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10月11日,河南郑州新郑市某中学一名教师因学生携带手机入校,要求其当众用砖头砸毁手机,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发广泛争议。尽管教育局回应称“教师初衷是好的,但方式欠妥”,但这一行为背后暴露的教育权力越界、法律意识缺失及教育理念偏差,仍需从法律、教育逻辑和
2025年10月11日,河南郑州新郑市某中学一名教师因学生携带手机入校,要求其当众用砖头砸毁手机,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发广泛争议。尽管教育局回应称“教师初衷是好的,但方式欠妥”,但这一行为背后暴露的教育权力越界、法律意识缺失及教育理念偏差,仍需从法律、教育逻辑和社会影响等层面深入剖析。
从法律层面看,教师要求砸毁手机的行为已涉嫌侵犯财产权。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校不得采用毁坏财物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对学生携带的违规物品,应按规定暂扣并统一管理,而非直接损毁。即使手机被认定为“违规物品”,其所有权仍归学生或家长所有,教师无权处分或破坏。根据《民法典》,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毁坏财物价值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尽管教师声称“家长同意”,但家长作为非专业教育者,可能因对校规的服从或对教师权威的敬畏而妥协,这种“同意”并不能成为教师违法行为的免责理由。
教师行为的核心问题在于教育理念偏差与权力滥用。教师试图通过砸毁手机制造“视觉冲击”,以暴力手段震慑学生,本质上是将教育简化为“行为矫正”,忽视了学生行为背后的心理需求。青少年沉迷手机往往与家庭陪伴缺失、学业压力过大或社交需求未被满足有关,单纯破坏物品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可能引发逆反心理或心理创伤。此外,教师未遵循校规中“暂扣统一管理”的规范程序,而是直接要求毁坏财物,暴露出对教育权力的滥用。当众要求学生砸手机,还涉及对学生人格尊严的侵犯,违背了“尊重学生名誉”的基本要求。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部分教师对教育法治化的认知不足。教师可能未充分意识到毁坏财物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也未考虑手机损毁后可能引发的家长投诉、舆论危机及学校声誉损失。这种“以结果为导向”的粗暴管理,反映出教育者对权力边界的模糊认知——将“为学生好”的初衷凌驾于法律和程序之上,最终导致教育行为异化为权力展示。
此次事件也为校园手机管理提供了反思契机。手机已成为青少年社交、学习的重要工具,完全禁止不现实,过度使用又影响学业和身心健康。破解这一难题,需从“堵”转向“疏”: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手机管理细则,包括使用时段、场所限制及违规处理流程,避免教师随意处置;通过培训提升教师的法律素养,明确教育权力的边界,推广“非暴力沟通”“积极行为支持”等科学管理方法;家长需与学校共同制定手机使用规则,社区可提供青少年活动空间,减少学生对手机的依赖。
教育的本质是引导而非控制,是尊重而非震慑。教师让学生砸毁手机的行为,表面是管理方式的失误,实则是教育理念的落后。唯有以法治为底线,以尊重为底色,方能构建健康、理性的教育生态。
来源:风闻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