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版】校园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措施和教职工行车规范管理细则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29 21:01 1

摘要:近年来,教职工车辆渐增与学生活动叠加,校园内高峰期人车混行明显,出现车辆剐蹭、避让不及撞伤撞死学生的事故。部分教职工存在行车前未检查车辆、超速、未主动避让学生等问题,且校园举办运动会、家长会等活动时交通管控缺乏明确标准,现有管理存在漏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近年来,教职工车辆渐增与学生活动叠加,校园内高峰期人车混行明显,出现车辆剐蹭、避让不及撞伤撞死学生的事故。部分教职工存在行车前未检查车辆、超速、未主动避让学生等问题,且校园举办运动会、家长会等活动时交通管控缺乏明确标准,现有管理存在漏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解决设施维护、应急处置等关键问题,特制定本办法,明确各方责任与操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结合本校车流(约 80 辆教职工车辆)及学生活动规律,制定本细则,保障师生安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本校全体教职工及受邀临时驾车人员(家属、访客);​

适用车辆: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含汽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及高速电动自行车;​

适用区域:校园围墙内所有道路、广场及建筑物出入口周边。​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安全优先:行人(尤其学生)享有绝对优先权,车辆须提前减速、停车让行;​

分级限速:校园全域限速,重点区域严格管控;​

责任明确:校方(安保处、后勤处)管设施,教职工负行车主体责任,访客由邀请人连带负责。​

第四条 交通设施建设与维护​

设施设置:​

校门、教学楼入口设减速带,主干道及重点区域设限速(20km/h)、让行标识;​

视线遮挡路口装反光镜,校园道路配足路灯,学生通道设隔离设施(护栏 / 隔离墩)。​

高峰管控:​

上下学高峰(早 7:30-8:30、午 11:30-13:00、晚 16:30-18:00),校门、教学区 - 生活区交叉口安排 2 名工作人员(安保 + 志愿者)疏导交通。​

维护流程:​

安保处每日巡查设施,损坏后 24 小时内修复(重大问题 48 小时内);雨雪后 1 小时内清理路面积水积雪,结冰路段铺防滑垫。​

第五条 交通风险区域管控​

学生安全通道:划定 3 条专用通道(教学楼连廊、宿舍 - 食堂通道等),全天禁车,高峰时段设安全员值守。​

限时禁行区:​

食堂、图书馆、体育场周边:11:00-14:00、17:00-20:00 禁车;​

教学核心区:7:00-18:00 仅允许教学物资车(提前 1 天申请)通行。​

施工区域:​

设 2 米高围挡及警示灯,施工车办临时通行证,避开学生活动高峰通行。​

第六条 车辆准入与登记​

校园通行证:教职工提交申请表、身份证 / 驾驶证 / 行驶证复印件,3 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效期 1 年;​

临时访客:教职工提前 1 小时在校园 APP 申请,访客车辆凭申请信息入校(最长 24 小时);​

禁入车辆:无牌无证、报废、改装车辆,载易燃易爆物品车辆(审批除外)。​

第七条 行车前与行车中管理​

行车前检查:每日驾车入校前,须检查车辆刹车、灯光、喇叭、轮胎等关键部件,确保无故障;电动车辆需确认电量充足,避免校园内半路抛锚;发现问题立即联系维修,禁止驾驶故障车辆入校。​

动态监管配合:车辆须配合校园电子监控(含测速、违停抓拍),接受安保处不定期路面巡查;若被发现违规(如超速、未让行),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到安保处核实处理,逾期未处理将暂停校园通行资格。​

特殊场景行车:校园举办运动会、家长会、大型考试等活动期间,须提前 1 小时查看校园 APP 发布的 “临时行车路线通知”,按指定路线行驶;活动现场周边 50 米内禁止停车,遇人流拥堵须立即停车等待,不得强行通行。​

第八条 行车速度与避让要求​

分级限速:​

全域限速 20km/h,教学区、学生通道周边限速 10km/h;​

雨雪大雾天全域限速 10km/h,结冰天禁摩托车、电动三轮车。​

避让规范:​

遇行人提前 5 米减速,学生列队时停车等待;全天开近光灯,校园内禁鸣笛(紧急避险短鸣 1 声);​

禁超车、逆行、酒驾、开车用手机,禁让未满 16 岁人员驾车入校。​

第九条 车辆停放规范​

停放区域:车辆停指定停车场 / 划线车位,禁停消防通道、学生通道、教学楼 / 宿舍门口;​

高峰要求:上下学高峰时段,临时上下客限停指定区域(≤5 分钟);​

长期停放:超过 24 小时需提前在校园 APP 报备,电动自行车停专用充电棚。​

第十条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现场处置:驾驶人停车开双闪、设警示牌,立即报安保处(XXX-XXXXXXX)及 120,保护现场、救助伤者;​

校方响应:安保处 3-5 分钟到场,疏散人员、协助救治,报分管领导并通知家属;​

台账管理:记录事故信息,每月分析事故规律,重大事故 1 周内出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

教职工违规:​

轻微违规(如超速、未做行车前检查):首次警告,二次扣 10% 当月绩效 + 安全培训,三次收通行证(6 个月禁入);​

事故责任:​

轻微事故(仅车损):担维修费 + 4 小时培训 + 检讨;​

一般事故(1 人轻伤):扣 30% 当年绩效 + 行政警告 + 1 年禁入;​

重大事故(1 人重伤 / 犯罪):担全部费用 + 降职 / 记过 + 永久禁入,移交司法机关。​

访客违规:邀请人连带扣 5%-10% 当月绩效,事故协商无果暂停 3 个月申请权限;​

校方责任:设施维护 / 培训不到位致事故,扣负责人绩效,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 宣传与培训​

教职工培训:每学期 2 次(各 2 小时),含法规解读、案例分析、行车前检查实操,新入职岗前必训,培训后笔试(80 分合格);​

学生宣传:每年 9 月开展安全宣传周(班会、演练),校园广播每日播安全提示;​

家校联动:每学期发《安全告知书》,公众号每月推安全文章。​

第十三条 细则生效​

本细则发布 30 日后施行,替代旧规,由安保处解释;​

法规更新、校园调整或重大事故后,安保处征求意见修订,报校委会审议。​

XX 学校(盖章)​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来源:驿路之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