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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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条款仅涉及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未逐一列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69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履职能力等进行了评审,认为其符合续聘条件,拟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历史沿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业务规模: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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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历史服务情况
立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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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
(一)执业质量
该所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或能力;上年度审计工作高效、专业,未发现重大财务错报;对关键审计事项如收入确认、预计负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计量及其转固事项等执行了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
(二)独立性
该所及签字会计师与公司无关联关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向公司提供可能影响独立性的非审计服务。
(三)专业能力
项目合伙人及审计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具备制造业审计经验,能够按照相关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业务;能够对所知悉的公司信息、商业秘密保密。
(四)费用合理性
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复杂程度、所需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本次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相当,与上年审计业务收费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72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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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或者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1、1.02、1.03和1.0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提案2表决通过是提案1.01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参会时提供原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6日9:00-11:30,14:30-17:00。
(五)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祥、禹健雄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七)大会会期预期半天,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博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在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该议案组的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该议案组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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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