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前总觉得捕猎野生动物不是多大事,现在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咱可不能以身试法。”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某村举行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上,一名村民深有感触地表示。这场听证会被安排在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案发地附近的村庄,北仑区检察院不仅将听证会搬到老百姓“家门口”,还邀
浙江宁波:今年已开展检察听证231件次,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
蒋杰
8月20日,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起现场查看无障碍车位整改情况。
4月28日,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就一起非法狩猎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在案发地附近村庄召开公开听证会。
8月6日,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就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举行公开听证。
“以前总觉得捕猎野生动物不是多大事,现在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咱可不能以身试法。”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某村举行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上,一名村民深有感触地表示。这场听证会被安排在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案发地附近的村庄,北仑区检察院不仅将听证会搬到老百姓“家门口”,还邀请人大代表、律师、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代表及村民代表共同担任听证员,深度参与司法办案过程。会后,当地村民自觉自愿地将“法治课堂”带回家,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
这样既接地气、效果又实在的听证会,在宁波市检察机关已经成为工作常态。它们不仅是检务公开的重要窗口,也是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听证推动高质效办案的生动实践。作为浙江省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听证系统试用工作试点院之一,宁波市检察院持续深化听证机制创新,致力于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司法实践各环节。记者了解到,宁波市检察机关本着“应听证尽听证”原则,今年以来共开展检察听证231件次,实现了“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
“小车位”也是“大民生”
“检察院邀请我参与听证,不仅因为我是人大代表,更因为我亲身经历过无障碍设施缺失造成的出行困难。检察机关真正想听到一线群众的声音,让司法决策更接地气、更得民心。”今年5月,在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举行的一场涉无障碍停车位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上,残障人士、浙江省人大代表舒仁义表示。
这起案件的线索来源于江北区检察院探索建立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2024年底,有人大代表向检察机关反映多个住宅小区存在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不规范问题。江北区检察院迅速组建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案组,联合交警、住建等部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一起实地调查。排查17个建成5年内的住宅小区后,确认4个小区存在无障碍车位数量不足、通道设置不规范、相关标识缺失等问题。
“无障碍车位设置怎么改、如何评价,残障人士最有发言权。”为保证整改方案切实可行,江北区检察院创新听证选任机制,特邀有人大代表和残障人士双重身份的舒仁义担任听证员,选聘政协委员、交警、志愿者及残联、社区、物业工作人员等多方代表组成听证团队。
听证会上,检察官全面陈述案件线索、调查结果和法律依据。经过多方质询与深入讨论,与会人员形成共识:应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属地街道、残联等部门督促物业公司限期整改,恢复和新增合规车位,完善标识标线,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检察机关把‘小车位’当作‘大民生’,用心办案,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在整改验收现场,舒仁义给出这样的评价。
精准选任听证员的背后,是规范合理的听证员库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江北区检察院结合辖区农村面积大、轻伤害案件多发的特点,主动吸纳基层调解员、行业专家与特定群体代表入库,构建起分类科学、专业高效的听证人才体系,通过实践“专业人评专业事,身边人解身边结”,切实提升听证公信力和纠纷化解实效。
做好听证“后半篇文章”
“不起诉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检察机关后续的一系列措施,让我们看到司法不仅包括有力度的惩戒,更蕴含着有温度的挽救和有深度的治理。”近日,一位参加了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下称“高新区检察院”)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的听证员对记者说。
今年8月,高新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时,遇到“情与法”的考量。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偶犯,也都认罪悔罪并全额赔偿,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案情固然简单,但案件办理关系到涉案3人的人生和社会关系的修复。为寻求办案最优解,高新区检察院没有局限于书面审查,而是主动将司法过程“晒”在阳光下,就是否对涉案3人作不起诉处理举行听证会,邀请被侵权企业代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参与。听证会上,涉案3人真诚忏悔,表示绝不再重蹈覆辙。经独立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情节轻微、危害已弥补,符合不起诉条件。
共识的达成不是终点,而是实质化运用听证成果的起点。为避免办案流于“一听了之”“不诉了之”,高新区检察院将听证成果转化为一套扎实的“组合拳”:通过不起诉公开宣告仪式对涉案3人进行警示教育;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意见,督促其依法给予涉案3人行政处罚,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建立长期回访档案,定期跟踪涉案3人的情况,真正做好听证会的“后半篇文章”。
