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校园广播、监控门禁、精品录播室、阶梯教室设备”的评审依据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加盖设备生产厂商的公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经依法审查: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校园广播、监控门禁、精品录播室、阶梯教室设备”的评审依据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加盖设备生产厂商的公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及(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本项目的其他投诉问题:
1.CSA035.2-2017标准为特定行业或机构出具的标准,非强制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比较没有强制性和普遍性。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2.技术部分(24分)”中“阶梯教室设备2.5一、LED显示屏第3点(VIC0指数)范围在0-1级,满足CSA035.2-2017标准......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CSA035.2-2017标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
来源:精诚致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