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保障网越织越密!国新办发布会问答实录详解“十四五”民政暖心成绩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10 17:19 1

摘要: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陆治原,民政部副部长李常官、胡海峰、刘振国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一起关注↓↓↓

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陆治原,民政部副部长李常官、胡海峰、刘振国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一起关注↓↓↓

海报新闻记者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请问我国在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性进展?

胡海峰: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基础性、兜底性制度安排,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十四五”以来,民政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覆盖全面、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制度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2020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更加健全。我们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照料服务;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大力推行在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更好发挥“兜底的再兜底”功能;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推动专项救助向更多困难群众延伸。此外,社会救助立法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首次审议社会救助法(草案)。

第二,救助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完善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水平。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较2020年分别增长19.6%和21.3%。同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第三,服务管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全面建成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对困难群体的监测预警和及时救助。进一步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对象认定精准度。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开通部省市县四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3771条,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精准认定对象,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闭环运行机制,形成弱有众扶的“一张幸福清单”。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机衔接、高效联动。

第四,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取得新成效。优化细化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已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持续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保障基本民生、助力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尤为值得关注。请详细介绍一下在“十四五”期间,我国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哪些重大进展?

陆治原:困境儿童由于家庭监护、经济状况、身体残疾等原因,相比其他儿童面临比较多的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十四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儿童优先,不断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得到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等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特别是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这既是近年来我们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总结,也是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具体来讲,有三个方面:

一是对象范围明显拓展。传统意义上的儿童福利工作,主要针对的是孤儿和弃婴,现在孤儿、弃婴明显减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权益保障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我们逐步把儿童福利保障的范围由孤儿、弃婴拓展到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以及残疾儿童,还有存在心理问题的儿童等。比如,《意见》明确把流动儿童纳入关爱保护范围,我们正在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将建立台账加强关爱服务。

二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过去针对孤弃儿童,重点是生活养育。现在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已经得到较好保障,但在监护陪伴、情感关爱、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凸显。《意见》部署完善了困境儿童福利保障的“六个体系”。在生活保障方面,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标准均比“十三五”末增长超过26%,有效保障了他们的生存发展权益。在医疗康复方面,加强困境儿童医疗保障,资助孤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在教育服务方面,促进流动儿童均等接受教育,推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截至2024年底,共投入16.87亿元支持孤儿接受中高等教育。鼓励各地多渠道开展困境儿童助学工作。在心理关爱方面,从2024年起,每年投入1亿元福彩公益金支持30多个县区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就是要将心理健康关爱作为重点内容,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在安全保护方面,持续防范打击侵害困境儿童权益行为,对临时遇困遇险儿童及时采取救助保护措施,筑牢困境儿童的安全保护体系。在监护责任方面,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现代监护制度,发挥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监护支持作用,让每个孩子有人看、有人管、有人爱。

三是资源支撑更加有力。我们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功能优化,开展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等一体化服务。探索“开门办院”,为社会上有需求的儿童提供服务,推动全国600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困境儿童提供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全国已经累计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4.2万名、村(社区)儿童主任58.3万名。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关爱服务等工作,成为广大困境儿童身边的守护者。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重要任务,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困境儿童工作,更好地保护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困境儿童献上一份爱心。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想了解一下“十四五”期间民政部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建设老年友好社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刘振国:“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达到79岁,比2020年提高了1.07岁,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了5岁。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也在不断加深。

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1亿,占总人口的22%;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亿,占总人口的15.6%。民政部认真履行老龄工作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狠抓工作落实,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不断健全,老年人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老年友好的社会环境加快形成。

我从三方面作个介绍。

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方面,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优化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和社会环境。以“银龄行动”为抓手,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的老年志愿者已经达到5358万人,服务总时长16.4亿小时,老年志愿服务的社会效益日益明显。进一步拓宽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为老年人更好参与经济社会提供有力保障,鼓励和引导老年人服务社会、创造价值,在“老有所为”中实现“老有所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

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形成风险预警防范、纠纷发现报告和化解处置的工作闭环。持续深化“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推动加强老年人司法服务和保障。大力支持相关部门治理老年消费、旅游、教育、养老金融等领域存在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涉老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方面,持续组织开展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在基层涉老单位、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中评选命名了一批全国“敬老文明号”,表彰了一批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每年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已经实现了县级全覆盖;这个月就是敬老月,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助老活动,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予以关注,广泛报道。同时,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以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为抓手,推进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截至2024年底,已累计创建299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此外,我们还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老旧小区和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优化老年人出行环境,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大力建设老年友好的社会环境。

