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时刻】离婚案件中的彩礼返还问题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8 19:13 1

摘要:主持人: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由延边广播电视台旅游广播联合珲春市人民法院推出的普法栏目《说法时刻》。今天我们将聚焦离婚案件中的彩礼返还问题,特别邀请到了珲春市人民法院姜香华法官为我们答疑解惑。姜法官您好!

00:00

16:20

姜香华法官

主持人: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由延边广播电视台旅游广播联合珲春市人民法院推出的普法栏目《说法时刻》。今天我们将聚焦离婚案件中的彩礼返还问题,特别邀请到了珲春市人民法院姜香华法官为我们答疑解惑。姜法官您好!

姜法官: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好。很高兴今天能和大家一起探讨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问题。

主持人:说到彩礼啊,这可以说是咱们老百姓婚姻嫁娶中的一个传统习俗了。但是现在因为彩礼问题产生的纠纷也不少,特别是离婚的时候。首先想请问姜法官,从法律上讲,什么是彩礼呢?

姜法官:好的。彩礼,通俗地说就是婚前男方给予女方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法律上虽然没有对彩礼明确的定义,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通常认为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给付的较大额财物。这里要注意区分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比如情人节发的红包、买的礼物等,这些通常不被认定为彩礼。

主持人:那么什么样的财物算是彩礼呢?有没有具体的标准?

姜法官:这需要结合当地风俗、给付的目的和财物的价值来综合判断。一般来说,金额较大或者价值较高的财物,如房产、汽车、大额现金、贵重首饰等,如果是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给付的,就会被认定为彩礼。而日常的小额赠与,比如买衣服、请吃饭等的花费,则不属于彩礼范畴。

主持人:明白了。那接下来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什么情况下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呢?

姜法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主持人:也就是说主要有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能请您分别解释一下吗?

姜法官:好的。第一种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可能只是订婚,或者举办了婚礼但没有领证,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成立。这时候给付彩礼的目的没有实现,原则上应当返还。

主持人:那如果已经办了婚礼但没领证,彩礼也要全部返还吗?

姜法官:这就要看具体情况了。虽然法律规定应当返还,但实践中我们会考虑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孕育情况、彩礼的用途等因素。

例如:张某与赵某(女)于2018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自2019年2月起共同生活,于2020年6月生育一子。2021年1月双方举行结婚仪式,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收到张某彩礼款160000元。后双方感情破裂,于2022年8月终止同居关系。张某起诉主张赵某返还80%彩礼,共计128000元。审理法院认为,双方自2019年2月起即共同生活并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子,现已年满2周岁,且共同生活期间必然因日常消费及生育、抚养孩子产生相关费用,若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数年且已共同养育子女2年后仍要求返还彩礼,对赵某明显不公平,故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主持人:原来如此。那么第二种情形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姜法官:对。这种情况下,虽然法律上已经结婚了,但双方没有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婚姻的目的没有真正实现。所以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要求的是"确未共同生活",如果只是共同生活时间很短,可能就不适用这一条了。

主持人:第三种情形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姜法官:这一条要注意两个要件:一是彩礼是婚前给付的;二是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说,为了给付彩礼而借债,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

主持人:这种情况下,即使已经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是吗?

姜法官:是的,但是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而且这种情况下,返还的数额也会根据婚姻存续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导致生活困难的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一定是全额返还。

主持人:姜法官,在实际案件中,彩礼返还的数额是如何确定的呢?

姜法官: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法院在确定彩礼返还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一般来说,共同生活时间越短,返还的比例可能越高;反之,共同生活时间越长,返还的比例可能越低。其次是彩礼的实际用途。如果彩礼已经用于筹备婚礼、购置共同生活的物品或者共同生活期间的支出,那么这部分可能就不予返还或者减少返还。再次是是否生育子女。如果双方已经生育子女,由于女方在怀孕、生育过程中付出较多,且子女抚养需要费用,这种情况下返还比例可能会降低。还有就是双方的过错程度。比如是否存在家暴、出轨等导致离婚的情形,如果一方存在明显过错,也会影响返还比例。最后还要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和经济水平等因素。

主持人:听起来法院的裁量权还是很大的。那请问姜法官,在实际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证明彩礼的给付呢?

