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众党主席黄国昌遭「镜传媒集团」的《镜报》、《镜週刊》连续揭露,长期指挥一个跟监偷拍绿营政治人物的「狗仔集团」,其中关键人物是一名任职于官方媒体中央社的S姓女记者(事后被证实是谢幸恩),同时化名「萧依依」在《民报》撰文刊登所谓「揭弊」报导。与此同时,黄国昌再被
民众党主席黄国昌遭「镜传媒集团」的《镜报》、《镜週刊》连续揭露,长期指挥一个跟监偷拍绿营政治人物的「狗仔集团」,其中关键人物是一名任职于官方媒体中央社的S姓女记者(事后被证实是谢幸恩),同时化名「萧依依」在《民报》撰文刊登所谓「揭弊」报导。与此同时,黄国昌再被揭露也与另一间网媒《菱传媒》「合作」,而黄也再记者会上坦承此事。
然而,黄国昌始终迴避几个关键的重要问题,儘管他批判「镜传媒才是最大狗仔集团」,但我们必须清楚,镜传媒是媒体,而黄国昌是立委以及台湾第二大在野党主席,媒体拥有狗仔天经地义,而掌握权力的政治人物是否能「豢养记者」或与记者合作,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情形。至于镜传媒是否成为执政党打手、成为司法机关滥用放话工具,这又是第三个议题。无论如何,这三者不能混为一谈。
此外,这个问题还必须切分成两个时间点,一个是2024年2月1日黄国昌就职立委以前(严格来说则可以从2023年11月16日黄国昌宣布放弃时代力量党籍,加入台湾民众党、列入该党不分区立委提名人第2名时,再度成为政治人物开始算起),一个则是在此之后的公职身分。2021年8月成立的「社团法人台湾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护协会」,首任理事长即为黄国昌,而现任理事长则是《民报》前董事长张晋源,试问黄国昌何时卸任理事长一职?是在就职立委前还是后?目前在「吹哨者保护协会」内还担任什麽角色?是否能指挥该协会所谓「合作对象」对于其他政治人物进行侦查?
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也是一项对于传播伦理、新闻伦理的全新议题。过往,无论是20世纪最伟大的专栏作家李普曼(Walter Lippmann)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抨击了美国政府设立的「公共消息委员会」,因为该机构散播大量耸动的战争宣传,还对涉及战争的报道进行官方审查,甚至要求记者自我审查,至与乔姆斯基(Noam Chomsky)1988年初版的《製造共识︰大众传播的政治经济学》(Manufacturing Consen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Mass Media)一书,都一再针对执政者、执政党控制媒体,媒体操作舆论进行对人民的洗脑进行抨击。然而,黄国昌的案例并非如此。黄并非执政者与执政党角色,但在野党的政治人物或党魁是否就能透过「豢养记者」或与原本应该监督他的记者私下合作,去跟拍、调查其他政治人物的丑闻?
李普曼在《幻影公众》一书中提出一项重要概念,「公众舆论不是上帝的声音,也不是社会的声音,而只是旁观者的声音」、「公众只在危机时刻才有必要干预进来,不是去处理具体问题,而是制衡专横力量」。倘若公众舆论是旁观者的声音,掌握立法权的政治人物与其私下合作的记者,透过跟拍政敌来「揭弊」,算是旁观者的声音吗?
Daniel C. Hallin 和 Paolo Mancini在《比较媒介体制:媒体与政治的三种模式》(Comparing Media Systems: Three Models of Media and Politics)则提到,19世纪初期,捍卫政治观点成为了印刷媒体的主要功能,而「政治新闻记者是那些将影响公共舆论视为自己职责的人,并且这些记者代表某一政治派别或议题行事,许多报纸的创立也多由政党或政治人物发起,或由他们提供支持」。因此,记者成为了所谓媒体工具化的工具——即媒体被外部行为者控制,这些行为者追求政治影响力。无论黄国昌是否透过与特定记者私下合作来「揭弊」,但若连自己「对媒体的控制、利用媒体来干预政治领域」之弊都无法防,何来「揭弊」可言?
政治人物掌握着政治权力、人脉网络与独家资讯等资源,他们可以透过提供这些资源——例如未来的独家新闻、政治内幕、职位承诺或直接的金钱利益——来「培养」或「收编」(co-optation)特定记者 。这种关係建立在不对等的资源交换上,记者为了获取稀缺资源,可能放弃其专业自主性。而被工具化的记者不再是独立判断新闻价值,而是执行政治人物设定的议程。跟拍政敌的目的在于挖掘负面资讯、製造丑闻,进而透过媒体议程设定(Agenda-Setting)影响公众舆论,打击政敌的公众形象与合法性,而公众对此并不知情。
传统上,记者的角色被定义为公众的「看门狗」(Watchdog),监督权力 。然而,若记者变成与政治人物私下合作,打着「揭弊之名」秘密跟拍政敌,并非公众守望,而是将此功能「私人化」与「武器化」,目的从为了增进公众知情权,转变为收集可用于政治斗争的「黑料」,接近情报工作而非新闻採访。发动者利用媒体作为掩护,对目标进行隐蔽的、持续性的观察,不仅被监视者,公众也处于被动和不知情的状态。
记者的首要忠诚对象应是公众,而非任何特定利益团体或政治人物。接受政治人物的指令进行跟拍,意味着记者完全丧失了编辑自主性,成为政治势力的附庸;若接受政治人物的资源(无论是金钱、资讯或未来承诺)来执行特定任务,则构成严重的利益冲突,使得记者的个人利益或其与消息来源的特殊关係,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
当公众意识到记者可以被政治人物收买作为打手时,对整个新闻业的信任度将会急遽下降。公众将难以分辨哪些是基于事实的独立报导,哪些是精心策划的政治攻击 。更严重的是,这将加剧政治部落主义(political tribalism)。媒体不再是促进理性对话的平台,而是沦为不同政治阵营相互攻击的战场,进一步撕裂社会。而这是黄国昌所没有想到的后果,并非其所称的,「台湾容不下揭弊者」。
来源:周子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