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屋里那台“华生”牌吊扇,转起来跟拖拉机似的,呼哧呼哧地响,吹出来的风却是滚烫的。
一九九四年,夏天。
南方的夏天像一口密不透风的铁锅,把整个县城都焖在里头。
我刚从省城调回来,单位给分了一间单身宿舍,就在办公楼的顶层。
屋里那台“华生”牌吊扇,转起来跟拖拉机似的,呼哧呼哧地响,吹出来的风却是滚烫的。
我正光着膀子,拿一份过期的《参考消息》扇风,汗珠子顺着脊梁沟往下滚,在裤腰带那儿积成一小片湿漉漉的地图。
门,“笃笃笃”地响了。
很轻,很犹豫。
我以为是办公室的小王,他总爱这时候过来蹭我的西瓜。
“门没锁,进来吧。”我头也没回,眼睛还盯着报纸上的一则国际新闻。
脚步声很轻,不像小王那个二百斤的胖子。
一股若有若无的、混杂着淡淡皂角和草药的气味,飘了过来。
我心里一动,回过头。
门口站着一个女人。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碎花衬衫,袖口卷到手肘,露出两截瘦得只剩骨头的小臂。
头发用一根黑色的皮筋松松地扎在脑后,几缕被汗水打湿的发丝贴在额角和脸颊上。
她的脸很白,是那种不见阳光的、带着点病态的苍白。
眼睛很大,眼窝有点深陷,显得那双眸子格外地黑,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古井。
我愣住了。
脑子里像是有台老旧的放映机,卡顿了一下,然后“嘎吱”一声,开始播放那些褪了色的黑白胶片。
那些穿着蓝白校服的少年时光,那些在课桌上用铅笔刀刻下的歪歪扭扭的痕字,那些夏日午后,从窗外香樟树的缝隙里漏下来的、跳跃的光斑。
是她。
林晚。
我的高中同桌。
算起来,已经有十年没见了吧。
她瘦了太多,也憔悴了太多,像一朵被暴雨打过的栀子花,虽然还白着,但花瓣的边缘已经有了枯萎的痕迹。
可那双眼睛,那股子倔强又安静的神气,一点都没变。
“是你?”我站了起来,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手里的报纸掉在了地上。
她点了点头,嘴唇动了动,似乎想笑一下,但嘴角只是僵硬地扯了扯。
她的目光在屋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我光着的膀子上,又很快地垂了下去,盯着自己的脚尖。
那是一双布鞋,鞋面已经磨得起了毛边。
“我……我听王阿姨说,你调回来了。”她的声音很低,有点沙哑,像是很久没好好说过话。
王阿姨是我们高中的班主任。
“嗯,刚回来没几天。”我赶紧抓起搭在椅子上的白背心套上,感觉有点不自在,“你……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
“我问了好多人。”她还是低着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
空气一下子安静下来,只剩下那台破吊扇还在不知疲倦地呻吟。
我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
高中时,我暗恋她。
全班都知道,可能只有她假装不知道。
她学习好,人也安静,总是坐在那里,要么看书,要么做题,像一株种在窗台上的文竹。
我呢,调皮捣蛋,是老师眼里的问题学生。
为了能和她坐同桌,我跟班主任磨了整整一个学期,保证以后上课再也不睡觉,作业按时交。
那时候的喜欢,很简单。
就是想离她近一点,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味儿。
就是把早餐省下来的钱,偷偷去小卖部给她买一根五毛钱的冰棍,趁她不注意塞进她课桌里。
就是把她那本翻烂了的《新华字典》,偷偷拿回家,用我爸糊纸盒的胶水,一页一页地粘好,再悄悄放回去。
毕业前夕,全班同学在县城外的小河边搞告别聚会。
喝了点啤酒,借着酒劲,我在一群人的起哄声中,冲着她的背影大喊:“林晚!等我以后出人头地了,我就回来娶你!”
喊完,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她没有回头,只是身影顿了一下,然后就加快脚步,消失在了河边的柳树林里。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
我去了省城读大学,毕业后留在了那里。
她好像是考上了本地的一所师专,后来就没了音讯。
我以为,那句醉话,早就和那个夏天一起,被时间的长河冲刷得无影无踪了。
没想到,十年后,她会以这样一种方式,重新出现在我面前。
“你……”我清了清嗓子,想找点话说,“你现在……在哪里工作?”
