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坚称子宫被装监听器,法院两审驳回:彩超查无异物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9 15:01 1

摘要:59岁的叶某坚持认为,自己的子宫里被装了“监听器”,而且是医生干的。这事听起来像都市传说,但确实在辽宁绥中县打了一场官司。法院已经两审驳回她的诉求,理由很直接:彩超查不出任何异物。可她还是不信,说只要把手机靠近肚子放歌,就能听到回响——那一定是监听装置在作祟。

59岁的叶某坚持认为,自己的子宫里被装了“监听器”,而且是医生干的。这事听起来像都市传说,但确实在辽宁绥中县打了一场官司。法院已经两审驳回她的诉求,理由很直接:彩超查不出任何异物。可她还是不信,说只要把手机靠近肚子放歌,就能听到回响——那一定是监听装置在作祟。

事情得从她的说法讲起。她说几年前在绥中当地一家医院做避孕环复查,医生高某趁机在她子宫里植入了监听设备。从那以后,她长期腹痛,最近两年开始用手机播放歌曲,察觉到异常回声,于是认定体内真有东西。2025年1月7日,她在另一家医院做了彩超,报告写着“左附件区小囊肿(2.7×2.4cm)、囊性回声、盆腔少量积液”。她把这当成监听器的证据,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取出异物并索赔。

法院查了她的病历,发现2016年她确实在这家医院做过节育器取出术,还做了子宫次全切手术。两次审理都明确指出:没有任何医学证据表明她子宫内存在金属或电子类异物。彩超显示的囊性结构,和监听器完全对不上号。

妇科超声里,“囊性回声”太常见了。多数是卵巢囊肿、黄体囊肿,或者就是一点积液,九成以上是良性的,直径不到5厘米通常不用管。真要有监听器那种东西,里面肯定有金属或电路,彩超、CT、MRI随便哪一项都能照出来。可叶某从来没做过CT或MRI。一位在三甲医院超声科干了十几年的朋友说,监听器再小,也比2毫米大得多,而且会在影像上呈现强回声,后面还带着声影。但她的报告写的是“无回声”或“低回声”——典型的液体特征,跟电子设备沾不上边。

法律上,《民事诉讼法》讲“谁主张,谁举证”。叶某既拿不出异物存在的证据,也没法证明这东西和2016年的手术有关系。更关键的是时间。从手术到起诉,隔了快九年。而《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就算真有异物,也很难再追究当年医生的责任。

这事不只是个案,背后其实有更深的裂痕。国家卫健委2023年通报的医疗纠纷里,大约17%源于患者对检查结果的误解或主观联想。虽然“体内被植入异物”这类投诉极少,但最近几年确实零星冒出来一些。普通人面对“囊性回声”这种术语,容易听岔。加上长期腹痛,很容易脑补出一套“被监控”的剧情。这种思维模式,和某些“电磁波敏感”“芯片植入”之类的说法有点像,逻辑上未必严密,但情绪是真实的。

换个角度想,如果当初医院在手术后能多解释几句——比如提供详细的影像报告,说明术后可能出现哪些生理变化,也许就不会拖到九年之后闹上法庭。技术上没问题,但信任断了。

国外也有类似情况。欧美偶尔会出现“体内被装监听器”的指控,但通常会被精神科评估,归入被害妄想或躯体症状障碍的范畴。国内基层的精神卫生资源还是紧张。2024年的数据显示,每10万人口只有2.3名精神科医生,远低于世卫组织建议的5人标准。很多人有健康焦虑,却找不到合适的出口。

打个比方:你手机偶尔有杂音,有人觉得是接触不良,有人却认定被黑客监听。前者去售后,后者直接报警。叶某选择了法律途径,某种程度上,是在用她能想到的方式表达一种长期的不安。法院已经按程序审了证据,判了,但她心里的结没解开。判决书能写清楚医学事实,却没法消除一个人的主观确信。

这案子走到今天,其实已经超出了医疗或法律的边界。当检查报告说“一切正常”,但患者坚信“里面有东西”,问题就不再只是“有没有异物”,而是“为什么她这么确定”。医院有没有责任主动提供心理转介?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值得想一想。

叶某还在坚持。她说手机放歌时的回响骗不了人。医生说那是腹腔共鸣,她不信。法院说证据不足,她也不认。两边各执一词,中间隔着的,可能不只是医学知识,还有对“被听见”的渴望。

前几天她又去了医院,要求做MRI。医生劝她先看心理科,她摆摆手走了。没人知道下一步会怎样。

来源:聚影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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