《中国社会报》记者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关系着群众的生产生活,也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秩序。请介绍一下近年来地名工作方面的具体情况。

李常官:地名是回家的路,是文脉传承的根。“十四五”期间,我们着力打造有力度的地名管理,有广度的地名使用,有深度的地名文化,有温度的地名服务。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强化了“四个抓”。

一是抓规范。修订施行《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建立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工作机制,健全由25个部门组成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实施地名备案公告制度,目前,民政部网站已经公告新命名地名60多万个,实现了有地要有名,有名要规范。

二是抓使用。持续建设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收录各类地名数据共1480万条,调用总量近7亿次,有效服务了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文脉传承。完善地名标志标准体系,推广智能地名标志设置,方便群众导航定位,擦亮美丽中国地名“名片”。

三是抓保护。健全完善地名文化遗产评价体系,充分挖掘千年古地名的文化内涵,打开中华地名文化记忆。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制度,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做好“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6.8万个地名纳入保护范围。深化地名文化宣传,联合制播《中国地名大会》,超30亿人次共享地名文化盛宴,向世界讲好我们中国地名故事。

四是抓服务。创新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打造“地名+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目前已命名乡村地名71万条,设置地名标志62万块,采集上图乡村地名和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993万条,基本覆盖了全国200多万个自然村屯。乡村地区“有地无名”“有名无标”的情况得到有效改善,方便了自驾出游、快递进村、山货进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社会组织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请问“十四五”期间,民政部在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

胡海峰:社会组织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支有生力量。这些年,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有关部署,民政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协同发力,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另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可以说,在过去这几年,推动了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取得了新的突出成效。总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着力”和“四个更加”。

首先是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党建引领更加有力有效。我们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特别是认真落实党建协同责任,在多个环节,比如说登记成立环节、章程核准环节、年检年报环节,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党建要求。鼓励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实现“一肩挑”或者交叉任职,更为重要的是推动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能够切实发挥有效作用,确保社会组织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二是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制度建设,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高效。我们以建章立制为抓手,正在抓紧推进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并且相继出台了社会团体年检办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社会组织制度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此外,持续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激励和扶持,推动完善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机制,社会组织活力得到了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包括信息化、智能化相关手段的应用和推广,一方面优化我们的服务,另一方面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和外部监管,社会组织发展更加健康有序。我们全面部署开展了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推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力求能够更加过硬。同时,不断加强社会组织人员、资金、活动等相关管理,推进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7.5万家,打击整治了非法社会组织8000余个,以上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推动形成了清朗而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和生态圈。

四是着力加强培育和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富有成效。“十四五”期间,引导各地培育发展了270万家社区社会组织,登记成立了19家国际社会组织。五年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2.25亿元,支持543家社会组织重点围绕“一老一小”、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服务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有86万余家社会组织活跃在各个领域,特别是在科技创新、社区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等关键领域,日益发挥着协助政府、连接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突出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使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更突出的作用。

极目新闻记者

慈善传承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脉,激发社会向上向善力量。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贡献力量,请问民政部在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成效如何?

李常官:大家都知道,慈善事业是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有力有效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慈善制度更加完善。2024年9月5日,新修改的慈善法正式施行,我国慈善事业法治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制修订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等4个部门规章,慈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慈善法治保障更加坚实。

二是慈善力量不断壮大。全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从2020年底的9400多家增加到目前的16000多家,增长了70%;备案的慈善信托从2020年底的530单增加到目前的2570单,增长了近4倍;福利彩票累计筹集公益金2566亿元,在补充社保基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慈善作用日益显现。“十四五”期间,全国慈善组织每年支出1500亿元,主要用于“一老一小”、“一残一困”、教育医疗、就业增收等方面;社会各界捐赠资金200多亿元,有力支持河南郑州特大暴雨、甘肃积石山地震、西藏定日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民政部依法指定的32家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累计募集资金1600多亿元,广泛用于乡村振兴、扶弱济困和大病救助等领域。慈善事业在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慈善氛围更加浓厚。民政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持续宣传贯彻慈善法,“十四五”期间,举办了两届“中华慈善奖”表彰活动,推出了一批慈善楷模和优秀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和爱心团队;每年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今年的“中华慈善日”活动,全国参与的人数达到1800多万人;创新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提高了社会各界的慈善意识。指尖公益越来越流行,社区慈善越来越有活力,“人人慈善、时时慈善、处处慈善”的氛围越来越浓厚。

总台央广网记者

我们知道今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请问目前项目试点的进展情况如何?项目实施将产生哪些影响?

