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枫桥经验”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财富,始终强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解决问题。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白泥井人民法庭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践行“枫桥经验”,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方法,致力于为群众提供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近日,白泥井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
“枫桥经验”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财富,始终强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解决问题。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白泥井人民法庭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践行“枫桥经验”,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方法,致力于为群众提供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近日,白泥井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24年冬天,原告作为出租人,将自己的一辆房车及附带的用品租赁给了被告,被告在承租后用于农村宴会用餐,双方约定租赁费4000元,被告支付原告4000元租赁费后,原告便授意他人将房车交付到指定地点,后被告使用期间,房车发生火灾,房车车厢及车内物品均被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后双方因火灾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先后和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被告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他认为原告房车自身本就有安全隐患,才造成事故的发生,所以损失不应该全由自己承担,但原告认为车当初好好的租给你了,现在烧了,不是你的责任还能是谁的。案涉房车经鉴定,烧毁房车与车内物品价值共计30余万元,基于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共计30余万元。
双方就赔偿金额上产生巨大分歧,基于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通过耐心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渐缩小分歧。最终,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12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终于圆满解决了”,原告激动地表示:“如果我们的案件按照正常程序判决,耗时较长,矛盾也会越积越深,现在终于心里也定下来了”。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是白泥井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快速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担当。
下一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以更灵活、更温情的方式定分止争,让司法服务既有“法律力度”,更有“民生温度”。
来源:无线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