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检察1例入选!安徽省检察院联合合肥军事检察院发布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典型案例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30 14:58 1

摘要: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部署了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强化对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的检察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部署了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强化对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的检察监督。2024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等开展了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聚焦英烈保护领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代表性的高质效案件。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和引领作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筛选了6件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典型案例,长丰县检察院一案例入选

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

典型案例目录

1.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淮西独立团红色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2.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七师旧址及纪念馆行政公益诉讼案

3.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五团团部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4.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汀潭阻击战战场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5.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6.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认定、保护散葬无名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一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淮西独立团红色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抗战红色资源 抗战精神传承 乡村振兴

【要旨】

针对抗战红色资源保护不力的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启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程序,通过公开听证、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保护职责,助推地方人大作出相关决定,全面提升红色资源保护水平。

【基本案情】

新四军淮西独立团(以下简称淮西独立团)是华中抗日战场重要敌后武装力量,为抗战胜利作出了卓越贡献。由于保护不善,淮西独立团未设立任何纪念标识和纪念设施,抗战时期可移动红色资源散落于民间,淮西独立团红色资源存在严重灭失风险。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2月,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长丰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红色长丰”专项监督活动期间,淮西独立团的革命后代向检察机关反映淮西独立团英勇抗战的历史保护传承不到位问题。经初查后,长丰县检察院于2024年6月26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现场调查、查阅文献、咨询专家等方式,查明淮西独立团开辟了淮西抗日根据地,建立了寿东南办事处县级抗日民主政权,在寿东南地区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敌后斗争,粉碎敌人多次“扫荡”和“围剿”,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于保护不到位,至今未设置、修建任何有关纪念标识和纪念设施,可移动红色资源未进行收集和保护,寿东南办事处所在地长丰县罗塘乡禹庙村禹庙小学遗址被挪作他用。经走访当地群众,除本地部分80岁以上老年人外,大部分人不了解淮西独立团浴血抗战的历史,该段历史存在被遗忘的风险。

同年9月1日,长丰县检察院邀请党史研究机构、高校学者等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了淮西独立团红色资源的真实性与保护传承的必要性。同年9月18日,长丰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行政机关参加。听证员一致认为,淮西独立团英勇抗战的历史是宝贵的红色资源,应进行抢救性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等相关规定,2025年2月24日,长丰县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就遗址保护、建立纪念设施、设置纪念标识、组织开展红色资源征集和认定进行磋商。为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同年5月14日,长丰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对淮西独立团开展红色资源认定工作,做好可移动红色资源收集保护,深入挖掘历史故事,加强红色文化传播传承。

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均于2025年7月14日回复检察机关,称出台《红色资源认定和保护传承办法》,开展红色资源认定工作,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库,淮西独立团、寿东南办事处入选全县首批红色资源名录名单;面向广大群众征集淮西独立团、寿东南办事处可移动红色资源,设计红色旅游方案,收集整理红色故事,配套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将淮西独立团红色资源保护开发与乡村整体规划建设相融合,投入专项资金在禹庙村建设以淮西独立团红色教育基地为中心的红色和美乡村。

收到回复后,长丰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跟进调查,一致认为红色资源保护的财政供给、法治保障等工作已有序开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2025年7月16日,长丰县检察院作出终结案件决定。2025年7月31日,淮西独立团、寿东南办事处红色资源入选第二批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规划。

以此案为契机,长丰县检察院贯彻落实“人大+检察”监督机制,助推长丰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的决定》,为全县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强化了法治保障。

【典型意义】

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记载,反映着革命先辈的崇高革命精神,具有深刻的政治内涵、历史内涵。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切实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延伸办案成效,将红色资源保护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实现红色文化活态传承。助推规范性文件出台,确保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前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检察力量。

来源:长丰县人民检察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