她终于抬起了头,那双黑沉沉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
看了很久。
久到我开始怀疑,她是不是根本没听见我的问题。
然后,她开口了。
她说:“你当年说,要娶我。”
不是疑问句,是陈述句。
声音不大,却像一颗石子,重重地砸进了我心里那潭死水。
我彻底懵了。
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我看着她,看着她那张苍白而认真的脸,看着她那双不带一丝玩笑的眼睛。
我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似乎看出了我的震惊和窘迫,眼神黯淡了一下,像被风吹过的烛火。
但她没有退缩,反而往前走了一步。
“现在,该娶了。”
她又说了一句。
这次,声音里带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我的宿舍里,那台老旧的吊扇还在嘎吱作响,把闷热的空气搅成一团团混沌的漩涡。
而我,就站在这漩涡的中心,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不真实起来。
我让她坐下,给她倒了一杯凉白开。
搪瓷杯子有点掉漆,露出里面黑色的底子,像一块块丑陋的伤疤。
她接过去,双手捧着,指尖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她没喝,只是低头看着水杯里自己模糊的倒影。
我坐在她对面的那张小板凳上,我们之间隔着一张掉了漆的方桌。
我点了一根烟,烟雾缭绕,让她的脸看起来更加不真切。
“林晚,”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感觉喉咙干得像撒哈拉沙漠,“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难处了?”
除了这个,我想不到任何合理的解释。
十年了,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
我们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在课桌上画三八线的少年少女。
生活这把刻刀,早就把我们雕刻成了完全不同的模样。
那句年少轻狂的醉话,怎么可能当真?
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回答了。
就在我忍不住想再问一遍的时候,她开口了。
“我爸病了。”
她的声音很平静,像是在说一件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事。
“很严重,尿毒症,要换肾。”
我的心,猛地沉了一下。
“医生说,手术费加上后期的治疗,最少要五万块。”
五万块。
在1994年,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那时候,我一个月的工资,加上各种补贴,也才三百多块钱。
“家里能卖的都卖了,亲戚朋友能借的也都借了,还差三万。”
她终于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像是蒙上了一层水雾。
“我实在……没有办法了。”
我明白了。
全都明白了。
她不是来讨一个迟到了十年的婚约。
她是来求救的。
只是,她选择了这样一种,最决绝,也最伤人自尊的方式。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又酸又疼。
我看着眼前的她,那个曾经在我青春里像一道光一样存在的女孩。
那个会在我打球摔破膝盖时,默默递过来一小瓶红药水的女孩。
那个会在我被老师罚站时,偷偷把课堂笔记塞给我的女孩。
如今,她被生活逼到了绝境,不得不放下所有的骄傲和体面,来向一个几乎已经成为陌生人的“老同学”,兑现一句荒唐的承诺。
我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摁灭,站起身,走到窗边。
窗外,是县城熟悉的景象。
低矮的楼房,纵横交错的电线,远处起伏的青山。
一切都和我离开时差不多,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钱,我可以借给你。”我背对着她说,“三万块,我这两年存了点,应该够。”
身后,是长久的沉默。
我能感觉到她的视线,像针一样,扎在我的背上。
“我不要借。”
她的声音传过来,带着一种固执的、不容置疑的决绝。
“我是来……嫁给你的。”
我转过身,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为什么?”我问,“林晚,我们已经十年没见了。你对我,还有什么了解?婚姻不是儿戏。”
“我知道。”她看着我,眼神异常平静,“我知道你是个好人。”
“就因为这个?”我苦笑了一下,“好人有很多,你没必要……”
“因为,”她打断了我,“当年,全天下的人都觉得我是个怪物,只有你,愿意和我坐同桌。”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敲了一下。
她说的是高二那年。
她父亲因为被人诬陷贪污,被抓了起来。
虽然最后查清了真相,放了出来,但在那个小县城里,流言蜚语像瘟疫一样蔓延。
一夜之间,她从“别人家的孩子”,变成了“贪污犯的女儿”。
