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9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杜前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全球知名造船软件的侵害计算机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并成功调处该起纠纷。
9月29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杜前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全球知名造船软件的侵害计算机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并成功调处该起纠纷。
案件跨越亚欧大陆,引发业内广泛关注。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不仅就侵权赔偿达成一致,更当场签署了正版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实现争议实质性、一揽子化解。这一成功实践,彰显了中国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专业能力与国际视野,更为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贡献了富有东方智慧的“中国方案”。
省、市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市版权协会、市软件行业协会等协会负责人、企业家代表等40余人受邀现场旁听庭审,全程见证中外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
案情简介
原告瑞典某公司系涉案Tribon软件的著作权人。该软件于1992年间首次发表,曾是造船业标杆级的集成设计平台,集CAD/CAM/CIM(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管理信息系统)于一体,目前仍处于著作权保护期内。被告舟山某造船厂作为具备年造船超百万载重吨能力的大型企业,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下载、安装并商业化使用了涉案软件,引发纠纷。
原告主张
被告舟山某造船厂未经许可下载并商业化使用案涉盗版软件,侵害其案涉软件著作权,要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复制、商业使用,并删除原告的Tribon软件;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辩称
其对侵权事实无异议,但认为涉案软件系其向第三方统一采购时统一预装,实际未全部使用,且该软件发表后20余年未更新升级,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3000万元过高,仅同意在最高500万元法定赔偿额度内赔偿。
背景资料
据了解,作为全球造船业广泛采用的计算机软件集成系统Tribon,打破了传统船体与舾装等专业的设计壁垒,支持二次开发,适配不同的船厂模式,目前被全球200多家厂商采用。在过去数十年间,该系统助力我国造船业实现了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现代化的转型升级,显著提升了设计效率与造船质量,为行业技术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由于该软件具有推广早、应用广的特点,国内造船企业对其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依赖。整套Tribon软件的年许可费用在20年前高达二十余万美元,2009年至2014年期间,该软件在国内造船企业单个模块的年许可费用也高达2-3万美元。
庭审现场
庭审中,合议庭积极引导当事人厘清核心诉求,着眼于长远合作与共赢可能,最终帮助双方认识到,软件厂商和制造企业之间本就应该是一种合作共赢的关系,对于软件厂商而言,通过服务企业不断升级产品,有利于提升软件的生命周期;对于制造企业而言,通过深度利用软件,有助于提高生产质效,增强企业竞争力。
握手言和
在充分考量双方商业需求的基础上,合议庭提出“正版化采购+一次性付款”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即被告以合理价格采购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同类正版软件并一次性支付费用,原告帮助其完成过渡。该方案最终获双方认可,最终促成原告、被告双方就侵权赔偿和正版化软件的许可费用一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签署了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实现争议实质性化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的成功调解,既依法平等保护了外方著作权人的利益,也为本土造船企业留出了持续发展空间,实现了保护知识产权与促进产业发展的有机统一。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调解这一“东方经验”,为类似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实践,展现了中国司法的智慧与担当。
法官寄语
工业软件作为船舶设计与制造领域的关键工具,其合法使用与正版化推广对造船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十分高兴双方当事人以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理性心态,着眼实际、面向未来,达成正版化许可一揽子协议。这种务实的结果,体现了法律框架下的包容与平衡,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实现了保护创新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计算机软件是现代科技发展的核心资产,其研发凝聚着开发者的心血与创新精神。保护软件正版化,不仅有利于创新的守护,更是保护企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要立足长远发展,自觉使用正版软件,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数字生态环境。愿每一位开发者都能因正版化而收获应有的回报,每一家企业都能因正版化而稳健发展!
庭后交流
庭审结束后,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举行了“加强软件著作权保护,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主题活动,与会人员聚焦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侵权风险防范等议题,共同探讨加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有效途径,以期凝聚社会各界共同维护软件创新环境的共识,推动构建开放、协作、可持续的软件知识产权生态体系。
随着“中国智造”深入推进,工业软件作为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载体,其价值日益凸显。如何在保护知识产权与促进技术应用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本案给出了富有启示的答案:唯有在法治框架下实现创新保护与使用需求的平衡,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产业生态,才能筑牢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坚实基础。
这一案件的妥善处理,是中国法院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生动写照,也是中国司法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智慧的真实缩影。通过提供更多这样的“中国方案”,中国正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为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国际知识产权治理格局注入中国力量。
来源:宁波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