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9日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股票代码605136.SH)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因涉及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黄韬前妻、原告翁淑华请求将登记在黄韬名下的1674.
美妆零售大佬黄韬再次被前妻翁淑华起诉,翁要求将黄名下市值约1.67亿元的上市公司股权过户至子女名下。
9月29日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股票代码605136.SH)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因涉及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黄韬前妻、原告翁淑华请求将登记在黄韬名下的1674.75万股公司股份过户至其子女黄逸琪名下。公告称,该案件尚未开庭,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公开资料显示,丽人丽妆前身是一家“淘宝夫妻店”,由黄韬和妻子翁淑华于2007年创立。1973年出生的黄韬,1998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化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0年8月,任教于清华大学;2007年2月创立北京丽人丽妆,担任董事长;2010年5月创立丽人有限,2010年5月至2016年3月担任丽人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后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2年,阿里巴巴作为战略股东入股丽人丽妆,推动公司走上发展快车道。2020年9月,丽人丽妆成功登陆A股,发行价为12.23元每股,实际募集资金4.89亿元。新股上市不到一个月,公司股价一路拉升至最高54.89元/股,公司总市值也突破220亿。
丽人丽妆上市半年后,黄韬翁淑华夫妻矛盾走向公开化。2021年三八妇女节当天,翁淑华通过微博发声,称丈夫黄韬长期不归家,自己不得不在微博上喊话寻找丈夫,还希望他履行“作为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此后,双方家庭矛盾逐渐扩散至公司治理层面,并通过上市公司的一条条公告被“直播”,这桩A股“天价离婚案”也引得市场关注。
2021年7月,丽人丽妆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的通知,其因个人与配偶翁淑华离婚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翁淑华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导致黄韬持有公司股份的112万股被司法冻结。2024年2月,丽人丽妆公告披露,黄韬收悉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执行裁定书》,黄韬持有被冻结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
2024年3月,翁淑华请求进行财产分割,将登记在黄韬名下的公司股份合计近1.34亿股中的八分之一股权份额(即1674.7538万股)进行股权划转。2025年8月,丽人丽妆发布公告称,实控人黄韬与前妻翁淑华的离婚纠纷所涉股权已完成过户。本次过户后,黄韬持股比例由32.46%降至28.28%,仍为公司实控人;翁淑华持有1674.75万股,占总股本的4.18%,成为公司重要股东。
至此,这场持续四年的“天价离婚案”似乎尘埃落定。以8月21日收盘价10.27元/股计算,翁淑华获得的股权市值约为1.72亿元,较判决时增值超40%。不料,一个月后围绕上市公司股权的婚姻财产诉讼再次被发起。
在实控人黄韬持续遭遇诉讼的同时,丽人丽妆的业绩也每下愈况,财报显示,该公司2021年—2024年营收从41.55亿元下降至17.28亿元,缩水近60%。
不过,在2025年半年报中、丽人丽妆仍强调公司长期深耕天猫平台,具备领先的营销效率。公司表示,随着互联网人口红利和流量红利的消失,营销效率成为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过去十余年里,公司深耕天猫平台,具备领先的营销效率。公司构建了丰富的品牌营销模型知识库,涵盖了不同平台、品类、功效、价格和国别等多方面,拥有全面的营销策略和经验。
丽人丽妆还强调,公司还拥有消费者舆情分析、各平台特点和广告投放等独特的数据分析能力,能够精准地把握消费者需求和市场趋势,以精心设计的产品组合和定价策略、策划的消费导向性营销活动和广告组合,准确地销售相关产品,追求销售转化率和广告效益的最大化。
与此同时,丽人丽妆公司主要合作品牌为国外知名品牌,且向佳丽宝、汉高等品牌方的采购集中度较高,为摆脱外部依赖,公司先后推出了以“玉容初”“美壹堂”为代表的自有孵化品牌。
2025年上半年,丽人丽妆业绩继续下滑,营收8.31亿元,同比下滑13.98%,净利润亏损3276万元,同比由盈转亏。公司称,变动主要系整体毛利额减少,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以及自有品牌仍处于战略投入期所致。
来源:经济观察报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