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12月1日起施行,鼓励提供延时服务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30 18:45 1

摘要:近年来,走进图书馆、在墨香中享受阅读时光,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选择。9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6章49条,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当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走进图书馆、在墨香中享受阅读时光,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选择。9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6章49条,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当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新闻发布会“搬”到了南京图书馆,在读者中间召开。

鼓励图书馆提供延时服务,读者将享有更加丰富的服务内容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至少设立一个公共图书馆,乡镇(街道)可以根据实际因地制宜设立公共图书馆。与此同时,鼓励社会参与,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

现场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读者代表提出了问题。他们对图书馆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很关注。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从服务范围看,条例科学划定了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范围,明确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按程序报批、公示。

从服务时间看,《条例》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及少儿图书馆(图书馆少儿阅览区)的最低开放时长,其中省级公共图书馆不少于七十小时,市级公共图书馆不少于六十四小时,县级公共图书馆不少于五十六小时,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开设的少年儿童阅览区(室)不少于四十小时,在寒暑假期间可以适当延长开放时间。让城市的夜晚被书香浸润,江苏有不少图书馆将服务时间延长到晚上。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条例》也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根据社会公众需求提供延时服务、错时服务和特定时间服务。

除了“时间延伸”,对于读者来说,还期待“体验升级”。钱宁介绍,除了基本的文献信息借阅,《条例》还明确公共图书馆通过举办讲座、展览、阅读指导、图书推荐、读书交流等,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内容,推广全民阅读。

发布会上透露,江苏将持续实施“家门口”看大展、赏好戏、享非遗系列活动,将更多更优质的展览、非遗和艺术体验等引入公共图书馆及其分馆和城市书房,进一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可及。在特色借阅服务方面,《条例》明确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可以根据读者个性化需求采购图书并提供异地配送。《条例》还明确公共图书馆应积极推动长三角等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强全民阅读、知识服务、数字化建设、资源共享、古籍保护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江苏将建设智慧图书馆,升级“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在推动公共图书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以及“智慧图书馆”建设方面,《条例》给出了硬核支撑。

比如在总则中明确鼓励和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运用,要求政府部门加大数字资源的供给、传播和服务推广,推动公共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公共图书馆应当在馆藏建设、信息服务、业务管理等领域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图书馆建设,提高图书馆运行和服务效能。

还在设立章节中特别指出,公共图书馆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同时根据馆藏文献信息规模、功能分布以及业务发展需求,布局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设施,增强图书馆提供数字资源和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能力。

在运行和服务章节中,《条例》也明确提出了三个层次的要求。一是基础平台建设。建设数字化资源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媒介和智能终端等载体,提供文献信息线上检索、推介、咨询、借阅等服务。二是深化资源建设。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增加专题数据库、电子图书、有声读物等数字资源的品种和数量,并配备相应的阅读设施设备。公共图书馆可以加强对特色地方文献、古籍和其他珍贵文献信息的数字化加工,并开展成果转化和应用服务。三是提升智慧服务。鼓励开发智能化文献信息查阅、导览等数字阅读服务工具,提供个性化阅读服务,建设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数字阅读空间。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苏宁

来源:现代快报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