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门轴发出“吱呀”一声长长的叹息,像一个老人的呻吟。屋里的尘土和光线一起涌了出来,呛得我眼泪直流。
那扇门,我推了二十年,才推开。
门轴发出“吱呀”一声长长的叹息,像一个老人的呻吟。屋里的尘土和光线一起涌了出来,呛得我眼泪直流。
然后,我看见了她。
她就坐在堂屋那张掉漆的八仙桌旁,手里拿着一把蒲扇,慢慢地摇着。阳光从瓦片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她花白的头发上跳跃。
她抬起头,浑浊的眼睛看了我很久,久到我以为时间已经静止了。
然后,她笑了笑,脸上的皱纹像干涸的河床。
她说:“你终于回来了。”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个被抽空了所有骨头的稻草人,软软地瘫在了门槛上。我以为会有一场暴风骤雨,会有一把菜刀,或者至少是一口啐到我脸上的浓痰。
可什么都没有。
只有那句云淡风轻的,“你终于回来了。”
好像我不是消失了二十年,只是出门去街角的铺子,打了一瓶酱油。
第1章 裂缝
二十年前的那个夏天,天热得像个蒸笼,连墙角的狗都吐着舌头,一动不动。
我家的气氛,比外面的天气还要闷。
“建军,你把话说清楚,什么叫去南方闯荡?”林芳把一碗绿豆汤“砰”地放在我面前,汤水溅了出来,烫得我一哆嗦。
我没看她,眼睛盯着桌上那张画了一半的图纸。那是一套组合家具,我熬了好几个通宵画出来的,每一个卯榫结构都烂熟于心。
“就是字面意思,”我声音干涩,“刘梅联系了个广东那边的老板,他们要开个家具厂,缺个懂行的大师傅。工资……是现在的好几倍。”
“刘梅?又是刘梅!”林芳的声音陡然尖利起来,“王建军,你安的什么心,你自己不清楚吗?放着好好的铁饭碗不要,跑去跟一个寡妇去千里之外的地方?”
我心里一阵烦躁,把手里的铅笔也拍在了桌上。
“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难听?什么叫寡妇?人家是凭本事吃饭!再说了,这铁饭碗能吃一辈子吗?你看看厂里,一个月发的工资,还不够儿子小远报个辅导班的。我就想让他以后过得好点,有错吗?”
“过得好点?”林芳冷笑,“我们现在哪里不好了?有房住,有班上,小远乖巧懂事。王建军,你就是心野了!你嫌我了,嫌这个家了!”
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大颗大颗地往下掉,砸在桌面上,晕开一小片水渍。
我看着她哭,心里的烦躁被一种无力感取代。
我承认,刘梅是不一样。她见多识广,敢想敢干,她跟我聊的是市场,是设计,是未来。而林芳,她只关心今天晚饭吃什么,小远的作业写完没有,邻居家的鸡又跑到我们院子里来了。
我们之间,好像隔了一堵墙。
我叫王建军,是红星机械厂的一名木工。说得好听是技术工,其实就是个修修补补的。但我手艺好,全厂都知道。谁家想打个柜子,做个桌子,都来求我。我喜欢木头,喜欢刨花卷起来的清香,喜欢看着一块不成形的木料在我手里变成一件有用的东西。
我觉得,我的手艺,不该只用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
刘梅的出现,像是在我那堵沉闷的墙上,开了一扇窗。她让我看到了外面的世界。
“建军,你这手艺,窝在这个小地方太屈才了。”她一边看我打磨一个樟木箱子,一边说,“现在南方那边,讲究的是款式,是品牌。你的手艺,加上我的脑子,咱们肯定能干出一番事业。”
她的话,像一颗石子,在我心里激起了千层浪。
那天晚上的争吵,最后不欢而散。
林芳不哭了,她只是红着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王建军,你要是敢踏出这个家门一步,你就永远别回来。”
“你别逼我。”
“我逼你?是你自己要走的!这个家,这间屋子,你亲手盖起来的,你舍得?”
我看着这间屋子,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是我亲手弄起来的。堂屋里挂着的我们结婚时的照片,照片上的林芳笑得那么甜。墙角,还堆着我给小远做的木马。
一股窒息感涌了上来。
我突然觉得,这个家,这个我亲手建造起来的家,像一个地窖。它温暖,安全,但也密不透风,把我所有的梦想和野心都埋在了里面。
我猛地站起来,几乎是吼出来的:“这哪里是家!这是个地窖!我要出去,我要喘口气!”
