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20日20时13分,交管五大队民警在兴呈路与沿河路交叉口开展夜间整治行动中,一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经酒精呼气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294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三倍多!询问时男子称自己当晚在呈贡区和朋友聚餐时喝了些泡酒,抱着侥幸心理骑车准备回家。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相信大家都知道
那么问题来了
酒后骑“小电驴”
算不算酒驾?
答案是:算!
案例一
2月20日20时13分,交管五大队民警在兴呈路与沿河路交叉口开展夜间整治行动中,一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经酒精呼气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294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三倍多!询问时男子称自己当晚在呈贡区和朋友聚餐时喝了些泡酒,抱着侥幸心理骑车准备回家。
案例二
2月19日21时55分,交管一大队民警在学府路与教场中路交叉路口对一辆号牌为云A12****7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靳某某有酒驾嫌疑,民警当即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06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两倍多,属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案例三
2月18日22时许,交管一大队民警在学府路与教场中路交叉路口对一辆号牌为云AB***8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谷某某有酒驾嫌疑,随后的酒精吹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属于醉酒驾电动自行车。
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也属于酒驾!
也是违法行为!
TIPS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时不得醉酒驾驶。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醉酒驾驶的;
(三)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的;
(四)进入高速公路的;
(五)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六)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七)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违反第二项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如何认定电动自行车酒驾和醉驾?
和机动车同理,当血液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时,即为酒后驾驶;当血液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时,即为醉酒驾驶。
电动自行车上路
俗称“肉包铁”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人没有任何保护
致伤致亡风险
会大大增加
小编搜集了一些
省外醉驾骑行的典型事故案例
几张图告诉大家
酒驾危害有多大
▲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车撞上路缘石致死,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8.31mg/100ml。
▲ 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行驶至市区某路段时,失去对电动自行车的控制摔倒,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293.6mg/100mL。
▲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车与路中间施工护栏发生刮碰后摔倒,脸部擦伤。经现场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50mg/100ml。
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因酒精麻痹作用,骑行者的肢体触觉会比平时降低,行动笨拙,反应迟钝,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且电动自行车启动速度快、车辆稳定性差、刹车易失控,还缺乏一定的安全保护装置,更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致伤风险也会大大增加。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再加上电动自行车本身的降噪设计,驾驶人若酒驾,在行驶过程中则很难及时接收路面的交通信息,危险系数更高。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导致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及时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则难以发现。
昆明公安交管提醒大家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要牢记佩戴安全头盔
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
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驾乘任何车辆
请坚决拒绝酒驾醉驾!
来源:昆明交警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