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冤昭雪!安徽25年前奸杀案再审,3名无辜者终获清白,令人泪目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28 17:59 1

摘要:2025年9月28日,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念出“无罪”两个字时,车超、李勇和谢广英这三个名字,终于摆脱了“罪犯”的前缀。

2025年9月28日,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念出“无罪”两个字时,车超、李勇和谢广英这三个名字,终于摆脱了“罪犯”的前缀。

从青年到白头,他们在铁窗内度过了整整25年。

“我终于不是犯人了。”

走出法院的车超抬头看着天空,喃喃自语。

25年前,他还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如今,头发已经全白,背也驼了。

这起轰动安徽的冤案,要追溯到2000年。

当时,涡阳县一名16岁少女王某某不幸遇害,警方随后抓捕了车超等5名嫌疑人。

2004年,安徽省高院作出判决,车超和李勇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谢广英则因“伪证罪”同样获刑。

另外两人,荆献柱和车雪峰则因证据不足,当时就被释放。

当年定案的关键,是一份所谓的“47码鞋”足迹鉴定。

然而,车超一直穿的是40码鞋,两者相差整整7个码数。

就是这样一个明显的矛盾,在当年的审判中却被忽视。

车超在监狱里从未停止申诉,他日复一日地写着申诉材料,手指磨出了茧子,寄出去的信件大多石沉大海,偶尔有回音,也只是冷冰冰的“维持原判”四个字。

他的家人也同样坚韧,为了给他翻案,背着一麻袋的案卷材料,跑遍了安徽的法院、检察院。

有时候连门都进不去,他们就在门口蹲一整天,只求能有人听他们诉说冤情。

转机出现在2019年。

安徽省检察院复查该案时,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问题。

除了足迹鉴定的明显漏洞,当初的车超等人的认罪口供,也找不到任何其他证据可以印证。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彻底推翻了当年的所有证据。

原来那些口供是在“逼迫”下取得的,足迹鉴定更是无稽之谈。

最关键的是,新的DNA鉴定技术找到了真凶,那是一个与车超等人毫无关系的人。

甚至连谢广英的“伪证罪”也被证实是冤枉的。

这起案件不禁令人感到心痛,同时也不由得使我联想到安徽另一起轰动全国的冤案,那便是于英生案。

1996年12月2日,安徽省蚌埠市女子韩某被发现死于家中床上,生前曾遭受性侵,家中现场一片凌乱。

八天后,被害女子的丈夫、时年34岁的区长助理于英生被公安机关作为犯罪嫌疑人带走。

经过七天七夜的审讯,于英生最终“认罪”。

1998年4月7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于英生不服判决,选择了上诉。

经过几番周折,2001年7月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其无期徒刑。

在监狱里,于英生曾想过放弃生命,但一想到妻子被害,司法机关不但没有抓到真凶,反倒把他当作凶手抓起来,他就觉得自己必须活下去,“抓住真凶,洗刷冤屈”。

于英生的申诉最终得到了检察机关的支持。

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存在的矛盾和疑点无法排除。

一是现场采集到两枚指纹,经比对不是于英生和其家人的。二是被害人体内的精液,经DNA鉴定,不是于英生的。

2013年8月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判,判决被告人于英生无罪。

至此,坐了17年冤狱的于英生,终于重获自由。

然而故事并未结束。

在于英生被宣告无罪后,警方重新启动侦查,通过现场物证和技术分析,特别是对精液样本的DNA比对,于2013年11月27日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抓获归案。

令人震惊的是,武钦元的身份竟然是一名警察。

2015年5月15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武钦元强奸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我看来,这些冤案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办案人员过分依赖口供,忽视了客观证据导致的。

在于英生案中,尽管现场有两枚不属于于英生及其家人的指纹,受害人体内也有不属于于英生的精液,这些关键证据却被忽视。

警方选择了通过七天七夜的连续审讯,直到获得他们想要的“口供”。

车超案中也出现了类似情况,47码的足迹被硬安在穿40码鞋的人身上。

这种明显的证据矛盾在当年的审判中竟被忽视,反映出当时司法实践中对物证重视不足的问题。

值得深思的是,这两起冤案最终都通过DNA技术得以昭雪。

科技的发展为纠正历史错误提供了可能,但我们不能总是依靠科技的进步来纠正错误,更重要的是建立公正的司法程序和证据审查机制。

这些案例让我想起法国哲学家培根的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对于被冤枉的人来说,无罪判决固然是他们期盼已久的正义,但失去的岁月和创伤,是任何赔偿都无法完全弥补的。

于英生失去的是17年的自由,而车超、李勇和谢广英失去的是整整25年。

他们入狱时还是年轻人,出狱时已年过半百。

他们错过了成家立业的黄金时期,错过了陪伴年迈父母的机会,错过了社会的快速变迁。

车超走出法院时的那句“我终于不是犯人了”,简单却沉重,道尽了25年的委屈与坚持。

更令人心痛的是,这些冤案往往伴随着真凶的逍遥法外。

在于英生案中,真凶武钦元不仅是一名警察,而且在于英生服刑的17年里一直逍遥法外。

如果不是于英生坚持不懈的申诉和司法机关最终采纳新证据,真凶可能至今仍未落网。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的司法体系正在不断进步和完善。

于英生案和车超案的平反,正体现了司法机关勇于承认并纠正错误的态度。

特别是于英生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显示出最高司法机关对纠正冤错案件的坚定决心。

而且,这两起案件都是在真凶被抓获的情况下才得以彻底昭雪,这既证明了科技发展为破案提供的可能性,也提醒我们,正义的实现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

车超在监狱里不断写申诉信,于英生在服刑期间一度想放弃却仍坚持申诉,正是他们的不放弃,才等来了最终的清白。

2013年,于英生走出监狱时曾说:“我个人受的苦都不算什么,但我希望中国的法制进程能够更完善,不要让‘于英生式’的冤案再出现。”

然而遗憾的是,类似的冤案仍在发生。

车超、李勇和谢广英直到2025年才等来了他们的无罪判决。

正如车超的代理律师所言,这起案件提醒着我们,办案子绝不能马虎,随便一个错判,毁的就是好几家人一辈子。

来源:一介草寇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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