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期11起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此次曝光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倒卖医保药品、冒名就医、冒名购药、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开药、冒用脱贫人员身份就医、伪造票据等多种欺诈骗保的违法行为。
10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期11起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此次曝光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倒卖医保药品、冒名就医、冒名购药、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开药、冒用脱贫人员身份就医、伪造票据等多种欺诈骗保的违法行为。
其中,5起案例涉及冒名就医、冒名购药和倒卖医保药品骗保。以江西省九江市参保人肖某某冒名就医和倒卖医保药品骗保案为例,九江市门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刘某某在2022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每月将社会保障卡邮寄给肖某某,委托肖某某在南昌市某医院为其购买恩扎卢胺软胶囊(7795.2元/盒),并通过门诊慢性病待遇进行医保报销。在此期间,肖某某在刘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刘某某社会保障卡多开10盒恩扎卢胺软胶囊并倒卖牟利,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5613.44元。肖某某被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此外,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四川省雅安市钱某某涉嫌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开药并倒卖骗保案;福建省三明市陈某等6名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骗保案;青海省海东市参保人白某仁涉嫌冒用脱贫人员身份就医骗保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参保人欧某某涉嫌将本人社会保障卡交由他人冒名就医骗保案;湖南省常德市李某某伪造票据骗保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参保人马某涉嫌伪造病历材料骗取慢性病待遇案。
国家医保局指出,本期11起案例深刻揭示骗保行为的多样性与危害性,无论是参保人个体骗保,还是药品销售人员、医药机构人员参与的团伙作案,因触碰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均遭严惩,刑事追责、全额退赔、资格暂停等处理彰显监管执法刚性约束。
据悉,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9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首期7起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第二期)
来源:福建质量管理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