化“零散表达”为“有序参与”
在宁波检察人看来,检察听证是穿透阴霾的法治阳光,能照亮司法办案的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早在2021年,宁波市检察院便制定出台《听证员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听证员选任和管理工作,保障听证员依法行使听证权,充分发挥听证员对办案的积极作用。
2021年,宁波市检察院开始建设听证员库。为了让检察听证成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宁波市检察院通过精准化选任、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运用,形成了一套“选得准、用得好、效果实”的检察听证格局。截至2024年12月,宁波市检察院已选任听证员145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骨干、社区代表等。今年以来,宁波市两级检察院共邀请听证员参加听证会775人次。其中,人大代表105人次,政协委员34人次。
为方便群众参与检察听证,宁波市检察院建立检察听证预告制度。检察听证信息通过宁波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提前一周对外发布,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或在宁波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预约。同时,宁波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听证方式,对群众普遍关注、矛盾相对突出、具有重要普法意义的案件,更多地采取上门听证、现场听证方式,将听证会开到海上平台、田间地头和居民小区,发挥普法宣传的“乘数效应”,真正实现“听证一案、治理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宁波市检察机关还尝试用网络直播形式进行检察听证。
“我们将继续以检察听证为载体,让检察办案从封闭审查走向阳光透明,让群众诉求从零散表达转为有序参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宁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19岁学子重启高考路
“我已经办好了高三入学手续,接下来我会加倍努力,争取明年重新考上大学。”9月初,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陈某打来的电话。
陈某与检察官的故事要从今年5月说起。当时,海曙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办公室受理了陈某涉嫌盗窃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陈某的身份、盗窃金额及盗窃物品的特殊性引起办案检察官的注意。陈某是名19岁的大一新生。今年1月,他先后三次在海曙区某商场盗窃针织衫、书包、玩具各1件,涉案金额700余元。案发后,鉴于陈某有自首情节并全额退赔,海曙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问起案发原因,陈某羞愧地说:“父母平时管我很严,我生活费不够用了也不敢跟他们说,脑子一热就犯了错。偷来的东西我全部按标价赔偿给商家了。我知道错了,很后悔。事发后我主动申请了退学,打算重新参加明年的高考。”
针对陈某的情况及该案是否具备行政处罚的必要性,6月5日,海曙区检察院召开关于行政处罚必要性的公开听证会。会议由分管副检察长主持,听证员既有身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宁波某学校校长,也有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
“行政处罚只是行政管理的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本案不法行为人盗窃金额较小、有自首情节,且年轻可塑性强,对其应当以教育挽救为主。如果予以行政处罚,可能不利于其身心成长和继续学业。因此,我们建议检察机关不提出检察意见。”听证员发表评议意见。
与会公安机关代表也认同听证员的意见,表示陈某已经得到深刻教训,给予其成长一定的容错空间,不仅契合行政处罚“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立法目的,也能帮他更好地回归正途。参考听证情况,海曙区检察院认为陈某符合《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规定可以不提出检察意见的情形,依法决定终结审查。
202省道“堵点”通畅了
“一年前,我开车路过这里总会遇到堵车,现在明显感觉通畅了不少。”近日,一直关注202省道不停车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点附近交通安全问题的浙江省象山县政协委员,对问题整治后的情况表示认可。
2024年7月,象山县检察院梳理近年来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12345政务平台信息,发现202省道上的不停车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点附近存在大货车慢速行驶,在路中央来回倒车等现象,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官调查发现,202省道路段连接多个乡镇,是通往象山城区和高速出入口的交通要道,日常车流量大。相关职能部门在该处设置不停车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点,通过称重传感器、视频监控等设备自动抓取行驶中的超载车辆,再结合后台数据进行查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货车司机为逃避检测,会采取突然降速、停车、反复倒车、龟速行驶等方式干扰设备称重,导致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被逼停等候或实线变道绕行。”办案检察官介绍。
2024年9月,象山县检察院对该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为推动问题整改,该院结合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活动,举行检察听证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政府代表参加,10余名政协委员参与旁听。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需要听证的问题和相关法律规定;听证员围绕处罚标准、车队管理方式等问题进行提问。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应当督促职能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逃避检测等行为加强监管。
会后,象山县检察院分别向具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根据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加强对检测点的线上监管,将查处货车逃避检测违法行为作为重点任务列入象山县交通运输治超总体工作,建立“线上布控调度+大数据分析研判+线下精准打击”工作模式。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查处货车驾驶员故意逃避称重检测违法行为100余起,推送的违法信息落地处罚率达到100%。
两起欠薪案为何差异化处理?
