿烂地微笑。

她的眼睛里,有星辰,有大海,有整个世界。

男孩,也正低头,温柔地,看着她。

他们的身后,是漫山遍野的,盛开的栀子花。

远方,是金色的,温暖的夕阳。

整个画面,温暖而又宁静。

我看着那幅画,看了很久很久。

我仿佛看到,陈念,就站在我的面前,对我微笑。

她说,阿远,你看,我们的家,多美啊。

我笑了。

眼泪,却流了下来。

画展,在一个小小的美术馆里举行。

展出的,只有一幅画。

就是我完成的,那一幅。

画的名字,叫《念》。

我没有署上我的名字。

作者那一栏,我写的是:陈念。

画展那天,来了很多人。

有我的朋友,有林晚的同事,还有很多,我不认识的人。

他们都安安静静地,站在画前,看着。

我看到,有的人,眼眶红了。

林晚站在我身边,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很暖。

“姐姐她,一定看到了。”她说。

我点了点头。

“嗯,她看到了。”

画展结束后,我把那幅画,送给了林晚。

我说,这是属于你们姐妹的。

她没有拒绝。

她说,她会把它,挂在那个房间里。

那个,被时间冻结了的,房间里。

离开那个城市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墓地。

陈念的墓碑上,贴着一张她的照片。

照片上,她笑得,还是那么灿T烂。

我放下一束,最新鲜的栀子花。

我在她的墓碑前,坐了很久。

我跟她讲,我最近的生活。

我跟她讲,我画完了那幅画。

我跟她讲,林晚,现在很好。

最后,我对她说:

“陈念,我要走了。”

“我要去,看看这个世界了。”

“我会带着你,一起。”

“你放心,我会,好好地活着。”

“我会,很幸福。”

风,轻轻吹过。

墓碑旁的栀子花,散发出,淡淡的,温柔的香气。

仿佛是,她的回答。

我站起身,转身,离开。

我没有回头。

因为我知道,她会一直在那里。

在我的心里。

在我走过的,每一段路上。

在我看到的,每一片风景里。

在我未来的,每一个,日日夜夜里。

后来的我,成了一个旅行画家。

我走过了很多地方。

我看过沙漠的落日,看过雪山的星空,看过草原的牛羊,看过大海的潮汐。

我把这些风景,都画了下来。

我的每一幅画里,都会有一个,小小的,穿着白裙子的女孩的背影。

有人问我,那个女孩是谁。

我总是笑笑,说,她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我没有再谈恋爱。

不是不想,而是,我再也遇不到,像她那样,让我心动的女孩了。

我的心,很小。

小到,只能装下,一个陈念。

但我并不觉得孤单。

因为我知道,她一直,陪着我。

有一年,我去了西藏。

我在纳木错湖边,住了一个月。

那里的天,很蓝,很干净,像被洗过一样。

那里的湖水,很清,很静,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

有一天,我看到了,最美的日出。

太阳,从地平线上,一点一点地,升起。

金色的光芒,洒满了整个湖面。

那一刻,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我仿佛听到了,陈念的声音。

她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

“阿远,真美啊。”

我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空气里,有青草的味道,有湖水的味道,还有,淡淡的,阳光的味道。

我知道,我已经,找到了,我的救赎。

我的救赎,不是忘记。

而是,带着爱和回忆,继续,前行。

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

这是一个,关于爱,关于错过,也关于救赎的故事。

我不知道,我的这个故事,能不能,感动到你。

我只是想,把它,讲出来。

讲给,每一个,曾经,或者正在,经历着痛苦和迷茫的人听。

我想告诉你们:

无论生活,给了我们,多少磨难。

无论我们,失去了,多少珍贵的东西。

都请,不要放弃。

不要放弃爱,不要放弃希望,不要放弃,对美好的向往。

因为,总有那么一个人,总有那么一段回忆,会成为,我们生命里的光。

照亮我们,前行的路。

就像,陈念,对于我一样。

她是我,永不落下的,太阳。

是我,一生一世的,念想。

来源:多才多艺饺子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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