姜法官:证据确实非常重要。常见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取现记录等,这些是证明彩礼支付的最直接证据。如果是现金给付,往往需要其他证据佐证,比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还有就是沟通记录,比如在微信、短信中提及彩礼事宜的聊天记录。订婚仪式照片、视频,能够反映订婚事实和彩礼情况的。礼品清单,有些地方在订婚时会列出彩礼清单,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很有力的证据。

另外,媒人或者中间人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需要注意的是,现金给付的彩礼往往举证比较困难,所以建议大家在给付大额彩礼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保留好证据。

主持人:这是个很实用的建议。接下来想请问一个很多听众关心的问题:如果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那么应该向谁主张返还呢?

姜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受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彩礼确实是给女方父母的,那么可以将女方和其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返还。因为收受彩礼的主体可能是女方本人,也可能是其家庭成员,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主体。

例如:张某某与赵某某(女)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22年4月定亲。张某某向赵某某父母赵某和王某支付定亲礼36600元;2022年9月张某某向赵某某银行账户转账彩礼136600元。赵某某购置价值1120元的嫁妆并放置在张某某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未举行结婚仪式。2022年9月,双方解除婚约后因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争议,张某某起诉请求赵某某及其父母赵某、王某共同返还彩礼173200元。审理法院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张某某与赵某某未形成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张某某不存在明显过错,故案涉定亲礼、彩礼在扣除嫁妆后应予适当返还。关于赵某、王某是否系本案适格被告的问题,审理法院认为,关于案涉彩礼136600元,系张某某以转账方式直接给付给赵某某,应由赵某某承担返还责任,扣除嫁妆后,酌定返还121820元;关于案涉定亲礼36600元,系赵某某与其父母共同接收,应由赵某某、赵某、王某承担返还责任,酌定返还32940元。

主持人:那如果女方用彩礼购置了嫁妆,这些嫁妆又该如何处理呢?

姜法官:这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购置的,通常被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购置的,又没有明确表示是给女方个人的,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用彩礼购置的嫁妆,在计算彩礼返还数额时,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适当减少返还数额。

主持人:姜法官,现在农村地区的彩礼数额往往比较高,有的甚至高达数十万,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很大的负担。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姜法官:确实,现在一些地方的彩礼习俗已经变味了,从原本的礼节性表示变成了攀比和敛财的手段。高额彩礼不仅给男方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也给婚姻埋下了隐患,甚至可能引发纠纷。我们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方面会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会通过裁判引导社会风尚,反对高额彩礼,倡导文明简约的婚俗。

主持人:说到高额彩礼,如果女方提出的彩礼数额过高,男方为了结婚不得不给付,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借婚姻索取财物"呢?

姜法官: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以婚姻为名索取财物,违背对方真实意愿的行为。如果女方以结婚为条件索要高额彩礼,确实可能构成"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但是在实践中,要区分是自愿给付还是被迫索取,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双方自愿按照当地风俗给付的彩礼,一般不认定为索取财物。

主持人:现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恋爱期间双方有频繁的经济往来,比如转账、发红包等,分手后一方要求返还,法院会如何处理?

姜法官:这种情况确实很常见。法院通常会区分是一般赠与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比如"520"、"1314"等特殊金额的转账,通常被视为表达爱意的一般赠与,分手后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是大额的资金转账,又没有其他合理解释,可能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也就是类似彩礼的性质,分手后可能酌情支持返还。

主持人:看来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最后想问一下,除了离婚案件,未婚男女分手后,彩礼返还的问题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姜法官:未婚男女分手后的彩礼返还问题,适用我们刚才说的第一种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但是同样地,法院也会考虑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用途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数额,不一定是全额返还。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问答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姜法官为我们详细解答了离婚案件中彩礼返还的各类问题。

姜法官:谢谢主持人,也感谢各位听众的收听。希望大家能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不要让高额彩礼成为婚姻的负担和障碍。如果遇到彩礼纠纷,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再次感谢姜法官。听众朋友们,我们下期《说法时刻》再见!

初审:郑遵桥

复审:李雪

终审:王莉

往/期/回/顾

REVIEW

来源:珲春市人民法院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