那句话,像一把刀,插进了我们之间。
林芳的脸瞬间变得惨白,她看着我,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摔门而出。
那一晚,我在厂里的值班室睡的。蚊子嗡嗡地叫,我一夜没合眼。
第二天,我还是走了。
我没跟林芳告别,也没敢去看小远。我只是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提着一个破旧的行李包,悄悄地离开了。
我以为,我是在逃离一个地窖,去奔赴一片广阔的天地。
我不知道,从我关上那扇门开始,我就亲手把自己关进了另一个更深、更冷的地窖里。
而那个地窖,一关,就是二十年。
第2章 刨子的声音
在去南方的火车上,刘梅显得很兴奋。
她穿着一条当时很时髦的连衣裙,跟我描绘着未来的蓝图。
“建军,到了那边,你就是总工程师。咱们先从仿制开始,把市场上最流行的款式吃透。等站稳了脚跟,咱们就创自己的牌子,叫‘建军木艺’,怎么样?”
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田野和村庄,心里却空落落的。
我脑子里反复回响的,不是刘梅说的“品牌”和“市场”,而是刨子划过木头的“唰唰”声。
那声音,跟了我快半辈子了。
我爹就是个老木匠,十里八乡都有名。我从小就在刨花堆里长大,耳朵里灌满了锯子、凿子和刨子的声音。我爹常说:“建军,做木工活,跟做人一个道理。心要正,手要稳,不能走歪门邪道。木头是有心的,你怎么对它,它就怎么回报你。”
我爹传给我的,不只是一门手艺,更是一种敬畏。
我爱木头。我能分辨出几十种木材不同的纹理和气味。一块木头拿到手里,我就知道它适合做什么,它的脾气是软是硬。我最享受的,就是静下心来,用我那把跟了我十几年的老刨子,一点点把木头推出光滑的平面,那感觉,比什么都舒坦。
林芳懂我。
她不懂什么叫卯榫,什么叫斗拱,但她懂我每次干完活,满身疲惫却一脸满足的样子。
我给她打结婚的樟木箱子时,她就天天守在我旁边,不嫌木屑飞得到处都是。她会给我递上一杯晾好的凉白开,用毛巾擦去我额头的汗。
“建军,你干活的时候,眼睛里有光。”她曾经这么对我说。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可人是会变的。当周围的人都开始谈论谁家买了电视机,谁家儿子考上了大学,谁家亲戚在外面发了财,我心里的那点安宁,就像被风吹皱的湖面,再也平静不下来。
我开始觉得,光有手艺是不够的。手艺不能当饭吃,不能让小远上最好的学校,不能让林芳穿上城里女人穿的漂亮裙子。
我的手艺,好像成了一种廉价的、不合时宜的东西。
到了广东,一切都和我设想的不一样。
那个姓张的老板,开的根本不是什么家具厂,就是一个小作坊,十几个人挤在一个闷热的铁皮屋里。空气里弥漫着刺鼻的油漆味和胶水味,根本闻不到木头的清香。
“王师傅,你可是我们高薪请来的技术骨干啊!”张老板挺着啤酒肚,拍着我的肩膀,“以后,生产上的事,就全靠你了!”
所谓的生产,就是流水线作业。
我被分派的任务,是带人组装。把机器切割好的三合板,用气钉枪和胶水,迅速地拼凑成一个个柜子、桌子。
根本不需要什么卯榫,不需要什么手艺。只需要快,再快一点。
我第一次拿起气钉枪的时候,手都在抖。那玩意儿“砰砰”作响,像是在控诉我的背叛。
我跟张老板提议,说有些关键部位,还是用传统的卯榫结构更牢固,更耐用。
张老板听了,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
“王师傅,你开什么玩笑?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讲究的是效率!是成本!你一个卯榫的时间,我十个柜子都组装好了。谁会去看你里面用的是钉子还是卯榫?能用个三五年,就够本了!”
