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0日主力与游资资金分别净流入3786.18万元和4961.0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747.21万元。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至414,085,835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并拟变更注册地址。来自【公司公告汇
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新强联报收于45.41元,上涨2.95%,换手率11.0%,成交量33.1万手,成交额15.11亿元。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0日主力与游资资金分别净流入3786.18万元和4961.0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747.21万元。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至414,085,835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并拟变更注册地址。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成员拟由6人增至7人,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来自【公司公告汇总】: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拟废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70亿元。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786.1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961.0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747.21万元。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至414,085,835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并拟变更注册地址。董事会成员拟由6人增至7人,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新增ESG管理职责。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3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70亿元。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虎召集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架构并废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且该调整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0日。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5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8号4楼会议室举行。审议事项包括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及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改多项内部治理制度;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调整公司架构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中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登记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21日。
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大华所成立于2012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2家。项目合伙人为杨卫国,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亚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传兵。本期审计费用130万元,较上期减少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均同意续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大华所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存在部分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
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与修订。本次共涉及32项制度,其中制定2项,分别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其余30项为修订,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如《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原已获批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亿元,现拟在此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亿元,使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商业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融资租赁等。授信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需求为准,可在不同银行间调剂。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手续。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增加授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总股本由358,744,704股增至414,085,835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注册地址由京津路8号变更为樱云路8号,实际经营场所未变。董事会成员由6名调整为7名,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章程》相应修订,涉及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董事会结构等内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不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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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