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教育局连发!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29 18:10 1

摘要: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请您和您的孩子自觉远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切勿让孩子参加利用居民楼、酒店、自建房、地下室等场所开展的“一对一”“一对多”学科类培训,以及以

阜阳市教育局连发

《国庆、中秋假期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国庆、中秋假期致校外机构的告知书》

一起来看全文内容

国庆、中秋假期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您好!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健康成长,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我们特向您致信如下:

一、远离违规学科培训。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请您和您的孩子自觉远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切勿让孩子参加利用居民楼、酒店、自建房、地下室等场所开展的“一对一”“一对多”学科类培训,以及以“素质拓展”“脑力开发”“幼小衔接”“托管照看”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违法培训。同时,不要轻信以“专业教学团队”“一线名师”等虚假承诺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尤其是毕业班孩子家长更不要相信保提分、中高考全日制、中高考冲刺营、中高考提分等虚假宣传的学科类培训。无资质的违规培训机构培训场所可能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培训质量也难以保证,请家长朋友充分认清风险,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二、理性选择非学科培训。

请家长朋友结合孩子实际情况,适度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在孩子感兴趣的前提下选择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培训。在选择机构时,要做好“三关注”:关注资质。注意看清培训机构是否有办学许可证(设立核准书)、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书,相关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培训教师是否有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不选择安全、师资等方面缺乏保障的无证机构,以便报名后孩子能安全安心上课。合规机构“白名单”可关注阜阳市教育局官微查询。关注缴费。为保障财产安全,我们建议家长们不要轻易相信机构无依据的打卡免费学、到期免费学等推销话术,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向机构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要超过5000元。要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择合法正规的培训机构,实现选课、购课、退费等服务,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至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关注合同。家长朋友要提高维权意识,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合同中的师资、课程设置、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要妥善保管合同和票据,以及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资料,以便在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更好维权。

三、慎重选择托管机构。

托管机构不是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在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可以为中小学学生提供接送、就餐、休息、看护等服务,但不得开展培训活动,特别是学科类培训活动。需警惕托管机构借托管之名,搞幼小衔接、学科辅导等培训,这些均属于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托管机构,不得提供餐饮服务。家长朋友因工作等原因,选择托管机构为孩子提供托管服务时,一要看清该机构是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提供餐饮服务的,查看其是否持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一全四净二规范”(证照全、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食材净、加工操作规范、日常监管规范)要求,是否签订《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二要看清机构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场地是否容易安全疏散、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三要看清托管房屋是否安全,坚决抵制隐藏在居民区、群租房、地下车库、储藏室等场所的无证无照托管机构。

四、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我们呼吁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帮助孩子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孩子基本安全常识教育,提醒孩子在参加校外培训或托管时关注安全风险,着重防范人身安全事故,尽最大努力确保孩子生命健康安全。

五、发现违规及时举报。

规范校外机构安全经营行为,事关孩子健康成长,也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如您发现校外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或违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行为,请及时向属地教育或其审批业务部门投诉举报。

阜阳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国庆、中秋假期致校外机构的告知书

国庆、中秋假期将至,为深化“双减”成果,确保孩子们度过安全、和谐、欢乐的假期,进一步规范校外机构安全经营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家长合法权益,现发布如下提醒告知: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坚决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在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校外培训机构应设置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培训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严格火灾危险源管理和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校外培训机构应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和培训期间值班值守,每月及寒暑假、新班开课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培训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电器使用管理等情况。落实《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上课教室、主要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存放时间不少于30日。

二、开展培训必须具备合法资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把牢从业人员准入关,坚决禁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按规定完成相关业务工作并接受国家监管。

三、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和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

四、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对违规机构,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停止培训、吊销资质。各培训机构应自觉守法,规范培训行为,保障学员和家长权益。假期期间,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将开展明察暗访,无证办学机构须立即停止违法活动,业务主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教育生态。

感谢你们对“双减”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秩序,为孩子们全面发展、健康快乐成长助力!

阜阳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本文中图片、文字、音视频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理

来源:印象阜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