那一刻,我感觉我爹的教诲,我前半辈子对木头的敬畏,都成了一个笑话。
刘梅也劝我:“建军,入乡随俗。现在赚钱要紧,别那么固执。”
我看着她,她脸上的妆很精致,但眼神里却有一种我陌生的精明和算计。
我妥协了。
我开始学着用气钉枪,学着怎么用最少的材料,最快的时间,把那些没有灵魂的木板拼凑在一起。
每天下班,我手上、脸上、衣服上,都沾满了木屑和胶水。我回到我们租住的狭窄的出租屋,累得一句话都不想说。
刘梅会做好饭菜等我,但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她聊的是今天又接了多少订单,哪个客户又在催货。我听着,觉得那些都与我无关。
我开始失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能幻听到刨子划过木头的“唰唰”声。那声音,时而清晰,时而遥远,像是在召唤我,又像是在嘲笑我。
我成了自己最看不起的那种人。
一个为了钱,丢了手艺,也丢了心的……匠人。
不,我连匠人也算不上了。
我只是一个流水线上的,木头组装工。
第3章 寄不出的信
在南方的日子,像一台生了锈的机器,咯吱咯吱地向前转动着。
钱,确实比以前挣得多了。
头两年,我和刘梅省吃俭用,攒下了一笔钱。我们不再满足于给张老板打工,自己单干,租了个小门面,前面卖货,后面加工。
刘梅负责跑市场,拉订单,我负责带着两个小工赶工。
那段日子很苦,但也算有盼头。每天忙到后半夜,躺在床上,浑身骨头都像散了架。刘梅会帮我捏捏肩膀,跟我说:“建军,再熬一熬,等我们的‘建军木艺’做大了,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我听着,心里会有一丝暖意,但那点暖意,很快就被无边的空虚吞噬。
我还是用着那些三合板、密度板,用着气钉枪和万能胶。我做的家具,款式新颖,价格便宜,卖得很好。但我看着那些光鲜亮丽的成品,心里没有半点成就感。
我知道,那层漂亮的贴皮底下,是廉价的木屑和刺鼻的胶水。它们就像我的生活,表面看起来光鲜,内里却早已腐朽。
我开始偷偷地喝酒。
只有在酒精的麻痹下,我才能暂时忘记那种深入骨髓的背叛感。
我偶尔会想起林芳和小远。
我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我走的时候,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留下了,但那点钱,又能撑多久呢?
我不敢打电话,也不敢写信。
我怕听到林芳的哭声,更怕听到小远的质问。
我算什么父亲?我算什么丈夫?
有一次喝多了,我跟刘梅吵了起来。
起因是她接了一个大单,对方要求价格压到最低,但出货时间很紧。为了赶工,刘梅让我在材料上再“省一省”。
“把里面的密度板换成刨花板,反正外面有贴皮,看不出来。”她轻描淡写地说。
我当时“腾”地一下就火了。
“刘梅!那是做给人家孩子睡的床!用刨花板?甲醛超标多少你知道吗?那是害人!”
刘梅也来了脾气:“王建军你跟我吼什么?做生意哪有那么较真的?别人家都这么干!我们不干,就等着关门倒闭吧!你以为你还是那个清高的老木匠呢?我们现在是在商场上混饭吃!”
“那也不能没了良心!”
“良心?良心能当饭吃吗?能交得起房租吗?”
我们吵得不可开交,把几年来的积怨都翻了出来。最后,她哭着说:“王建军,我为了你,背着‘’的名声,跟你跑到这个鬼地方来,我图什么?我就是想过上好日子!你倒好,还跟我讲什么良心手艺!你那套东西,早就过时了!”
她的话,像一把锥子,狠狠地扎在我心上。
是啊,我还有什么资格谈良心,谈手艺?
从我抛下妻儿,跟着她南下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把这些东西都扔了。
那次争吵后,我们之间那道看不见的裂缝,彻底变成了鸿沟。
我们还住在一起,还一起经营着那个小店,但我们都心知肚明,我们已经不是一路人了。
我开始偷偷地写信。
写给林芳,写给小远。
我在信里,跟他们说对不起。我说我错了,我后悔了。我说我想念家里的那张老木床,想念院子里那棵槐树,想念林芳做的手擀面。
我写了很多封,信纸堆了厚厚一沓。
但没有一封,我敢寄出去。
我没有脸。
我像一个逃兵,在战场上丢盔弃甲,现在却想摇着白旗回家,祈求原谅。
凭什么呢?