以前那些围着她转的同学,都开始躲着她。
没人愿意和她说话,没人愿意和她同桌。
她就像一座孤岛,被整个世界排挤在外面。
那时候,是我,主动向班主任申请,调到了她的身边。
我其实没想那么多。
我只是觉得,她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低着头,肩膀一耸一耸的,那个样子,让人看着心里难受。
我只是想,坐在她旁边,起码,她不会那么孤单。
我没想到,这件事,她记了十年。
“我没有别的可以报答你。”她的声音很轻,却字字清晰,“我只有我自己。”
“如果你觉得,用这个来换三万块钱,不值得,那就算了。”
她站起身,准备离开。
她的背挺得很直,像一棵小白杨。
我知道,这是她最后的尊严。
如果我今天让她就这么走出这个门,我们之间,就真的彻底断了。
而她,可能会走向一个我无法想象的深渊。
“等等。”
我叫住了她。
她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我走到她面前,看着她那双倔强的眼睛。
“林晚,”我深吸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做了一个人生中最疯狂的决定,“好。我娶你。”
领证那天,天很蓝,没有一丝云彩。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是个快退休的大妈,戴着一副老花镜,看了看我们,又看了看我们递上去的户口本。
“想好了?可不兴为了分房子搞假结婚啊。”大妈头也不抬地提醒道。
我笑了笑,说:“阿姨,我们是认真的。”
林晚站在我身边,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说。
她的手心里全是汗,冰凉冰凉的。
拿到那两个红本本的时候,我感觉像做梦一样。
走出民政局,阳光刺得我眼睛有点睁不开。
我看着手里的结婚证,上面,我和她的照片并排贴在一起。
照片上的我们,表情都有点僵硬,像两个即将上战场的士兵。
从今天起,我就是一个已婚男人了。
我的妻子,是我年少时暗恋的同桌。
我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一笔三万块钱的交易,和一个尘封了十年的、关于“善良”的记忆。
这算什么呢?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沉下去。
我把那三万块钱,用一个牛皮纸袋装着,交给了她。
她接过去的时候,手指抖了一下。
“谢谢。”她说。
这是我们领完证后,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没有“老公”,没有“亲爱的”,只有一句客气又疏离的“谢谢”。
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但也没说什么。
我们本来就是一场交易,我有什么资格要求更多呢?
她的父亲,很快被安排了手术。
手术很成功。
我去医院看过他一次。
那是一个很清瘦的男人,躺在病床上,身上插着各种管子。
他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感激。
他拉着我的手,不停地说:“好孩子,我们家林晚,就拜托你了。”
我看着他,又看了看站在一旁,默默削着苹果的林晚,心里很乱。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这位老人。
我能照顾林晚多久呢?
等他还清了我的钱,我们的这场“婚姻”,是不是就该结束了?
林晚没有搬来我的宿舍住。
她要照顾她父亲,而且,我那间小破屋,也确实住不下两个人。
我们的婚姻,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开始了。
我们像两条平行线,各自在自己的轨道上运行着。
除了每个周末,我会去医院,给她送些自己做的排骨汤,或者帮着缴一下费,我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集。
她也从来不主动联系我。
有时候,我甚至会忘了,我已经结婚了。
直到有一天,单位的领导找我谈话。
说我作为已婚青年干部,还住在单身宿舍,影响不好。
单位里正好有一套空出来的两居室,在老家属院,问我愿不愿意搬过去。
我当然愿意。
房子虽然旧,但好歹是个家。
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那套房子里里外外地粉刷了一遍,换了新的灯泡,修好了滴水的马桶。
看着焕然一新的屋子,我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我想,我应该有一个女主人。
我去找了林晚。
她父亲已经出院回家休养了,但身体还是很虚弱。
她租的房子,在县城最老旧的一个巷子里,阴暗,潮湿。
我到的时候,她正在给她父亲熬药。
一股浓重的中药味,弥漫在狭小的空间里。
我把单位分房子的事跟她说了。
我说:“搬过来一起住吧。这里太潮了,对叔叔的身体不好。而且,我们已经是夫妻了,总这么分开住,别人会说闲话。”
她沉默地听着,手里搅动药罐的动作没有停。
药的蒸汽氤氲了她的脸,我看不清她的表情。
“我爸他……方便吗?”过了很久,她才问。
“方便,有两个房间。”我说,“我住小间,你和叔叔住大间。”
她又沉默了。
我有点沉不住气了。
“林晚,你到底在想什么?你觉得我们这场婚姻,就是一张纸吗?”
