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详细梳理了百年红学史中有关曹雪芹卒年“三说”的建立,以及相互博弈的论证过程,具体分析了各自立论的证据瑕疵和论证的主观臆断。认为曹雪芹卒年“壬午说”“癸未说”“甲申说”,虽然都有存在的合理因素,但缺乏坚实的证据支撑。同时对曹学考证中的证据使用原则提出了新的思
【提要】本文详细梳理了百年红学史中有关曹雪芹卒年“三说”的建立,以及相互博弈的论证过程,具体分析了各自立论的证据瑕疵和论证的主观臆断。认为曹雪芹卒年“壬午说”“癸未说”“甲申说”,虽然都有存在的合理因素,但缺乏坚实的证据支撑。同时对曹学考证中的证据使用原则提出了新的思考。
【关键词】曹雪芹卒年 证据 考证方法
1926年顾颉刚在《北京大学国学门周刊发刊词》里即宣称:“我们的研究主旨在于用了科学方法去驾驭中国历史的材料。”何为科学方法?胡适于1928年谈治学方法时说:“科学的方法,说来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在应用上,科学的方法只不过‘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这种“尊重证据”的科学方法,胡适曾用于《红楼梦》研究中,取得了《红楼梦》作者为曹雪芹的重大研究成果。此后,以胡适为代表的考证大军将此研究方法运用到红学研究的方方面面,而有关曹雪芹卒年的研究最为突出。
实则科学的曹雪芹卒年考证,在于强调史料和证据的辩证关系,在于强调考证过程中证据、论证和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这需要我们利用客观、可靠的材料反复论证,在不断地否定过程中寻求无限接近真理的答案。
然而,当我们站在学术史的角度客观梳理、审视这段越百年的研究历程,不难发现曹雪芹卒年考证的实际与顾颉刚、胡适倡导的“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尚存在一定的距离。吴恩裕先生曾感言:“考证曹雪芹的卒年要实事求是。必须有充分的正面证据,才能十分肯定。这是最理想的结果。现在还不可能达到这种理想的结果。目前所能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一个在现有各种证据下比较合理或正确的结论。”
一 曹雪芹卒年“三说”的提出
有关曹雪芹的卒年问题,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壬午除夕(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3年2月12日),简称“壬午说”。(二)癸未除夕(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4年2月1日),简称“癸未说”。(三)甲申春(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春),简称“甲申说”。
“壬午说”是胡适于1928年提出的。早在1921年,胡适在写《红楼梦考证》的时候,就已根据一些零星材料,推断曹雪芹卒乾隆三十年左右。1922年,他得到了雪芹好友敦诚的《四松堂集》付刻底本,发现敦诚挽曹雪芹的诗题下注有“甲申”二字,便断言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九年。1927年,他购买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因此书第一回中有“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的批语,他又于1928年发表了《考证的新材料》一文,将曹雪芹卒年定为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
“癸未说”系易俊元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提出的,此后周汝昌力主此说。1947年,周汝昌从《八旗丛书》中发现雪芹好友敦敏《懋斋诗钞》,其中有《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一诗,“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看小园春。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周汝昌认为《懋斋诗钞》是一个严格编年的本子,他考证出《小诗代简寄曹雪芹》写于癸未年。“既然癸未年敦敏还邀请曹雪芹赏花,则曹雪芹断不可能卒于壬午年”。同时周先生认定了“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批语中的“除夕”这个特定时间批书者不会记错,从而撰《作者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一文,否定“壬午说”。