时间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我们的生意时好时坏,勉强维持着。南方的城市日新月异,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而我们的那个小店,就像夹在缝隙里的一棵野草,不起眼,也无人关心。
刘梅渐渐地不再怎么来店里了。我听说她跟一个做建材生意的老板走得很近。
我没问,也不想问。
我们之间,早就只剩下一点生意上的牵扯了。
大概是离开家的第十年,我爹去世了。
消息是我哥打长途电话告诉我的。他在电话那头骂我,说我是不孝子,说爹临走前,还念叨着我的名字。
我握着电话,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我买了张站票,连夜赶了回去。
我不敢进村,就在村口的小树林里,远远地看着家里亮起的灯火,听着隐隐约约传来的哭声。
我看到了林芳的影子,在人群里忙前忙后。她瘦了,背也有些驼了。
我还看到了小远,他已经长得很高了,是个半大小伙子了。他穿着孝服,跪在灵堂前,表情麻木。
我像个小偷一样,在树林里站了一夜。
天亮的时候,我悄悄地走了。
我怕他们看见我。我怕他们那鄙夷和仇恨的眼神。
回到南方,我大病了一场。
病好后,我把店盘了出去,跟刘梅也彻底断了。
我没要多少钱,只拿回了我的那套工具。那把老刨子,因为很久没用,已经生了一层薄薄的锈。
我找了个建筑工地,当了一名木工。每天爬上爬下,钉模板,做支撑。工资不高,但活得踏实。
我不再喝酒,也不再失眠。
只是偶尔,在工棚里,对着天上的月亮,我会拿出那沓发黄的信纸,一张一张地看。
信里的那个王建军,卑微,懦弱,又充满了悔恨。
那是我,也不是我。
第4章 门前那棵树
我不在家的这二十年,林芳和小远是怎么过的,我不敢想,也不敢问。
我只是从我哥偶尔打来的电话里,拼凑出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
我走后,厂里的人都说林芳傻。一个大男人说走就走了,还是跟着别的女人走的,她居然不哭不闹,也不去厂里要个说法,就那么平静地继续上班,下班,接孩子,做饭。
有人劝她,干脆离了,趁着还年轻,再找一个。
林芳只是笑笑,说:“不了,小远不能没有爹。”
她嘴上说着“不能没有爹”,但实际上,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
小远上学要开家长会,是她去。家里灯泡坏了,水管漏了,是她踩着凳子自己修。过年过节,别人家都是男人去置办年货,而她,一个瘦弱的女人,扛着米,拎着油,在人群里挤来挤去。
我哥说,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把屋顶的瓦片压塌了一块。屋里漏水,跟下小雨似的。林芳就自己爬上梯子,冒着大雪去修。结果脚下一滑,从梯子上摔了下来,把腿给摔断了。
她在床上躺了三个月。那三个月,才上初中的小远,学会了做饭,学会了照顾人。
我哥说到这里,在电话里叹了口气:“建军啊,你对得起谁,我不管。但你最对不起的,就是林芳和小远。那娘俩,真是把一辈子的苦都吃尽了。”
我听着,心像被刀子剜一样疼。
我能想象出那个画面。
寒冷的冬夜,林芳一个人躺在床上,腿上打着石膏,听着屋顶漏下来的滴答声。小远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笨拙地递到她嘴边。
而我呢?
那个时候,我可能正跟刘梅在哪个饭馆里,为了一笔订单,跟客户推杯换盏。
我哥还说,我们家门前的那棵槐树,长得特别好。
那棵树,是我走的那年春天,和小远一起栽下的。当时只是一棵小树苗,还没小远的个子高。
我跟小远说:“儿子,咱们看着它长。等它长成大树了,你就能在树下乘凉了。”
我走了,树却留下了。
它替我,陪着林芳和小远,一年又一年。
春天发芽,夏天开花,秋天落叶,冬天静默。
村里的人说,林芳经常一个人搬个小板凳,坐在那棵槐树下,一坐就是一下午。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不说我的坏话,也不提我的名字。王建军这个人,好像从她的生活里,彻底消失了。
但她又没有改嫁,也没有搬走。她就守着那间我盖的老屋,守着那棵我栽的树,像一尊沉默的雕像。
小远长大后,学习很努力,考上了省城的大学。
毕业后,他留在了省城,找了份不错的工作,还谈了个女朋友。他几次想把林芳接到城里去住,林芳都拒绝了。
“我不习惯城里的楼房,还是住咱这院子舒坦。”她说。
我知道,她不是不习惯。
她是在等。
等我这个罪人,回家。
这二十年,我像一个漂泊的孤魂,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工地到另一个工地。
我老了。头发白了大半,腰也直不起来了。手上的老茧,一层叠着一层,像树的年轮。
我攒了点钱,不多,但足够我回家养老了。
我常常在想,家,到底是什么?