她手里的勺子,“当啷”一声,掉进了药罐里。
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睛红红的。
“我只是觉得……对你不公平。”
“什么叫不公平?”
“你娶了我,什么都没得到,反而要搭上钱,搭上房子,还要照顾我们父女俩。”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我……我除了这个身子,什么都给不了你。”
我看着她那个样子,心里一软。
我走过去,从她手里拿过那把还在滴着药汁的勺子,放在一边。
然后,我握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很凉,还在微微发抖。
“林晚,”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说了,我娶你,就没想过要从你这里得到什么。”
“我只是……不想看到你过得那么苦。”
“从我们领证那天起,我们就是一个家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父亲,也就是我父亲。照顾你们,是我的责任。”
我的话说完了。
她愣愣地看着我,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地掉了下来。
她没有哭出声,只是默默地流着泪。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
也是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我对她的感情,或许,并不仅仅是年少时的那点朦胧好感,也不仅仅是出于同情和责任。
好像,还有点别的什么东西。
在悄悄地,生根,发芽。
他们搬家的那天,我叫了单位的两个同事帮忙。
东西不多,一辆三轮车就拉完了。
林晚的父亲坐在藤椅上,被我们抬下楼的时候,不停地对我说着感谢。
林晚跟在后面,手里抱着一个纸箱子。
箱子里,是她所有的家当。
几件换洗的衣服,几本旧书,还有一个小小的木头匣子。
我不知道那匣子里装的是什么。
安顿下来之后,我们的生活,终于有了点“家”的样子。
我每天按时上下班。
林晚在家照顾她父亲,做饭,洗衣,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
每天我下班回家,推开门,总能闻到饭菜的香味。
餐桌上,总是摆着三菜一汤。
虽然都是些家常菜,但她做得很好吃。
她父亲的身体,在她的精心照料下,一天天好起来。
气色好了很多,也能下床慢慢走动了。
吃完晚饭,我们一家三口,会一起看看电视。
那时候,电视里正放着《渴望》。
每次看到刘慧芳受委屈,林晚的父亲都会跟着唉声叹气,骂王沪生不是个东西。
林晚就在一旁,给他递水果,或者捶捶背。
我呢,就坐在另一边,看着他们。
灯光下,她的侧脸很柔和。
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在眼睑下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
那一刻,我常常会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和满足。
我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挺好。
我们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依然分房睡。
我住在朝北的小房间,她和她父亲住在朝南的大房间。
我们之间,隔着一堵墙,也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膜。
我们像一对最熟悉的陌生人。
是夫妻,却又不像夫妻。
我们从不谈论感情,也从不谈论未来。
我们只是默契地,维持着这种微妙的平衡。
林晚开始找一些零活做。
给人织毛衣,糊纸盒,或者去附近的裁缝店帮忙锁个边。
她把挣来的每一分钱,都工工整整地记在一个小本子上。
每个月月底,她会把那个月挣的钱,连同那个小本子,一起交给我。
“这是还你的。”她总是这么说。
我每次都推辞。
“一家人,分那么清楚干什么?”
“不行。”她很固执,“亲兄弟,明算账。我不想欠你一辈子。”
我拗不过她,只好收下。
其实,她一个月也挣不了多少钱,几十块,最多一百多。
那三万块钱,靠她这样,不知道要还到猴年马月。
但我知道,这是她的原则,也是她的尊严。
我不能剥夺。
我把她给我的钱,都存了起来,想着以后,再用一种她能接受的方式,还给她。
日子就像我们门前那条小河里的水,不急不缓地流淌着。
转眼,秋天就到了。
院子里的那棵老槐树,叶子开始变黄,一片一片地往下掉。
我和林晚的关系,也像这天气一样,不冷不热,不好不坏。
我们之间,依然客气,依然疏离。
她叫我,从来不叫名字,总是“哎”一声。
我叫她“林晚”。
我们从没有过任何亲密的举动。
连手,都很少碰一下。
有一次,我们一起去菜市场买菜。
人很多,很挤。
我怕她被挤丢了,下意识地就伸出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她的手腕很细,我一只手就能完全握住。
被我抓住的那一刻,她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
我能感觉到,她的手心,瞬间就出了一层汗。
我也很紧张,心跳得像打鼓。
我们就这样,在嘈杂的人群里,一前一后地走着。
我的手,一直没松开。
她的手,也一直没有挣脱。
那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
感觉很奇妙。
像有一股电流,从我们相握的地方,传遍了我的全身。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躺在小房间的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隔壁房间,很安静。
我能隐约听到她父亲平稳的呼吸声。
不知道林晚睡了没有。
她在想什么?
