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网络直播、网络游戏兴起,然而在该行业发展的同时,一些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频发,像未成年人大额打赏主播、为游戏充值等事例屡见不鲜。
近年来,网络直播、网络游戏兴起,然而在该行业发展的同时,一些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频发,像未成年人大额打赏主播、为游戏充值等事例屡见不鲜。
网友咨询:
上周发现读五年级的儿子用我手机玩游戏,偷偷绑定了支付宝,两个月里充值了3万多元。联系游戏公司说只能退50%,理由是家长没管好手机。这合理吗?
陈榆亭律师解答:
游戏充值行为应当以该行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等是否相符作为行为效力的认定标准,具体以未成年人对于充值行为的认知能力以及充值金额作为主要考量因素。如果认定游戏充值行为无效,也应当审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之责、游戏服务商是否尽到监管职责等,判定双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如果家长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先与平台友好协商,在提供相应证据的情况下要求平台返还,如果平台拒不返还或者对平台返还比例不满意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陈榆亭律师补充: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规定,并推行网络游戏实名制,取得较大成效。作为家长,在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养成良好的游戏习惯的同时,也要做好对孩子的监管教育工作,更要妥善地保管自己的财物以及各种消费账户,设置安全的支付密码,取消免密支付设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陈榆亭律师
在深圳执业的潮汕人律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团队主要处理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等,有多个成功案例,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
来源:法妞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