是那四面墙,一片瓦?还是那个你无论走了多远,心里都惦念着的地方?
对我来说,家,就是林芳,是小远,是那间老屋,是门前那棵已经长成参天大树的槐树。
可我,还有家吗?
我这个把家亲手抛弃的人,还有资格回去吗?
我怕。
我怕回去看到林芳那双充满怨恨的眼睛。
我怕小远指着我的鼻子,骂我“你还回来干什么”。
我怕整个村子的人,都对我指指点点。
这种恐惧,像一条毒蛇,日夜啃噬着我的心。
所以,我迟迟不敢迈出那一步。
我宁愿在异乡的工棚里,做一个孤独的老头,也不敢回去面对我一手造成的烂摊子。
我以为,我这辈子,就会这样了。
直到那天,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第5章 一通电话
电话接通的时候,那边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是谁打错了,正准备挂断。
“喂?”一个有些沙哑、又有些迟疑的男声响了起来。
我的心,猛地一跳。
这个声音……
“是……小远吗?”我试探着问,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发抖。
那边又是一阵沉默。
然后,他“嗯”了一声,很轻,像是不情愿。
“你……你还好吗?”我语无伦次地问,“工作顺利吗?身体好吗?”
“我挺好的。”他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波澜,客气,又疏离,像是在跟一个陌生人说话。
我的心,一点点地沉了下去。
是啊,我对他来说,可不就是一个陌生人吗?
在他最需要父亲的时候,我不在。他的成长,他的喜怒哀乐,我全部缺席。
“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我妈……病了。”
这四个字,像一颗炸弹,在我脑子里轰然炸开。
“病了?什么病?严重吗?在哪家医院?”我一连串地问,声音都变了调。
“不是什么大病,就是老毛病,高血压犯了,头晕。前两天在家,差点摔倒。”王远的声音依旧平静,听不出什么情绪,“医生说,最好不要让她一个人在家了。”
我握着电话,手心全是汗。
“那……那怎么办?要不要我……”
“我跟小玉商量了,想把她接到省城来。但是她不肯,脾气倔得很,说死也要死在老屋里。”王远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所以……我想,你是不是……该回来了?”
“该回来了”。
这三个字,从我儿子的嘴里说出来,分量千斤重。
这不是邀请,也不是请求。
这是一种通知,甚至带着一点命令的口吻。
像是在说:你欠下的债,现在该还了。
“我……我回来!我马上就回来!”我几乎是脱口而出。
“嗯。”
电话那头,又是一声淡淡的“嗯”,然后,就是挂断的忙音。
我拿着手机,在工棚里站了很久,回不过神来。
二十年了。
这是二十年来,我儿子第一次主动联系我。
不是为了问候,不是为了叙旧,而是为了一个“责任”。
我心里五味杂陈。有接到儿子电话的喜悦,有对林芳病情的担忧,但更多的,是一种即将面对审判的惶恐。
我该怎么回去?
以什么身份回去?
一个抛妻弃子的罪人?一个二十年后才想起回家的浪子?
工友老李看我脸色不对,凑过来问:“老王,出啥事了?家里来电话了?”