她对我,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是感激?是愧疚?还是,也有一点点,像我一样的,悸动?
我不敢想。
我怕,那一切,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们的关系,发生转折,是在一个下雨的冬夜。
那天,我单位加班,回来得很晚。
雨下得很大,风也很大,刮在人脸上像刀子一样。
我没有带伞,淋得像个落汤鸡。
回到家,屋里黑着灯。
我以为他们都睡了,就轻手轻脚地开了门。
刚一进屋,客厅的灯就亮了。
林晚穿着一件厚厚的棉睡衣,站在客厅中央。
“你回来了。”她说。
“嗯。”我一边脱着湿透的外套,一边应着,“怎么还没睡?”
“我给你留了饭。”她指了指餐桌。
餐桌上,用一个大碗罩着两个盘子。
旁边,还有一个保温瓶。
“快去洗个热水澡,别感冒了。”她说着,就走进了卫生间,开始给我放洗澡水。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暖暖的。
水声哗哗地响着。
我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气,和水蒸气的味道。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这就是我想要的家。
有个人,在等你回家。
有个人,会为你留一盏灯,热一碗饭。
洗完澡出来,林晚已经把饭菜都端了出来,还给我盛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姜汤。
“趁热喝了,驱驱寒。”她说。
我坐下来,大口大口地吃着饭。
她就坐在我对面,安静地看着我。
“今天……是我生日。”她突然说。
我吃饭的动作,停住了。
我抬起头,看着她。
“生日?”我竟然,从来都不知道她的生日。
“嗯。”她点了点头,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过了今天,就二十八了。”
我心里,一阵愧疚。
我们结婚快半年了,我连自己妻子的生日都不知道。
我算什么丈夫?
“对不起,我……”
“没关系。”她摇了摇头,“我也没告诉你。”
她顿了顿,又说:“其实,我爸今天跟我说,让我……让我搬到你房间去住。”
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我看着她,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他说,我们是夫妻,总这么分着睡,不像话。”她的脸,在灯光下,微微泛红,“他说,他对不起你,耽误了你。”
我放下筷子,站起身,走到她面前。
我蹲下身子,平视着她的眼睛。
“林晚,你听我说。”我的声音,有点沙哑,“我娶你,不是为了这个。我从来没有觉得,你或者叔叔,耽误了我。”
“我希望,我们之间,是因为感情,而不是因为责任,或者报恩。”
“我希望,你能心甘情愿地,做我的妻子。”
“我……可以等。”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
是泪光吗?
我看不清。
她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我的脸。
她的手指,凉凉的,带着一丝颤抖。
那个晚上,她没有搬过来。
但是我知道,我们之间的那堵墙,已经开始,有了裂缝。
从那天起,她对我的态度,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她不再那么客气,那么疏离。
她会主动跟我说话,问我单位里的事。
我下班回家,她会像所有妻子一样,在门口接我,给我拿拖鞋。
我们一起去买菜,她会很自然地,挽住我的胳膊。
我们之间,越来越像一对真正的夫妻了。
只差,最后一步。
而那一步,我不想勉强她。
我在等。
等她,真正地,从心里接纳我。
春节前,单位发了一笔奖金。
我拿着钱,去县城里唯一的一家金店,给林晚买了一枚金戒指。
款式很简单,就是一个光面的圆环。
但那已经花了我将近两个月的工资。
我把戒指藏在口袋里,心里盘算着,该怎么给她一个惊喜。
除夕夜,我们一家三口,包了饺子,做了一桌子丰盛的年夜饭。
林晚的父亲,喝了点酒,很高兴。
他拉着我的手,一遍遍地说:“小陈啊,我们家林晚,能嫁给你,是她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林晚坐在一旁,低着头,脸红红的。
吃完年夜饭,她父亲早早就回房睡了。
我和林晚,一起在厨房里洗碗。
外面,鞭炮声此起彼伏。
厨房里,水汽氤氲,很暖和。
我觉得,时机到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小的红色丝绒盒子。
“林晚,”我鼓起勇气,叫了她的名字,“这个,送给你。”
她回过头,看到我手里的盒子,愣住了。
“这是什么?”
