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浅议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30 10:54 1

摘要:基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关系到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履职效果,对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本文旨在分析当前基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现状,剖析存在问题,并加以解决,为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

基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关系到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履职效果,对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本文旨在分析当前基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现状,剖析存在问题,并加以解决,为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均普遍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能够自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化。目前都能将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学习内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有所增强,努力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实际成效。

(二)阵地建设与管理得到加强。普遍重视宣传阵地建设,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主动发声,宣传检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先进人物事迹,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加强对各类阵地的内容审核与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制度,努力确保阵地传播的内容符合党的主张和国家政策法律方向,有效挤压错误思潮和负面信息的传播空间。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得到落实。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多数基层检察院初步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意识有所增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基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上热下冷”。部分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仍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意识形态工作是“软任务”,只要案件办好了,意识形态就不会出大问题。这种认识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意识形态工作往往被“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部分普通干警则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模糊认识,认为这是领导的事、政治部门的事,与自身关系不大,参与意识和主动性不强,呈现出“上热下冷”的现象。

(二)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吸引力与渗透力不足。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仍显单一,较多依赖于开会、发文、读报、听课等传统形式,缺乏创新性和时代感。对于如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思考和实践不足,未能紧密结合检察干警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生活实际,难以引起情感共鸣和思想认同。这种“填鸭式”、“灌输式”的教育引导,效果往往事倍功半,甚至可能引发干警的抵触情绪。

(三)风险防范与应对能力有待提升,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面对社会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多样多变、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严峻的形势,一些基层检察院对潜在的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细致,对网络舆情、错误思潮渗透等的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相对薄弱。在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机制、分析研判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也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影响了工作的系统性和长效性。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切实提升基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在“深信”上下功夫。一是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坚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丰富学习形式,如开展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学习。引导干警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从内心深处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是紧密结合检察实际。将理论学习与检察履职实践紧密结合,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等主题,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引导干警思考如何将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转化为维护公平正义、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避免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两张皮”。三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用好红色资源,弘扬检察英模精神,引导干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创新载体方法,增强工作实效,在“融入”上求突破。一是建强用好新型传播平台。顺应媒体融合发展大势,精心运营检察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善于运用微视频、动漫等干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鲜活地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弘扬主流价值,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二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文化建设的深度融合。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检察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通过打造荣誉室,组织文体活动、读书分享会、主题征文等形式,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机关文化氛围,使正确的价值导向在潜移默化中浸润干警心田。三是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关注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警的困惑和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健全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在“长效”上做文章。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考核问责,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部室和检察人员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及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履责不力的严肃追责。二是建立健全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密切关注社会思潮、网络舆情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特殊人群的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三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机制。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教育引导干警在案件办理中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供稿: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林朋勃

编辑:赵佳欣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

来源:正法视野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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