“甲申说”的最早提出者为胡适,主要依据还是敦诚《挽曹雪芹》的署年为“甲申”,但他在1928年放弃了“甲申说”,根据“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条批语主张“壬午说”。1980年,梅挺秀发表《曹雪芹卒年新考》一文,“把曹雪芹卒年定于一七六四年春天”。继梅挺秀之后,1981年徐恭时发表《文星陨落是何年?——曹雪芹卒年新探》一文,更具体地将曹雪芹卒期定为“乾隆二十九年,岁次甲申,仲春二月十八日春分节间。——阳历是一七六四年三月二十日。”
“壬午说”自1928年胡适提出后不久,1930年易俊元就提出了“癸未说”,直到周汝昌《作者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一文发表,两说便一直争论不休,在1962年前后引发了一场大辩论。1980年梅挺秀又重提“甲申说”,三说遂成鼎足之势。
二 “壬午说”的论据与论证
“壬午说”自1928年提出,1930年易俊元虽然提出“癸未说”,但“癸未说”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多少反响,直到1947年周汝昌发现敦敏《懋斋诗钞》重论“癸未说”,“壬午说”始面临挑战。1954年,俞平伯首次撰文反驳“癸未说”并力主“壬午说”,拉开了两说互辩的序幕。
俞平伯于1954年3月1日发表了《曹雪芹的卒年》,1958年又在《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序言》中申述自己的观点。他首先强调了“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可信性,认为脂砚斋的批语就是“明文”,是“明明白白的话”,凡是信脂批的人就应该相信其可靠性,并且针对主“癸未说”者对于“壬午除夕”一语只取“除夕”而怀疑“壬午”的做法提出批评。在强调了“壬午说”之后,他又对“癸未说”者所依据的材料进行了分析和辩驳。周汝昌提出“癸未说”的立论基础是敦敏的《懋斋诗钞》严格编年,在此基础上推导出《小诗代简寄曹雪芹》写于“癸未”。俞平伯则认为:“前三首诗(指《小诗代简寄曹雪芹》前的第三首诗《古刹小憩》)虽题癸未,但《小诗代简寄曹雪芹》这一首并未题癸未,安知不是壬午年的诗错编在这里呢?”“《懋斋诗钞》稿本剪贴,次序可能凌乱,其《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一诗并未注明年月,证据很薄弱。”对于敦诚《四松堂集》中的那首《挽曹雪芹》诗,俞平伯作了这样的解释:“这诗写于乾隆二十九年甲申,是癸未的次年。末句说‘絮酒生刍上旧坰’,注意这‘旧坰’两字。旧坰者,即礼记所谓‘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是旧坟不是新坟。若雪芹死于癸未除夕,其葬必在甲申,则同年的挽诗,如何能说‘旧坰’,用这样的典故,应该说新坟呵。”
1957年5月,俞平伯的助手王佩璋发表了《曹雪芹的生卒年及其他》,支持“壬午说”,反驳“癸未说”,她在对《懋斋诗钞》原稿本进行了仔细考察后,发现其中有“粘接”、“留空和缺页”、“贴改”、“文字错装”等几种情况,她又依据《懋斋诗钞》的诗题及内容所示年月季节而排列了一个“时序表”,结果亦发现它完全不是编年的情形,因此便断定《懋斋诗钞》是“一个后人剪接拼凑的本子”,是“被后人剪贴挖改过的”,其中“有许多颠倒紊乱之处”,里面的诗并不是按年月次序编排的。
1961年,胡适在《跋乾隆甲戌影印本》一文中重申“壬午说”,并阐明了自己的看法:“周汝昌先生曾发现敦敏的《懋斋诗钞》残本有《小诗代简寄曹雪芹》的诗,其前面第三首诗(《古刹小憩》)题着‘癸未’(乾隆二十八年)二字,故他相信雪芹死在癸未除夕。我曾接受汝昌的修正。但近年那本《懋斋诗钞》影印出来了,我看那残本里的诗,不像是严格依年月编次的;况且那首‘代简’止是约雪芹上巳前三日(三月初一)来喝酒的诗,很可能那时敦敏兄弟都还不知道雪芹已死了近两个月了。所以我现在回到甲戌本的记载,主张雪芹死在`壬午除夕’。”
1962年3月14日,周绍良发表了《关于曹雪芹的卒年》一文,对“癸未说”加以反驳。他认为,《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一诗中的“上巳”是指壬午年3月12日清明节,“前三日”,即3月9日,是特为避开清明扫墓之期;如果指癸未的三月初九,则不但谷雨已过,杏花开落,无可玩赏,而且提前三天也太无意义了。”对于《懋斋诗钞》是否编年的问题,他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以其中的三首诗为例,证明其排次是实有错乱的。至于敦诚《挽曹雪芹》诗所注明的“甲申”二字,他觉得也不可靠。
