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服饰公司隐匿400万服务费发票牵出2.38亿元收入偷税案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8 17:03 1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杭州亿牛服饰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多个渠道销售服装取得销售款,以不开票、不入账的方式隐匿收入,同时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针对其违法行为,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杭州亿牛服饰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多个渠道销售服装取得销售款,以不开票、不入账的方式隐匿收入,同时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针对其违法行为,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11月对杭州亿牛服饰有限公司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36.64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检查人员聚焦该公司的“重点人群”,要求其实际控制人邱某配合检查,对其进行约谈,严肃向其出示已掌握的相关证据。起初邱某试图辩解,检查人员释法明理,明确指出其涉税问题。最终,邱某承认,杭州某服饰有限公司确系在多个渠道开设店铺销售服装取得销售款,未按规定确认收入2.38亿元,未足额申报缴纳税费;邱某本人取得的杭州亿牛服饰有限公司分红款,该公司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匿收入偷税是指纳税人通过故意隐瞒、伪造或虚假申报等手段不列或少列收入,以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目的的行为。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该行为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和认定标准:

个人或企业隐匿收入金额达5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构成逃税罪(《刑法》第201条)。若占应纳税额30%以上,可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涉及税种

隐匿收入可能偷逃的税种包括:

增值税(如加油站通过个人账户隐匿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如建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个人所得税(如主播通过拆分收入逃税)消费税等其他税种6。企业案例上海洞泾加油站通过个人账户隐匿收入1100万元,被追缴税款及罚款合计935.86万元3。雅安某建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368万元,罚款735.77万元。个人案例
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2021年以来已查处360余起,累计补税超30亿元。补缴与罚款:偷税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处0.5-5倍罚款。刑事责任:首次违法且及时补缴可免刑责,但五年内再犯需追责。

建议企业及个人规范财务流程,避免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或销毁账目等高风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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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税务稽查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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