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卖惨营销被判欺诈,消费者获退一赔三引热议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0-13 08:16 2

摘要: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带货的兴起,这一新兴销售模式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谢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焦某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就是一起典型的网络主播虚构事实诱导消费的案例。该案的裁判结果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提供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带货的兴起,这一新兴销售模式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谢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焦某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就是一起典型的网络主播虚构事实诱导消费的案例。该案的裁判结果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提供了司法指引。



本案中,网络主播焦某通过虚构"玲玲"母女被继母软禁、急需医疗费用等情节,博取观众同情,进而推销玉器产品。这种"卖惨式"营销手段,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法院认定焦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其退还购物款并支付三倍赔偿,体现了法律对欺诈行为的严厉惩戒。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平台方某科技有限公司并未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平台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及时采取了关闭商家功能等措施,并按要求提供了销售者的真实信息。这一裁判结果体现了法律对平台责任的合理界定:平台应当履行必要的管理义务,但不应为商家的欺诈行为承担无限责任。这种责任划分既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为平台经营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



从更深层次看,本案反映出当前网络直播带货领域存在的诚信缺失问题。一些主播为追求流量和销量,不惜编造虚假故事,利用消费者的同情心进行营销。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法院通过本案的裁判,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司法态度:诚信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任何欺诈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该案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首先,它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在认定主播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时,应当重点考察其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形,以及是否因此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购买决定。其次,它明确了平台的责任边界,有助于平台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最后,它警示网络主播要诚信经营,不得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从消费者保护角度看,本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理性消费。面对网络直播中各种煽情故事,要保持清醒判断,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盲目购买。同时,在权益受损时,要勇于通过投诉、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从行业发展角度而言,本案的裁判将促进网络直播行业的规范发展。一方面,它震慑了不法经营者,净化了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它为诚信经营者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只有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商业模式,才能获得持续健康发展。

该案还体现了司法裁判对社会价值导向的引领作用。通过惩罚欺诈行为、保护诚信交易,法院的裁判实际上是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这种价值引领对于构建诚信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展望未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型商业模式还将不断涌现。司法机关需要与时俱进,准确把握新型商业模式的本质特征,合理界定各方责任,既保护创新活力,又维护市场秩序。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协作,完善规则,为新兴业态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总之,谢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焦某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裁判,不仅解决了个案纠纷,更对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商行业健康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一案例再次证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任何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公平、诚信、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

来源:洞察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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