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1月25日晚,黔西南州册亨交警在高洛街道三号地块路段处开展酒驾醉驾违法整治行动。
常言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但有些人可能会想
“喝酒不能开车,
我骑电动车不算酒驾吧”
这种想法很危险!
不管是四轮的
还是三轮、二轮的
只要喝了酒
就不能开车上路!
2024年11月25日晚,黔西南州册亨交警在高洛街道三号地块路段处开展酒驾醉驾违法整治行动。当晚22时许,民警依法对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酒精筛查时,酒精筛查棒提示该男子涉嫌饮酒,随后,民警将男子带到一旁做进一步的酒精检测,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经询问,当事人岑某当晚在朋友家喝了白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以为不会被交警查到,于是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从民族中学往高洛街道九号地块行驶,行驶至三号地块路口处被民警依法查获。
因岑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民警现场对岑某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这个车包含“非机动车吗”
答案是:包含!
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也属于酒驾!也是违法行为!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车撞上路缘石致死,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8.31mg/100ml。
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行驶至市区某路段时,失去对电动自行车的控制摔倒,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达
293.6mg/100mL。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车与路中间施工护栏发生刮碰后摔倒,脸部擦伤。经现场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5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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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交警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