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5日,有网友发布一段视频显示,一名黑衣男子站在一处商场的户外区域,脸部涂着黑色不明物质,胸前贴着写有“强奸犯”三个字的一个纸板。黑衣男子腰部还拴着一根绳子,另一头被一名男子牵在手里,周围有人正在用手机拍摄。不少网友纷纷评论“不堪入目”“太恶俗了”,也有网
王同文 许华凌
9月25日,有网友发布一段视频显示,一名黑衣男子站在一处商场的户外区域,脸部涂着黑色不明物质,胸前贴着写有“强奸犯”三个字的一个纸板。黑衣男子腰部还拴着一根绳子,另一头被一名男子牵在手里,周围有人正在用手机拍摄。不少网友纷纷评论“不堪入目”“太恶俗了”,也有网友在视频评论区称,这是当地一种习俗,男子如果有了小孩当了父亲,会被大家戏弄,是一种庆祝的方式。(大象新闻9月27 日)
视频一出,迅速引发了舆论关注。尽管个别网友将其解读为庆祝父亲身份的习俗,但舆论普遍倾向“不堪入目”“太恶俗了”这一说法。当地文明办明确辟谣:男子因儿子过周岁生日而被朋友戏弄、取乐,但这并不是当地的习俗,相关部门正在跟进情况展开调查处理。
当街示众作为一种羞辱性惩罚手段,其本质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不仅违反现代法治精神,更与当代社会尊重人权的普世价值背道而驰。借助一个所谓喜庆的由头,把对人的羞辱与侵犯包装成“热闹”与“玩笑”,甚至称之为“习俗”,其实是将违法行为娱乐化,为法律法规所不容。
当街示众的所谓民俗,挑战了现代法治社会的文明底线。《宪法》规定,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而公开羞辱直接构成对基本人权的侵害;《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这种集体围观式的群体暴力,往往被披上民俗的外衣,实则是对传统民俗的歪曲误读、肆意亵渎。它违背程序正义、助长集体暴力、腐蚀社会根基。法治中国,绝不允许以民俗之名行违法之事。
剥去其披在身上的“民俗”外衣,需要多方协力、共同施策。司法层面,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追究组织者责任,形成震慑效应;政府层面,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明确恶俗戏弄的严重后果;教育层面,将法治教育纳入公民精神文明建设,破除法不责众的陈旧观念;社会层面,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应当增强抵制低俗闹剧的自觉,向伪习俗说不。唯有严格执法、深化普法、协同行动,才能杜绝此类披着民俗外衣的违法行为,筑牢公民权利保护的基石。
社会对法治践行的程度,决定着其文明进步的幅度。人逢喜事固然值得庆祝,但必须遵从公序良俗,守住法律法规道德底线。无论是升学、开业、婚礼、庆生还是其他大事小情,都应该成为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的契机,而不是制造低俗闹剧的借口。所谓的“习俗”,如果与人格尊严和法治建设相悖,也终将被时代潮流所淘汰。今天我们剥开伪民俗的遮羞布,明日方能筑起保障人权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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