我点点头,嘴唇动了动,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老李拍了拍我的肩膀:“家里有事就回去看看。咱们这号人,在外面漂了一辈子,图个啥?不就图个落叶归根吗?有家回,总是好的。”
有家回,总是好的。
是啊。
我还有家可以回。
这或许,已经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恩赐了。
我当天就跟工头辞了工,结了工资。
我把这些年攒下的钱,都取了出来,装在一个布包里,贴身放好。
然后,我去商场,买了两身新衣服。我想,总不能穿着一身工地的脏衣服回去。
我还想给林芳和小远买点礼物,可是在商场里转了半天,也不知道该买什么。
我不知道林芳现在喜欢什么颜色,穿多大码的鞋。我也不知道小远有什么爱好,需不需要我给他买什么。
这二十年的空白,让我对他们一无所知。
最后,我什么也没买。
我只是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里,坐了一夜。
听着广播里一遍遍播报着列车到站和出发的信息,看着身边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每个人,似乎都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地。
而我,即将踏上的,是一条回家的路。
那是一条我走了二十年,才找到的路。
我不知道路的尽头,等待我的是什么。
但我知道,我必须回去。
这是我的宿命,也是我的救赎。
第6章 落满灰的门槛
绿皮火车在铁轨上“哐当哐当”地响着,像一首拖沓冗长的老歌。
车厢里混杂着汗味、泡面味和各种说不上来的味道。我靠在窗边,看着外面熟悉的景物一闪而过。
越是靠近家乡,我的心跳得越快。
二十年,足够让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长成一个挺拔的青年,也足够让一个意气风发的男人变成一个两鬓斑白的老头。
小镇的变化很大。
火车站重新修葺过,变得气派又陌生。以前出站口那几家乱糟糟的小饭馆,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宽阔的马路和崭新的店铺。
我背着行李,站在人群里,有些不知所措。
我甚至不知道,回村里的那趟公交车,还在不在原来的地方。
我拦了辆出租车。
“师傅,去王家村。”
司机是个年轻人,他从后视镜里打量了我几眼:“大叔,回来探亲的?”
我含糊地“嗯”了一声。
车子开出城区,上了乡间的水泥路。路两旁,是连片的农田和新盖起来的二层小楼。
记忆中那条坑坑洼洼的土路,已经不见了踪影。
“现在农村发展得好啊,”司机很健谈,“家家户户都盖新房,买小车。在外面打工的,也都愿意回来了。”
我沉默着,没有接话。
是啊,别人都是衣锦还乡,而我,却像个败兵,灰溜溜地逃了回来。
车子在村口停下。
我付了钱,下了车。
村口那棵老槐树还在,只是比我记忆中更加粗壮,枝叶繁茂,像一把撑开的巨伞。
我深吸一口气,迈开了脚步。
村里的路,也铺成了水泥的。家家户户的院墙,都砌得又高又新。
我凭着记忆,往家的方向走。
越走,心里越慌。
我看见了几个熟悉的面孔,都是小时候的玩伴,现在也都成了头发花白的老头。他们聚在村头的小卖部门口下棋,聊天。
我低着头,从他们身边走过,不敢跟他们对视。
我怕他们认出我,怕他们问我:“哎,你不是王建军吗?这么多年,死哪去了?”
终于,我走到了那条熟悉的巷子口。
巷子尽头,就是我的家。
那座青砖灰瓦的老屋,孤零零地立在那里,和周围那些崭新的小楼比起来,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院墙有些地方已经塌了,露出里面的黄土。大门上的红漆,也早已斑驳脱落,露出了木头本来的颜色。
门前,那棵我和小远一起栽下的槐树,已经长得比屋顶还要高了。
我站在巷口,腿像灌了铅一样,再也挪不动一步。
这就是我逃离了二十年的地方。
这就是林芳坚守了二十年的地方。
我看到一个邻居大婶从巷子里走出来,她看到我,愣了一下,随即认出了我,脸上露出惊讶又复杂的表情。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后只是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绕开我走了。
我知道,我的回来,在村里,注定是一场风波。
我闭上眼睛,仿佛能听到那些窃窃私语。
“看,王建军回来了。”
“就是那个没良心的,把老婆孩子扔下,跟别的女人跑了二十年。”
“现在老了,没人要了,知道回来了?”