“你打开看看。”
她擦了擦手,接过盒子,小心翼翼地打开。
当她看到里面那枚金灿灿的戒指时,她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新年快乐。”我说,“我们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没给你买。这个,就当是补上了。”
她看着那枚戒指,看了很久。
然后,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太贵重了。”她说。
“不贵重。”我摇了摇头,“在我心里,你,是无价的。”
她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她没有说谢谢。
她只是伸出手,紧紧地,抱住了我。
她的头,埋在我的胸口。
我能感觉到,我的衬衫,很快就被她的眼泪浸湿了。
我也伸出手,紧紧地,回抱着她。
抱着这个,我用一场交易换来的妻子。
抱着这个,我愿意用一生去守护的女人。
那一刻,我知道,我等到了。
那个晚上,她搬进了我的房间。
没有言语,一切,都水到渠成。
当我们的身体,紧密地贴合在一起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她微微的颤抖,和她擂鼓般的心跳。
我也一样。
黑暗中,我吻了她。
她的嘴唇,凉凉的,软软的,带着一丝,淡淡的甜。
像我记忆中,少年时代,她塞给我吃过的那颗大白兔奶糖。
我们的婚姻,从一场荒唐的交易开始。
却在一个下着雪的冬夜,落到了实处。
有了肌肤之亲后,我和林晚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
我们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会牵着手,在县城的小街上散步。
会挤在一家小小的电影院里,看一场爱情电影。
我也会在下班的路上,给她买一束路边摊上的野菊花。
她每次收到花,都会笑得像个孩子。
她会找一个干净的玻璃瓶,把花插起来,放在窗台上。
阳光照进来,花瓣上,像是镀了一层金光。
我们的家,因为这些小小的仪式感,变得越来越温馨。
林晚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她会跟我讲她小时候的事,讲她父亲的事,讲她这十年,是怎么一个人,咬着牙,撑过来的。
她说,她父亲出事后,她去读了师专。
毕业后,在乡下的一所小学教书。
日子过得很清苦,但也很平静。
直到,她父亲查出了尿毒症。
为了给她父亲治病,她辞掉了工作,带着她父亲,来到县城。
她卖掉了老家的房子,借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
可那笔高昂的医疗费,就像一个无底洞,怎么也填不满。
她说,那段时间,她真的绝望了。
她甚至想过,要不要去那些不正经的歌舞厅,出卖自己。
可是,她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
就在她走投无路的时候,她听说了我调回来的消息。
她说,那一刻,我就像她生命里,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她想起了我当年那句醉话。
她知道,那只是少年人的玩笑。
但她,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她只能赌一把。
赌我,还是当年那个,会默默帮她粘好字典的少年。
赌我,还存有,一丝当年的善意。
“幸好,”她靠在我的肩膀上,轻声说,“我赌赢了。”
我搂着她,心里,一阵后怕。
我不敢想象,如果那天,我拒绝了她,她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我庆幸,我做了那个疯狂的决定。
我庆幸,我没有错过她。
第二年夏天,林晚怀孕了。
当她拿着医院的化验单,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高兴得,像个傻子一样,抱着她在屋里转了好几个圈。
林晚的父亲,也高兴得合不拢嘴。
他每天都拄着拐杖,去菜市场,买最新鲜的鸡,最新鲜的鱼,回来给林晚炖汤。
我们的家,因为这个即将到来的小生命,充满了喜悦和期待。
林晚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
她辞掉了所有的零活,安心在家养胎。
我每天下班后,最大的乐趣,就是趴在她的肚子上,听里面的动静。
有时候,能感觉到,那个小家伙,在里面踢了我一脚。
那种感觉,很奇妙。
让我觉得,我的生命,正在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得以延续。
第二年春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林晚生了。
是个儿子,七斤六两,很健康。
当护士把那个皱巴巴的、红彤彤的小东西,抱到我面前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我当爸爸了。
我看着那个在我怀里,挥舞着小拳头,张着没牙的小嘴哇哇大哭的儿子。
我又看了看,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却满眼温柔地看着我们的林晚。