如何平衡根治欠薪与护航企业发展两方面的现实需要?在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记者从一场聚焦行政处罚必要性的检察听证,看到对两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差异化处理,发现答案便在其中。
2024年下半年,鄞州区检察院先后对两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苏州某公司实际负责人邓某,在宁波承包工地项目期间拖欠其表哥工资13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后,邓某付清了拖欠的工资并得到其表哥谅解。宁波某公司实际负责人付某拖欠23名工人工资13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后,付某虽清偿了工资,但未获得工人谅解。针对涉案两家公司应否承担行政责任的争议,办案检察官决定对两起案件一并立案审查,通过检察听证深入探讨两起案件的行政处罚必要性。
“听证会不是走过场,必须围绕处罚必要性这一核心争议充分研讨。”为确保听证质效,鄞州区检察院做足前期功课,全面核查证据,辨析两起案件的核心差异:邓某案件仅涉及其一名亲属且已取得谅解,而付某案件被害人有23人,社会影响较大。鄞州区检察院精选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听证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并提前通报案情与争议焦点。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解案情及法律适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现场答复听证员的询问。听证员经独立评议形成共识:苏州某公司欠薪范围小,整改后已得到谅解,无行政处罚必要;宁波某公司欠薪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有行政处罚必要。鄞州区检察院采纳听证意见,向鄞州区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2025年4月,鄞州区人社局依法对宁波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要避免‘小案重罚’损害营商环境,也要防止‘大案轻处’弱化法律震慑。检察听证使行政处罚有力度、精度,更有温度。”鄞州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堵住“无证租车”监管漏洞
“现在每单业务我们都严格核验承租人的相关证件,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等事项也公示得清清楚楚。”近日,宁波市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某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企业负责人指着墙上的公示栏向检察官介绍整改情况。
今年4月,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王某涉嫌盗窃案过程中,敏锐地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的行业监管漏洞:无驾驶资格的王某竟轻易从某租赁公司租到车辆。经过深入调查,检察官发现涉案企业存在无证租车、未依法备案、未公示经营信息等诸多问题。“无证租车”“线下交易逃避监管”等问题普遍。
6月18日,宁海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交警等多个职能部门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与会人员围绕监管职责划分、履职到位情况等深入研讨,最终厘清责任边界,就协同治理方案达成共识。根据听证评议意见,宁海县检察院现场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
听证共识与检察建议迅速转化为整改合力,相关职能部门启动联合整治工作,召开行业备案专项会议和工作推进会,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客车租赁企业规范化管理。截至8月底,相关部门已依法注销一家不符合资质的企业,全县新增备案企业41家,初步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治理效果。
“检察听证不仅剑指个案问题,更要推动构建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听证激活联动共治,该案实现了从检察机关单打独斗到多方协同作战的转变。”宁海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悔过者搭建回归桥梁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和社会带来了伤害,出狱后一定遵纪守法,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弥补过错……”前不久,在宁波某监狱举行的假释检察听证会上,服刑人员张某语声哽咽地作出承诺。
张某今年24岁,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现已服刑一年六个月。入狱之初,他情绪低落、抗拒改造,认为自己的人生已彻底灰暗。在管教民警和宁波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检察官的耐心引导下,张某逐渐转变态度,主动参与劳动改造和文化学习,获评年度改造积极分子。
服刑期间,张某真诚悔罪,不仅定期向被害人亲属寄去忏悔信,还将自己劳动所得的大部分收入作为赔偿款汇给对方。被害人亲属在听证会召开前提交了书面谅解书,希望司法机关能给张某一个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为确保听证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专家咨询委员、人民监督员共3人组成听证评议组,同时允许其他服刑人员旁听。
听证会上,宁波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犯罪事实及张某服刑期间改造表现、考核奖惩等情况。张某陈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对犯罪危害的认识及出狱后的生活规划。听证评议组成员围绕张某是否符合假释条件,回归社会后是否存在再犯罪风险等问题进行了提问,与会各方充分发表意见。最后,听证评议组经过闭门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一致认为张某真诚悔罪、社会危险性较低,符合假释条件。
“刑罚的终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和改造。这场假释检察听证会以群众‘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打破了监狱执法的神秘感,以公开透明的程序守护司法公正,以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温度,为失足悔过者搭建起回归社会的桥梁。”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来源:蚌埠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