刘振国: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广受社会关注,随着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不断提高,高龄老年人数量也在不断增多,相应地失能老年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为了缓解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全体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对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帮助失能老年人减轻照护支付的压力,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刚需,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项目实施期为一年,今年7月起,率先在山东省等3个省份、辽宁省沈阳市等4个地市启动试点,中央财政已下达第一批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助资金11.6亿元,支持试点地区实施补贴项目。

目前,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取得阶段性成效。各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落地措施。在老年人能力评估方面,官方平台“民政通”已经归集了试点地区现有失能老年人的能力评估等级数据,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即申即享”相关的电子消费券;试点地区同时也组建了老年人能力评估队伍,有序开展能力评估工作,保障有意愿的失能老年人能够及时申请评估,尽快获得消费补贴。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试点地区已有8600多个养老服务机构签订了诚信承诺书,申请参与补贴项目,民政部门制定了专门的管理措施,启动线上线下不定期的检查抽查,严防虚假服务、以次充好等行为,确保服务“物有所值”。在消费券使用方面,本次补贴共设有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等4类消费券,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申领使用,在一定范围内按照比例抵扣相关费用。截至10月8日,试点地区失能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已经领取了36.51万张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消费券24.32万次,核销金额1.82亿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服务经济负担,助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财政部加大试点指导力度,密切跟踪试点进程,确保试出经验、试出成果,为全国其他地区启动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打下坚实基础,更好增进失能老年人福祉。

大象新闻记者

我的问题是关于残疾人福利的。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照护问题越来越成为残疾人家庭的急难愁盼。请问近年来,民政部在增进残疾人福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如何解决重度残疾人照护难的问题?

陆治原:的确,残疾人是最需要格外关注、格外关心、格外关爱的特殊困难群体。“十四五”以来,民政部会同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顺应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积极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完善帮扶措施,开展关爱服务,残疾人关爱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了兜底保障。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分别惠及了1190万人和1648万人。“十四五”期间,“两项补贴”全国平均标准分别提高了31.9%和22.5%,有效缓解了残疾人生活和照护困难。

二是加强了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十四五”期间,建成精神卫生福利院143个,完善了服务标准和要求,提升了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融合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已经覆盖到89.4%的区县,1万多个康复机构服务精神障碍患者达到126万人,帮助他们提升了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就业等能力,更好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三是发展了助残产业。支持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印发《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2023年版)》,累计发布160多项产品服务标准,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康复辅助器具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政策范围,越来越多的人工智能、健康监测、服务机器人等新技术新产品在残疾人服务领域广泛地推广应用。

重度残疾人是最困难、最脆弱的群体,托养照护是他们的急难愁盼。今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这个文件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这项服务作出的制度性安排。未来,我们将在统筹抓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托养照护服务发展。

一是健全服务体系。主要是以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为重点,按照保障基本、分级分类、服务可及、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多元共担,精准服务。对重度残疾儿童,通过相关机构发展托育、照护、康复、教育等服务;对就业年龄段的重度残疾人,在生活照料的基础上,支持开展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职业康复等服务;对老年重度残疾人,依托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加强护理照护。

二是优化服务供给。构建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依托、集中托养照护为专业支撑的服务供给体系。支持发展居家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养老、社区等服务设施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还要发展专业性托养照护服务机构,支持有能力的养老机构收住重度残疾人,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公益捐赠、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托养照护服务。

三是强化支持保障。加大彩票公益金等资金对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倾斜支持,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中央专项财政补助范围予以支持。鼓励照护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康复辅助器具应用,将相关智能化服务和支持性器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加强托养照护服务监管,努力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安全的照护服务,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

来源:民政微语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