我突然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给儿子取名叫“念安”。
思念的念,平安的安。
我希望,他能一辈子,平平安安。
也希望,我和林晚,能永远记住,我们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
有了孩子之后,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忙碌,也更加充实。
白天,我上班,林晚和她父亲在家带孩子。
晚上,我回来,就抢着抱儿子,给他换尿布,喂奶粉。
小家伙很能折腾,经常半夜哭闹。
我和林晚,就轮流抱着他,在屋里来回地走,轻轻地哼着歌,哄他睡觉。
虽然很累,但我们,甘之如饴。
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从会翻身,到会坐,到会爬,再到,颤颤巍巍地,迈出人生的第一步。
每一次成长,都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惊喜和感动。
他学会叫的第一个词,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爷爷”。
他指着林晚的父亲,口齿不清地叫着。
那一刻,林晚的父亲,老泪纵横。
他说,他这辈子,值了。
日子,就在孩子的哭声、笑声中,一天天过去。
一转眼,念安三岁了,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
而我和林晚,也结婚四年了。
这四年里,我们有过欢笑,也有过争吵。
但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要分开。
我们的感情,就像我们家阳台上那盆文竹,虽然长得不快,但却一直在,顽强地,向上生长。
我们已经,深深地,长在了对方的生命里。
谁也,离不开谁了。
林晚的父亲,身体越来越差。
医生说,他剩下的日子,不多了。
那段时间,林晚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她整天整夜地守在她父亲床边,给他喂饭,擦身,讲故事。
我知道,她想,在她父亲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多陪陪他。
我也请了长假,和她一起,照顾老人。
一个周末的下午,阳光很好。
林晚的父亲,精神突然好了很多。
他把我和林晚,叫到床边。
他从枕头底下,颤颤巍巍地,摸出一个小小的木头匣子。
就是那个,林晚搬家时,一直抱在手里的那个。
他把匣子,交到林晚手里。
“晚晚,”他喘着气,说,“这是……你妈妈留给你的。她说,等你出嫁的时候,交给你。”
林晚打开匣子。
里面,是一对成色很好的,龙凤金镯子。
还有一个小小的布包。
布包里,是一沓钱,和一封信。
信,是林晚的母亲,写给她的。
信上说,那些钱,是她攒了一辈子的私房钱,留给林晚做嫁妆的。
她说,她希望,林晚能找一个,真心疼她爱她的男人,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
林晚看着那封信,泣不成声。
她父亲拉着我的手,又拉着林晚的手,把我们的手,叠在了一起。
“小陈,”他说,“我们家晚晚,这辈子,吃了很多苦。以后,你要……好好待她。”
我哽咽着,点了点头。
“爸,您放心。”我说,“我会的。”
他又看着林晚,笑了。
“晚晚,别哭。爸爸……这辈子,最欣慰的事,就是看着你,嫁了个好人家,有了孩子,过上了好日子。”
“爸爸……没有遗憾了。”
说完这句话,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他的脸上,带着安详的,满足的微笑。
他走了。
林晚趴在他的身上,哭得撕心裂肺。
我抱着她,也流下了眼泪。
我知道,从今天起,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那个男人,不在了。
而我,将要接过他手里的接力棒,用我剩下的一生,去爱她,去保护她。
办完她父亲的丧事,林晚大病了一场。
她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星期。
不吃,不喝,也不说话。
只是睁着眼睛,呆呆地,看着天花板。
我急得,嘴上都起了燎泡。
我每天,变着法地,给她做好吃的。
端到她床边,一口一口地喂她。
我抱着儿子,坐在她床边,让儿子叫她“妈妈”。
我跟她讲我们以前的事,讲我们高中的时候,讲我们刚结婚的时候,讲我们有了念安之后。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进去。
我只知道,我不能让她,就这么倒下去。
一个星期后的早上,我醒来,发现身边的位置,是空的。
我心里一惊,赶紧下床。
我看到,厨房里,亮着灯。
林晚,穿着围裙,正在给我和儿子,做早饭。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洒在她的身上。
她的身影,虽然依旧消瘦,但却,不再那么脆弱。
她听见我的脚步声,回过头,对我笑了笑。
那个笑容,有点虚弱,但却,很温暖。
“起来了?”她说,“快去洗漱吧,早饭马上就好了。”
我知道,她挺过来了。
为了我,为了儿子,也为了,在天堂看着她的父亲。
生活,还要继续。
