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奖励申报指南(以北京市为例)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27 21:00 1

摘要:根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9月8日联合印发《2025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四批)的通知》,本次重点支持方向是制造业

导语

根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9月8日联合印发《2025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四批)的通知》,本次重点支持方向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本文重点解读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奖励申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奖励方向分为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和产业链带动数字化转型项目。

一、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奖励项目

重点支持平台服务商服务北京市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每服务1家待达标规上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达标,按合同额50%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平台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京经营(不含央企),具备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2.申报主体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具有特色数字化产品或服务,具备面向多行业多领域的创新产品、解决方案、数据服务能力,在北京市及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具备较强的应用赋能成效。

3.申报主体服务规上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达标。如平台方是通过经销商与规上制造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的,需提供平台方与经销商的有效授权证明,且授权时间早于服务合同签订时间。

4.每家规上制造企业仅可参与一家项目申报主体的申报工作,且不重复享受奖励政策。

5.如所服务企业与申报主体为互相控股20%及以上、为母子公司、兄弟主体、同一实控人(非政府机构)、同一法人等关联方的,不予支持。

支持范围和标准

1.与待达标规上制造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内。

2.所服务企业2024年、2025年、2026年通过北京市企业数字化转型达标认定。

3.经核验为企业提供以下数字化转型相关服务:①数字化转型相关信息技术工具、基础软件、信息系统等建设、升级或集成服务;②数据集成、数据共享或数据分析应用等服务;③数字化转型相关诊断对标、培训、解决方案咨询或总集服务。鼓励平台服务商整合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特色软件及“小快轻准”工具推出套餐服务产品,帮助企业实现效率提升、质量提高或成本降低等。

4.对于新签订合同的,鼓励原则上服务价格应不高于近6个月实际发生的平均交易价格的80%;对于已建立服务关系的鼓励提供软件升级、系统维护、人员培训等其他附加服务。

时间要求

平台服务商可在本实施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18:00内,按照填报指引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申报备案。

二、产业链带动数字化转型奖励项目

支持产业链标杆企业带动北京市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每服务1家链上待达标规上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达标给予链主企业10万元奖励,每家产业链标杆企业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本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央企)。

2.申报主体所服务的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下简称“链上企业”)应为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制造环节在本市的待达标规上制造业企业。

3.申报主体与链上企业已发生研发设计、采购供应、生产制造、仓储物流、产品服务等方面的相关服务或供应关系。

4.申报主体服务链上规上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达标。

5.链上企业仅可参与一家申报主体的申报工作。

6.如所服务企业与申报主体为互相控股20%及以上、为母子公司、兄弟主体、同一实控人(非政府机构)、同一法人等关联方的,不予支持。

支持范围和标准

1.至少具备以下一项带动链上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证明材料:

(1)服务合同:产业链标杆企业与待达标规上制造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内。

(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间,产业链标杆企业派驻技术人员的项目分工表、考勤记录,或委托第三方为链上企业提供服务的合同及执行记录。

(3)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间,产业链标杆企业与链上企业之间数据交互的技术日志、接口调用记录(如订单数据、物流信息实时同步的后台截图)。

(4)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间,产业链标杆企业向链上企业开放的软件系统使用授权书、平台接入记录(如ERP、CRM、物联网平台等),或为其定制开发的小程序/API接口验收报告。

2.所服务的链上企业2024年、2025年、2026年通过北京市企业数字化转型达标认定。

3.为链上企业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数字化转型相关服务:①帮助链上企业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通过信息标准协同带动链上企业相关系统优化完善;②通过技术接口将标杆企业的核心系统与链上企业的业务系统进行深度集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③标杆企业将自身数字化系统(如设计、制造、质量、供应链等)开放给上下游企业使用,替代上下游企业自建系统或提供功能模块。

时间要求

产业链标杆企业可在本实施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18:00内,按照填报指引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申报备案。

来源:中国科技投资杂志社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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