“林芳真是命苦,等了这么个东西二十年。”
我把行李包的带子又攥紧了一些。
该面对的,总要面对。
我一步一步,走向那个落满了灰尘的门槛。
那道门槛,我年轻时,一步就能跨过去。
现在,我却觉得它像一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抬起手,想去推那扇虚掩着的木门。
我的手,在空中,抖得厉害。
二十年。
门里门外,是两个世界。
我不知道,推开这扇门,我将面对的是什么。
但我知道,我不能再逃了。
我用了全身的力气,终于,把手按在了那扇冰冷的门板上。
第7章 地窖的门开了
门轴发出“吱呀”一声长长的叹息,像一个老人的呻吟。
屋里的尘土和光线一起涌了出来,呛得我眼泪直流。
然后,我看见了她。
她就坐在堂屋那张掉漆的八仙桌旁,手里拿着一把蒲扇,慢慢地摇着。阳光从瓦片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她花白的头发上跳跃。
她瘦了,也老了。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那双曾经清澈明亮的眼睛,也变得浑浊。
她抬起头,看了我很久。
那眼神里,没有恨,没有怨,也没有久别重逢的惊喜。
只有一种……平静。
一种看透了岁月,看淡了风霜的平静。
然后,她笑了笑,说:“你终于回来了。”
我再也支撑不住,整个人瘫倒在门槛上,像一条被抽了筋的狗。
眼泪,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
我以为我会哭出声,会嚎啕大哭,把我这二十年的委屈、悔恨和思念,都哭出来。
可我没有。
我只是流着泪,哽咽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林芳没有过来扶我。
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等我平复下来。
过了很久,我才撑着门框,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进屋里。
屋子里的一切,都还是我走时的样子。墙上挂着的结婚照,已经微微发黄。墙角的那个木马,落了一层厚厚的灰。
只是,一切都显得那么旧,那么破败。
“坐吧。”林芳指了指桌旁的另一条长凳。
我走过去,坐下。我们之间,隔着一张八仙桌的距离。
“小远……给我打电话了。”我开口,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
“嗯。”林芳点点头,“那孩子,就是瞎操心。我没事,老毛病了。”
“还是……去城里看看吧,让小远带着你去大医院查查。”
“不去,我哪也不去。”她摇着蒲扇,语气很坚决,“我就守着这老屋。”
我们之间,又陷入了沉默。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对不起”?太轻了。二十年的伤害,岂是三个字就能弥补的。
说“我错了”?太假了。如果不是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我会回来吗?
就在这时,院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
“妈,我回来了。”
是小远。
他提着一袋水果,走了进来。当他看到我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他把水果重重地放在桌上,眼睛死死地盯着我,那眼神,像一把淬了冰的刀。
“你回来干什么?”他冷冷地问。
“小远……”林芳想说什么,被他打断了。
“妈,你别管!”他转向我,声音里充满了压抑的愤怒,“这个家,有你没你,都过了二十年了。你现在回来,是想干什么?是看我们笑话,还是想回来分家产?”
“小远!不许这么跟你爸说话!”林芳的声音严厉了起来。
“爸?”王远冷笑一声,“我没有爸!我的爸,在我五岁那年,就死了!”
我的心,被他这句话,刺得鲜血淋漓。
我看着他。
他长得很高,很像我年轻的时候。但他的眼神,却充满了我不曾有过的坚毅和担当。
我知道,这些,都是生活教给他的。
“小远,”我艰难地开口,“是……是我对不起你们娘俩。”
“对不起?”他往前走了一步,逼视着我,“你一句对不起,就能换回我妈这二十年的青春吗?就能换回我被人指着鼻子骂‘没爹的野孩子’的童年吗?就能换回我妈大雪天从梯子上摔下来,一个人躺在床上流泪的那些夜晚吗?”
他的每一个字,都像一块石头,狠狠地砸在我心上。
我无力反驳。
因为他说的,都是事实。
“王建军,我告诉你,”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哽咽,“我们不需要你的对不起!这个家,也不欢迎你!你走吧,从哪来,回哪去!”
他说完,拉起林芳的手:“妈,跟我走,去城里。这个破地方,没什么好留恋的!”
林芳却抽回了手。
她看着王远,摇了摇头。
然后,她又看向我。
她看了很久,才缓缓开口:“小远,别赶他走。”
王远愣住了:“妈,你……”
“他毕竟是你爸。”林芳的声音很轻,但很坚定,“这个家,也是他的家。让他留下吧。”
“当年,是我自己要走的,”林芳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我说,这个家像个地窖。现在,我老了,走不动了,我又想回到这个地窖里来。我知道,我没这个资格。”
“但是,林芳,小远,求求你们,让我留下。我不求你们原谅,我只想……用剩下的日子,做点补偿。”
“我什么都不要。我就住在这里,给你们看看家,修修这老屋子。等我死了,就把我埋在后山,让我看着你们。”
我说完,看着他们。
王远别过头去,肩膀微微耸动。
林芳的眼圈,红了。
她叹了口气,说:“行了,都别说了。小远,去,给你爸收拾一下西厢房那间屋子。”
第8章 屋顶上的那片瓦
我就这样,在家里住了下来。
像一个不被期待的客人,尴尬,又小心翼翼。
王远到底还是没把他妈接走。他待了两天,临走前,把我叫到院子里。
“我把钱留给我妈了,她的生活,不需要你操心。”他看着我,眼神依旧冰冷,“你留下可以,但你最好记住,你只是个住客。”
我点点头:“我知道。”
他走了。
偌大的院子里,又只剩下我和林芳。
我们之间,话依然很少。
她每天早睡早起,侍弄院子里的那几畦菜地。我则像个游魂一样,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想找点事做,却又不知道从何下手。
这个家,处处都是我的印记,却又处处都写着我的缺席。
一天早上,我看到林芳踩着凳子,想去够房檐上一个摇摇欲坠的鸟窝。
我心里一紧,赶紧跑过去:“你干什么!危险!快下来!”
