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良坤律师事务所分享因情感纠纷引发的经济纠纷案例分析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30 11:08 1

摘要:吕某与刘某为一对情侣,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一起居住,形成同居关系,相处两年后,双方因感情破裂选择分开。但涉及民间的彩礼给付问题,双方提出退赔调解申请。当地村(居)委会调解组织就吕某与刘某的彩礼退还纠纷组织调解处理,吕某提出要求刘某退赔42000元彩礼费用,

湖南良坤律师事务所分享因情感纠纷引发的经济纠纷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吕某与刘某为一对情侣,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一起居住,形成同居关系,相处两年后,双方因感情破裂选择分开。但涉及民间的彩礼给付问题,双方提出退赔调解申请。当地村(居)委会调解组织就吕某与刘某的彩礼退还纠纷组织调解处理,吕某提出要求刘某退赔42000元彩礼费用,刘某表示不同意。由于双方并没有完成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婚姻事实,因此彩礼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返还比例。经过村(居)委会调解组织对双方当事人说服劝导,刘某同意一次性退还吕某21000元彩礼费用,对于其他诉求不再牵扯。

二、警示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不是买卖,彩礼不是标价。我们应当理性地看待婚姻与彩礼的关系,对于彩礼问题的处理,根据双方最终的实现结果来确定是否返还,符合公平原则。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在此,我们倡导文明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婚嫁新风,摒弃陈规陋俗,以良好家风带动村风民风的转变,让婚嫁彩礼回归理性。

来源:彝州老赵阿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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