1962年4月8日和6月10日,陈毓罴相继发表了《有关曹雪芹卒年问题的商榷》和《曹雪芹卒年问题再商榷——答周汝昌、吴恩裕两先生》两篇文章,1964年,又发表了《曹雪芹卒于癸未除夕新证质疑——与吴世昌先生商榷》。与俞平伯一样,陈毓罴亦特别强调“脂批”的可信性。他在对脂砚斋与曹雪芹的密切关系做了分析研究后指出:脂砚斋与曹雪芹“既有着如此深厚的情谊,在这样表示深切悼念的一条批语里,竟会把死者的卒年弄错了一年,在记忆中把‘癸未’误记为‘壬午’,这实在是令人难以想象的事。要知道,曹雪芹的死对脂砚斋是多么沉重的打击!‘余尝哭芹,泪亦待尽’,很难相信这样的人会把他所痛哭的人的卒年忘记或在记忆中将它搞乱。如果没有十分确凿可靠的证据,我们就不能轻易勾销其中的‘壬午’二字,硬说脂砚斋是误记的。”对于“癸未说”者引以为据的《小诗代简寄曹雪芹》诗,陈毓罴认为其编年可疑,他以《懋斋诗钞》中的三首诗为例,指出“这个稿本是属于剪贴性质的,剪贴时很难避免不发生错误”,“由于它本身就大有问题,我们不能把它作为证明曹雪芹死于癸未除夕的一个‘间接材料’。无论如何,它决不是‘癸未说’的一个有力的根据。”至于敦诚的《挽曹雪芹》诗,陈毓罴也承认它是甲申年作的,但“它和脂砚斋的批语并没有丝毫矛盾。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停灵一年,到甲申年初才下葬”。
1962年4月17日,邓允建发表《曹雪芹卒年问题商兑》;同年6月10日,又发表了《再谈曹雪芹的卒年问题》,亦从《懋斋诗钞》的编年问题出发对“癸未说”者进行了反驳。
以上所述,便是“壬午说”的主要论点、论据和论证过程。其核心论据是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的“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条脂批。他们认为,这条脂批无论是出自脂砚斋还是畸笏叟,总比依敦诚兄弟诗的年代来推断曹雪芹卒年可信。因脂批者与曹雪芹的关系远比二敦更为密切,这段“明明白白的话”,是不容否定的“明文”,持“癸未说”的人既然怀疑“壬午”就不应该再采用“除夕”。“癸未说”者所依据的《懋斋诗钞》是一个传抄本,它“不是严格编年”的,《小诗代简寄曹雪芹》可能是壬午年的诗“错编”在癸未年了,它不能证明曹雪芹在癸未年还活着。即使此诗确是作于癸未年,也有可能“直到此年的‘上巳前三日’”,“敦敏兄弟都还不知道雪芹已死了近两个月了。”至于敦诚在甲申年所作的那首《挽曹雪芹》诗,应是雪芹壬午除夕死,癸未年葬,而甲申年敦诚去给他上坟时写的上坟诗而非送葬诗,因为其中有“旧坰”二字,“旧坰”亦即“旧坟”,如果曹雪芹死于癸未除夕,则其葬必在甲申年,同年的挽诗,怎么能说“旧坰”呢?
三 “癸未说”的论证理路
“癸未说”在1930年虽经易俊元提出,但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反响,直到1947年周汝昌发表《作者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一文才引起学界关注。1953年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中重加申述。1962年,他又连续发表了《曹雪芹卒年辩》《再商曹雪芹卒年》等文章。其中《曹雪芹卒年辩》从“消极方面”列举了“壬午说”的“十个论点”,并逐条进行商榷,然后又从“积极方面论述了自己主张‘癸未说’的几点理由”,最终得出结论,“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合当公元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
1954年4月26日,曾次亮发表《曹雪芹卒年问题的商讨》,赞成“癸未说”并反驳俞平伯的观点。在文章中,他利用天文和气象学方面的知识,论证了《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一诗应是作于“癸未”而非作于“壬午”。他指出:敦敏诗约曹雪芹于“上巳前三日”去喝酒,上巳即农历三月三日,则此诗必作于农历二月底的前数日,暂假定为二月二十五日。但此诗一开始就说“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则其时已是“落花时节近清明”。乾隆壬午二月小,二月二一十五日春分;三月大,三月十二日清明。癸未年则二月小,二月二十二日清明。故敦敏写此诗时杏花已落,只能是癸未二月二十五日,即清明后三日。若此诗是壬午二月二十五日所作,则在春分这一天,其时北京冰雪未融,杏花未开,又怎么会有“落花”?此诗既作于癸未,那么曹雪芹就不可能去世于壬午除夕!