我扶着她下来,自己搬了个梯子,爬上去,三两下就把鸟窝给弄了下来。
从那以后,我好像找到了自己在家里的位置。
我开始修理这栋老房子。
东边的墙裂了缝,我找来水泥和沙子,一点点地抹平。
窗户的木框朽了,我从西厢房里翻出我那套落满灰尘的工具,重新量尺寸,开料,刨光,做成新的换上。
当我重新拿起那把老刨子的时候,我的手,竟然有些抖。
刨子划过木头,发出熟悉的“唰唰”声。
那声音,像一首失传已久的歌谣,瞬间唤醒了我沉睡多年的记忆。
我闻着刨花那熟悉的清香,看着木头在我手下一点点变得光滑、平整,我感觉,那个真正的王建军,好像又活过来了。
林芳不说话,但她都看在眼里。
我干活的时候,她会像二十年前一样,给我递上一杯晾好的凉白开。
吃饭的时候,她会多做一道我爱吃的菜。
我们之间,没有甜言蜜语,没有拥抱亲吻,甚至没有一句“原谅”。
但我们都明白,有些东西,正在悄悄地融化。
那天,下了一场大雨。
屋顶,又漏了。
雨停后,我爬上屋顶,检查漏雨的地方。
原来是有一片瓦,碎了。
我从屋檐下找出一片备用的旧瓦,小心翼翼地换上。当我把那片瓦严丝合缝地盖上去时,我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感。
我坐在屋顶上,看着炊烟袅袅的村庄,看着远处连绵的青山。
我突然明白了。
我这辈子,就像这栋老屋。年轻的时候,嫌它旧,嫌它闷,拼了命地想往外跑。在外面兜兜转转了一辈子,碰得头破血流,才发现,真正能为我遮风挡雨的,还是这片熟悉的屋檐。
我不是在修房子。
我是在修补我那千疮百孔的人生。
我换上的那片瓦,补上的那道裂缝,就像是在弥补我这二十年来,对这个家,对林芳,对小远,所犯下的过错。
我知道,有些伤害,永远无法弥补。
有些裂痕,永远无法消失。
但只要我还活着,我就要一天一天地,把它修补下去。
傍晚,林芳在院子里喊我:“建军,下来吃饭了。”
我应了一声,从屋顶上爬下来。
夕阳的余晖,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看着她鬓角的白发,突然很想跟她说点什么。
“林芳,”我叫住她。
她回过头,看着我。
“那木头啊,其实跟人一样,都有自己的纹路,自己的脾气。你顺着它的性子来,它就平顺。你要是硬拧着它,它就会裂,会断。”
我看着手里的老刨子,继续说:“我这辈子,拧巴了大半辈子,把自己拧断了,也把别人伤了。现在才明白,人呐,终究还是要顺着自己的心,才能活得踏实。”
林芳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才轻声说:“知道了。快进屋吧,饭菜要凉了。”
我跟着她走进屋里。
饭桌上,摆着两碗热气腾腾的手擀面,上面卧着一个金黄的荷包蛋。
那是我离家前,最爱吃的味道。
我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面,送进嘴里。
眼泪,再一次,掉了下来。
这一次,不是苦的,是咸的,也是暖的。
我知道,这个地窖的门,虽然开了,但里面的阴冷和潮湿,还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才能被阳光一点点晒干。
但我不怕。
因为我知道,从今往后,我不再是一个人了。
来源:俗世的旁听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