从那以后,林晚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安静,内敛。
她变得,开朗了很多。
她会主动,和邻居家的阿姨们,聊天,拉家常。
她报名了县里的老年大学,学起了书法和国画。
她的画,画得很好。
山水,花鸟,都画得,有模有样。
她说,她想,把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东西,都画下来。
她还把她母亲留给她的那笔钱,拿了出来。
在县城中学旁边,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
书店的名字,叫“晚晴书屋”。
取“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之意。
她说,她希望,所有走进这家书店的人,都能在书里,找到温暖和力量。
书店的生意,不好不坏。
赚不了大钱,但足够,维持日常的开销。
林晚很满足。
她每天,守着那一屋子的书,和来来往往的爱书人。
她的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满足的微笑。
我知道,她找到了,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
我也替她,感到高兴。
我们的儿子,念安,也一天天长大了。
他很聪明,也很懂事。
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他很喜欢,去他妈妈的书店。
他会在书店里,安安静静地,看一整个下午的书。
有时候,林晚忙不过来,他还会像个小大人一样,帮着,招呼客人,整理书籍。
所有人都夸他,是个好孩子。
我和林晚,都为他,感到骄傲。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
它抚平了我们生命中,所有的伤痛和遗憾。
也沉淀下了,最真挚,最深厚的感情。
我和林晚,再也没有,提起过我们那场,始于交易的婚姻。
因为,那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走过了这么多年。
我们一起,经历了风雨,也见过了彩虹。
我们是彼此的,亲人,爱人,和战友。
我们的生命,早已,融为了一体。
去年,是我和林晚,结婚二十周年的纪念日。
我提前,订了县城里最好的餐厅。
买了一大束,她最喜欢的,香槟玫瑰。
我还把我当年,送给她的那枚金戒指,拿去金店,清洗,抛光,让它,重新变得,闪闪发亮。
那天,我特意,早早地下了班。
我去幼儿园,接了念安。
然后,我们父子俩,一起去书店,接林晚。
我们到的时候,她正在,给一个学生,介绍一本书。
夕阳的余晖,透过书店的玻璃窗,照在她的身上。
她的头发,已经有了一些银丝。
眼角,也有了细细的皱纹。
她不再年轻了。
但是,在我的眼里,她比我第一次,在宿舍门口,见到她时,还要美。
那种美,是经过了岁月沉淀的,从容,和温柔。
她看到我们,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她问。
我走过去,把花,递给她。
“老婆,”我说,“结婚二十周年,快乐。”
她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
书店里,还有其他的客人。
他们都看着我们,善意地,笑了起来。
“哟,老板娘,你老公,可真浪漫啊。”
林晚抱着花,低着头,脸红得,像个小姑娘。
那一晚,我们一家三口,吃了一顿,很温馨的晚餐。
回家的路上,念安走在前面,又蹦又跳。
我和林晚,手牵着手,跟在后面。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还记得吗?”我问她,“二十年前,你来找我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
她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我。
路灯的光,映在她的眼睛里,像两颗,闪亮的星星。
“记得。”她笑着说,“我说,你当年说要娶我,现在,该娶了。”
“那时候,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不知羞耻?”
我摇了摇头。
“不。”我说,“那时候,我觉得,你特别,勇敢。”
“谢谢你,”我握紧了她的手,“谢谢你当年的勇敢,才没有,让我们错过。”
她也握紧了我的手。
“应该,是我谢谢你。”她说,“谢谢你当年的善良,才给了我,一个家,和后来的,所有。”
我们相视而笑。
晚风,轻轻地,吹过。
带着,路边花坛里,栀子花的香气。
我知道,我们还会,牵着手,走过,下一个十年,二十年。
直到,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
我的人生,从一场荒唐的交易开始。
却收获了,最意想不到的,幸福。
有时候,我常常会想。
如果,当年,我没有调回老家。
如果,那天下午,她没有,来敲我的门。
如果,我没有,说出那句“我娶你”。
我们的人生,又会是,什么样的光景?
我不知道。
我也不想知道。
我只知道,我很庆幸。
庆幸,在那个,蝉鸣聒噪的夏天。
我没有,推开那个,敲开我命运之门的,姑娘。
来源:好学的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