1962年,吴恩裕连续发表了《曹雪芹的卒年问题》《曹雪芹卒于壬午说质疑——答陈毓罴和邓允建两同志》《考证曹雪芹卒年我见——再答陈毓罴和邓允建两同志》三篇文章。吴恩裕认为,“壬午说”者所依据的那条脂批只是一个孤证,它是脂砚斋“在事隔十一年(乾隆三十九年甲午所批)之后”的“追忆记载”,“并且也不是回忆者本人的亲笔;而是抄了不知多少遍的过录。”“记错了或算错了干支”是完全可能的事。“二敦的诗固然也是用干支纪年,但他们的诗都是逐年逐月写了诗随即录入誊清本的集中的,……其错的可能是远比十一年以后再去追忆弄错的可能小得多的。”曹雪芹癸未除夕死后即葬,敦诚的挽曹诗是甲申年初的送葬诗。
1962年4月21日,吴世昌发表《曹雪芹的生卒年》,1963年发表《综论曹雪芹的卒年向题》;十几年后的工1978年,又发表了《郭沫若院长谈曹雪芹卒年问题》。他认为,《懋斋诗钞》编年不误,《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一诗确为癸未上巳前所作。敦诚挽诗中的“絮酒生刍”指新葬,其“两首挽诗中无一句不证明其为雪芹初丧时送葬之作。”“壬午说”者所依据的那条脂批,有可能是脂砚斋年老误记,“其中关键性的‘壬午’二字根本有问题,则壬午说的唯一‘证据’即不能成立,可证雪芹卒于癸未除夕,即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
“癸未说”如果想确立,就必须首先驳倒异说。因此,他们大都从脂批入手,以证实“壬午”二字的不可信性,然后再从另一个方面抛出自己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条依据:
1、脂批误记。
2、敦敏《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一诗作于癸未春,既然此时他还邀请曹雪芹去喝酒,可证曹雪芹壬午除夕未死。
3、敦诚挽曹雪芹诗是他甲申年的第一首诗,诗中内容说的是雪芹初丧,可证曹雪芹卒于癸未除夕。
4、敦诚甲申年初挽曹雪芹诗中有自注云“前数月,伊子疡,因感伤成疾”,而癸未年秋冬之际,北京有严重的瘟疫,儿童死者数万,大概雪芹之子亦死于此疫,这亦可证明曹雪芹不可能卒于壬午除夕。
以上便是几十年来“壬午说”与“癸未说”的主要文章和论点。1980年,梅挺秀发表了《曹雪芹卒年新考》一文,对“壬午”和“癸未”二说相互论争的原因及其“问题的症结”作了概括:“主‘壬午说’的红学家”认为甲戌本的那条眉批是曹雪芹卒年的“明文”,“但问题是这一‘明文’同其他一些材料发生矛盾,譬如,据敦敏《愁斋诗钞》之《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似乎在乾隆癸未清明前,雪芹的好朋友敦敏还请他到家喝酒;敦敏、敦诚兄弟的雪芹挽诗,也都作于甲申。如果雪芹真死于壬午除夕,为什么到第二年春天还约他‘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呢?为什么等到第三年春天才写挽诗呢?”如果说“雪芹死于‘壬午除夕’,葬于甲申初春,挽诗作于下葬之时。为什么死了一年多才下葬呢?”“既是停灵待葬,又怎么会选择在地冻三尺的正月营葬(新丧又当别论)?这些都是‘壬午说’者不大好回答的问题。”“至于敦诚兄弟挽诗之作于甲申春,对‘壬午说’更是解不开的死结。”敦氏兄弟在雪芹逝世和停灵时没有写诗,而在“过了三个年头,到‘下葬’后才写!这怎么解释呢?”如果说“敦诚兄弟在雪芹逝世时可能有诗哀悼,只是没有留传下来”,那么又怎会如此凑巧,“敦诚兄弟失落的都是逝世时的悼诗,而保留下来的都是下葬时的挽诗”,这也很难令人相信。“‘壬午除夕’的‘明文’同其他材料的矛盾,不能不引起人们对‘壬午说’的合理性产生怀疑。‘壬午说’者作了种种解释,试图消除矛盾,但每一解释又产生新的矛盾,使自己始终陷于矛盾之中。”
“‘癸未说’避免了‘壬午说’上面曾谈到的矛盾,既然雪芹卒于癸未除夕,癸未春天当然还活着,当然越年至甲申才下葬。因此,同敦敏兄弟的挽诗‘正合榫’。”但“它同其他材料没有矛盾却缺乏任何的根据。构成‘癸未说’的基石是《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之作于癸未,首先碰到的问题就是《懋斋诗钞》是不是‘严格编年’。如果象‘壬午说’者所指出的《懋斋诗钞》经后人‘剪接’、‘留空’、‘挖改’、‘粘补’五十多处,有些诗的系年明显错误,《小诗代简》系年‘必须存疑’,则‘癸未说’本身能否站得住也就成了问题。多年来,‘壬午说’和‘癸未说’的攻防线,主要就是围绕这个问题进行的”,“即使《小诗代简》作于癸未,也只是证实曹雪芹在乾隆二十八年清明节前后还活着,而不能证明他一定死于这一年的除夕。‘癸未说’的困境就在于它要证明雪芹不是卒于癸未的随便哪一天,而是卒于除夕这一天。也就是说,主要证明‘泪笔’的批者不多不少把雪芹卒年误记了一整年!”“恰恰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癸未说’者拿不出任何证据。”
