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资金流向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0.54万元,占总成交额0.82%;游资资金净流入118.85万元,占总成交额1.22%;散户资金净流出38.31万元,占总成交额0.39%。
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安彩高科报收于5.17元,上涨0.39%,换手率1.73%,成交量18.8万手,成交额9767.6万元。
资金流向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0.54万元,占总成交额0.82%;游资资金净流入118.85万元,占总成交额1.22%;散户资金净流出38.31万元,占总成交额0.39%。
安彩高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管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拟修订、新增及废止部分管理制度,并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议还通过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方案,确认兑现剩余绩效年薪228.40万元。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安彩高科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银辉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彩高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不再续聘。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状况和审计需求作出的决定。公司已与信永中和进行事前沟通,其对此无异议。中勤万信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2024年度业务收入4.77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1家。2025年审计费用为81万元,较上年减少18.0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彩高科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修订、新增、废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调整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及议事程序,修订26项、制定6项、废止7项公司管理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完善股东会召集程序,调整董事会组成及专门委员会设置,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与义务,并更新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制度。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率。
安彩高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规范股份管理与交易行为。相关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时点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禁止融资融券交易,不得从事短线交易。买卖股票须提前提交问询函并获确认。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负责收回并披露。
安彩高科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补充、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形。对造成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将视情节追究行政责任(如通报批评、调岗、降职、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责任(如降薪、罚款、赔偿损失)。存在主观过错、阻挠调查等情形的从重处理;主动纠错、因不可抗力等情形可从轻或免于处理。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陈述申辩。
安彩高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事宜。证券业务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登记、汇总与申报。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诉讼、董监高变动等。公司重大事项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知情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规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安彩高科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活动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及党委纪要事项,对董事会负责。会议由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参加,总经理召集并主持。议事范围包括审定年度工作报告、经营目标、财务预算、内部机构设置、规章制度、贷款、重大招投标、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技改计划、管理人员考核方案等。会议须半数以上应到人员出席,决策事项需半数以上同意通过。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门整理归档,总经理签发。决策事项由分管领导督促落实,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办并在下次会议报告执行情况。
安彩高科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投诉的接收、调查、处理与答复,并建立台账存档。投诉渠道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投诉人需提供姓名、股票账户号、联系方式及投诉事项。公司受理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缺陷、关联交易违规、承诺未履行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投诉。投诉事项应在60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延期并告知理由。处理过程应保密,回复内容不得早于公开披露时间。
安彩高科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状况、风险挑战等。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官网、电话、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负责人,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公司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预测股价。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
安彩高科舆情管理办法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办法,董事会统一领导舆情管理工作,必要时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管理应急工作小组。证券业务部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与上报,其他部门需配合并及时通报舆情。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交流、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或采取法律手段。公司对泄密、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将追究责任。
安彩高科投资管理制度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等子公司的各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股权及其他投资活动。投资应符合法律法规、发展战略,注重风险控制与收益平衡,禁止高风险金融投资。重大投资项目需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董事会、股东会按权限审批投资项目。公司设战略投资部门负责项目立项、评审及后评价,须开展可行性研究、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强化财务监督与审计。
安彩高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总体风险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风险管理策略,研究公司经营中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评估公司风险状况、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定重大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提案及结果须书面报告董事会,会议材料保存至少十年。
安彩高科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兼任高管,但比例不超过董事总数的1/2。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职工薪酬与人事任免,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交易事项。总经理须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资金动用及财务状况,列席董事会但无表决权。
安彩高科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审批评价报告并决定重大缺陷整改;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监督评价工作;经营层提供资源支持并组织实施整改;内部审计机构具体实施评价。评价内容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组建工作组、现场测试、缺陷认定、汇总结果和编报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三类,由董事会最终认定重大缺陷。评价报告需经董事会批准后披露,基准日为每年12月31日,报告应在次年4个月内报出。
安彩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且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其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安彩高科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适用于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如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股东会可提前解任董事,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董事有权申辩。离职董事须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安彩高科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ESG)等事项的研究与建议。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下设战略工作组和ESG工作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发展战略、重大资本运作、融资方案建议,推动ESG体系建设,识别ESG风险,审核ESG信息披露等。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可召开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安彩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亦适用本制度。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按规定披露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应按发行文件承诺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
安彩高科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每位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累计投票数,超过部分为无效票。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组织第二轮选举或下次股东会补选。
安彩高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健全内控体系等条件。选聘程序由审计委员会主导,经财务与审计部门准备、采购部门执行、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并签订业务约定书。选聘方式应公平公正,评价标准侧重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0年。
安彩高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关联关系的界定标准。关联交易包括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须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审议程序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达到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须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可进行年度预计并分类披露。
安彩高科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可通过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豁免披露。暂缓或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经办人员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董事会秘书复核,董事长签字确认,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相关事项需登记并报送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安彩高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须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组织与协调。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须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及时澄清。
安彩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提前24小时通知。董事会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风险管理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安彩高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工作组,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经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安彩高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过半,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并建议董事及高管人选的标准与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提出建议,每年评估现任人员任职资格,发现问题及时建议解任。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经董事会审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安彩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负责人等。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安彩高科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遵循累计投票制选举董事,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
安彩高科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不得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或代偿债务。禁止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资金。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执行负责人,财务部门为落实职能机构,审计部门为日常监督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每半年检查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如发生违规占用,公司应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可采取扣减现金红利、诉讼、冻结股权等措施。
安彩高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资助,且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除非符合条件的参股公司。单笔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12个月内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等情况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应评估被资助对象的偿债能力并披露风险。公司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安彩高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可采取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并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安彩高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适用对象包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专职党委书记等。薪酬体系参考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责权利结合、业绩挂钩、长远利益结合、公开公平等原则。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含延期激励)和多元化激励构成,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经理层实行任期制,每届三年,签订绩效考核指标表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绩效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存在严重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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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