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半岛都市报胶州新闻热线接到胶州市绿城紫薇广场丽园小区(以下简称“丽园小区”)业主王先生的求助电话。据其反映,因家中遭遇严重排水管道反水事故,房屋多处受损,日常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事发后,王先生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但双方就责任划分与赔偿金额各执一词,至今
近日,半岛都市报胶州新闻热线接到胶州市绿城紫薇广场丽园小区(以下简称“丽园小区”)业主王先生的求助电话。据其反映,因家中遭遇严重排水管道反水事故,房屋多处受损,日常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事发后,王先生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但双方就责任划分与赔偿金额各执一词,至今未能达成一致,事件陷入僵局。半岛记者随后对此事展开采访。
业主反映:暴雨突袭,六楼住户一日遭遇两次“反水”
据了解,2025年9月16日,胶州市遭遇强降雨天气。然而,对于居住在丽园小区4号楼6楼的王先生夫妇而言,这场雨带来的不仅是天气的不便,更是一场持续整日的“室内水患”。据王先生描述,当天清晨5时30分起,家中便开始出现积水倒灌,直至中午11时30分才清理完毕;不料晚间7时30分,地漏处再度发生喷涌式反水,直至次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清理工作方告结束。两次反水累计持续时间长达13小时,给年过六旬的业主夫妇带来了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压力。
王先生指出,反水的主要原因在于小区公共排水管道不畅,导致雨水倒灌至六楼住户。此外,他特别强调,此前已曾两次向物业反映类似问题,但均未得到有效整改。“早上发现反水后,我第一时间致电物业,有通话记录为证。物业人员到场了解情况后,表示需回去查看图纸,之后便再无下文。期间我曾建议立即疏通主管道,但工作人员却称缺乏相应设备。”王先生如是说。
王先生告诉半岛记者,此次反水导致他家中红木家具浸水、地板变形、地砖开裂、被褥地毯湿透,木板地脚线亦因泡水开胶,家中异味持续两日才逐渐消散。基于此,王先生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损失费、人工费及精神补偿费共计人民币三万元整。
物业回应:极端天气与装修因素并存
然而,物业方面对此事的回应呈现出不同立场。小区物业朱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反水主要与其他业主将雨水管与地漏管合并,以及极端天气导致管网超负荷运行有关。他还认为,不排除部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对管道结构造成影响的可能。
关于责任划分,朱经理明确表示,物业负责公共区域管道的维护,而业主户内管道问题需由业主自行报修。对于王先生提出的三万元赔偿诉求,朱经理表示“难以认可”,并指出业主所报损失与实际索赔金额存在较大差距。他同时强调,物业方将秉持“不揽责、不推责”的原则,如业主坚持追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权责归属。
律师:物业失职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山东康元律师事务所秦宇彤律师分析指出,物业公司对小区公用设施具有维护义务,应定期对小区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尤其在汛期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的排水管道应当进行入场检查和养护。在本案中,业主之前的反水倒灌通知物业后,物业未及时进行漏水排查,并未采取措施封闭雨水管,未给予及时反馈和协助,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综上,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对公共区域的管理义务,未协助业主对房屋漏水原因进行排查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接到气象台雨水预警后对此有预见性并提前作出应急预案,及时排查该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的排水系统。物业公司未能在雨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水倒灌,亦未在雨水倒灌后及时处理,对其财产损害的发生及扩大负有责任,应当赔偿业主的部分损失。如果说有其他业主或者其他第三方主体有侵权行为,擅自改动管道,物业应当在其他业主装修时尽到说明提示不得改动的管道,以及在其他业主装修后进行检查,尽到管理责任,其他业主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半岛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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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畅聊情感事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