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0-14 18:34 1

摘要:10月14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显示,在石家庄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信用状况良好,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

凤凰网房产获悉,10月14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显示,在石家庄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信用状况良好,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雇工、灵活就业的餐饮配送人员、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灵活就业的共享交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的直播短视频领域从业人员、灵活就业的全市重点产业链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符合上述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本市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24%最低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在此范围内可自主确定:金额一经确定,在每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下同)内保持不变。公积金中心在每年的6月公开发布月缴存额的上、下限标准。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灵活就业人员每年7月份可申请调整一次月缴存额,调整须于缴存6月份公积金后、约定缴存日前办理。如未按规定主动申报调整,且月缴存额超出规定的上下限范围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自动封存个人账户。

开户补贴:2025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14日期间,首次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账户并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且自首次缴存日起六个月内未使用的,给予一次性开户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人。灵活就业人员销户提取后再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设个人账户的,重新开立账户不享受开户补贴。

缴存补贴:2025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14日期间,于每年6月30日年度结息时,对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基础上,再给予每年0.5%的缴存补贴。缴存补贴计算方式按积数法计算,公式为:缴存补贴金额=6月30日止的个人账户累计积数x0.5%/360,其中,个人账户累计积数=个人账户每日资金余额合计数。

申请资格: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位缴存职工或异地缴存人转为我市灵活就业缴存人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权益一致: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征信审核、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方式、办理流程等与在职职工一致。

同城同策:灵活就业缴存人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享受“多子女”家庭、人才绿卡、购买绿色建筑、退役军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各项公积金优惠政策。

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为万元整数计算。申请人具体贷款额度,不高于按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的贷款额度:

还贷能力:

1.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账户余额的20倍(账户余额在贷款额度计算时不含贷款申请前12个月(含)内的补缴金额)。

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为灵活就业缴存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分别为灵活就业缴存和单位职工缴存的,均可作为借款人,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后累加,灵活就业缴存人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夫妻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2.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的50%;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贷记卡有6个月平均使用额度、循环贷款总额、非循环贷款余额、大额专项分期及担保等其他负债的,贷款额度按照还贷能力计算得出的贷款额度减去上述负债总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二)首付款比例

购买我市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组合贷款: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全部满足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期限一致,抵押物为同一所住房;处理抵押物时,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按各自的债权比例受偿。

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

购买存量房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房龄超过30年(含)不予贷款。

冲抵还贷:灵活就业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冲抵还贷协议,约定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在贷款结清前,不得取消冲抵还贷协议。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当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来源:风财讯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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