四 “甲申说”的立论
1980年,香港的梅挺秀发表《曹雪芹卒年新考》一文。在将“壬午”、“癸未”二说作了概述并加以辩驳后,他随即从那条“泪笔”批语入手,指出它“是一条‘复合批’”,“是各自独立而又互相关连的三条批语”,“壬午除夕”四字应属上文,它并非曹雪芹卒年之“明文”,而是畸笏叟“加批所署之日期”。既如此,“则‘壬午说’即失去其存在的依据,‘癸未说’的基础亦随之而崩溃”。随后,梅挺秀又依据敦诚的挽曹诗、敦敏的吊雪芹诗、畸笏叟的“泪笔”批语及张宜泉的悼诗,分证曹雪芹卒于甲申年。
梅挺秀认为曹雪芹的英年早逝,“不可能不在朋友中引起反应。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雪芹逝世后,有的在他下葬时写诗深切哀悼,有的在春日聚会时追念他而题壁凭吊;有的在重读《红楼梦》时感到由于他的去世而无法完成这部伟大作品写下沉痛的批语……。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甲申年。这决不是偶然的巧合。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反应了一个基本事实:曹雪芹就是死于这一年的春天。”
1981年,徐恭时发表《文星陨落是何年?——曹雪芹卒年新探》一文,更具体地将曹雪芹的卒年定于1764年3月20日。他先“对甲戌本中的评语文字”作了“一番概括考察”,最后证明“壬午除夕”“是畸笏叟的评语系年,与曹雪芹卒年无关”。在排除了“壬午”与“癸未”两说后,他又从敦诚《挽曹雪芹》诗中,探出了“写挽诗的时间,是在甲申年二月,雪芹即卒于此月。”接着继续分析,又依据敦诚的《挽曹雪芹》诗、《七子醉歌行》诗、敦敏的《河干集题壁兼吊雪芹》诗、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诗等材料,推断出曹雪芹卒于“清乾隆二十九年,岁次甲申,仲春二月十八日春分节间。——阳历是一七六四年三月二十日”。
五 结语
在过去的一百年里,围绕曹雪芹卒年的争辩,无论是参与人数之多,还是争论之激烈,都堪称红学史上一道蔚为壮观而绚丽的风景。众多的学者为此奉献出了自己的心智与汗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后人的进一步深入探讨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他们在茫茫书海中搜寻有关的零星资料,在一次次争辩中碰撞智慧的火花。但是,每一次的争辩是否都彰显了“一切以证据说话”的求真理念呢?
胡适于《古史讨论的读后感》里说:“我们对于证据态度是:一切史料都是证据。但史家要问:(1)这种证据是什么地方寻出的?(2)什么时候寻出的?(3)什么人寻出的?(4)地方和时候看起来,这个人有做证人的资格吗?(5)这个人虽有证人资格,而他说这些话时有作伪(无心的或有意的)的可能吗?”如果用上了错误的材料作为证据,必然会导致考证的失败。
史料是某一特定历史事实原貌的载体,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人们对历史事件(或事实)的记录。这种记录本身并不能直接构成考察曹雪芹卒年的证据,因为这些史料会因为记录者本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等因素,而与实际的曹家所经历的历史事件存在程度不同的差距,有的甚至是与实际事件完全相反的信息。因此,在做曹雪芹卒年考证时,就必须对史料的真伪和价值进行考辩,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对史料进行判断。
静心反思,要确定曹雪芹到底是死在“壬午”、“癸未”,还是“甲申”,或者其他的哪一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是一个客观而不争的事实,主要原因还是发现的有关曹雪芹的证据材料太少。当然,如果没有新的史料发现,这个问题或许将成为一个历史的疑案。这不是遗憾,而是真理。
作者简介:顾斌,笔名卷单行,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北京曹雪芹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红楼梦学会理事。主要从事曹雪芹有关文献挖掘、整理和研究。著有《曹学文献探考一一有关曹学研究方法的检验》,主编《红楼梦研究》《红学新文献选编》。
来源:京畿有道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