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被判刑:捉奸是门儿技术活儿,很容易就“进去”了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6 23:42 1

摘要:案情大概是,张某发现丈夫王某在女子李某的出租屋过夜,便联系弟弟、堂弟、叔叔等6人前来帮忙捉奸。次日凌晨,几人殴打王某、李某,并捆绑两人双手带至张某公婆家中讨要说法,王某家属报警,6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近日,西昌市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刑事判决书,张某及亲友等6人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10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缓刑1年2个月至1年6个月。

案情大概是,张某发现丈夫王某在女子李某的出租屋过夜,便联系弟弟、堂弟、叔叔等6人前来帮忙捉奸。次日凌晨,几人殴打王某、李某,并捆绑两人双手带至张某公婆家中讨要说法,王某家属报警,6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案例一公布,再次让捉奸成了网上热议的话题。有网友的留言是,这真是应了那句话,“通奸不道德,但不违法”;还有网友留言,通奸在古代是要浸猪笼的,如今怎么出轨的反倒成了法律保护的了?

古语有云,自古奸情出人命。因为捉奸,自己反被判刑乃至反杀的例子,不胜枚举。历史上最著名的捉奸场景是《水浒传》里的武大郎捉奸西门庆和潘金莲,最后武大郎遭到了灭口。

当下,建设法治社会,正当防卫在很长时间里都是“沉睡条款”,私力惩处违法犯罪者都不行,更别说对“不道德”者了。很多的捉奸案例,就成了惩处捉奸的普法教育:少则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极端的,自己当场被反杀了。

最典型莫过于发现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子之后,控制不住情绪,为壮声势胆量捉奸时携带了器械,情急之下动手或是动械打伤了对方,被追究了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2020)冀0924刑初8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就记载了这样一则案例,丈夫怀疑其妻子与人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遂在其妻子驾驶的轿车内装置了用于定位监听设备,终于在某日发现,妻子正在跟后者在车里进行不正当关系,遂从其家中携带刀具,骑电动车赶到现场。

现场言语不合,后者二人根本不在乎丈夫,遂发生了冲突。丈夫用刀具刺伤第三者及妻子。经鉴定,两人均为重伤二级。丈夫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被控故意杀人罪。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古人训语“奸情自古出人命”,偷情者或者出轨者都是对夫妻关系的不忠不贞。作为受害者本应以冷静方式处理解决,却因极度愤怒失去理智采用了暴力手段,险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应对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代价。被害人自己“过错程度极其严重”。本着“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从轻处理之后丈夫被判刑三年半。

还有一种常见的案例是,丈夫捉奸了双方,眼见木已成舟、大米成了米饭,也知道打坏了要进监狱,便想到了用钱财弥补自己受伤的心。或是以公开曝光相胁迫,或是以武力相威胁,还故作聪明的让对方写下各种理由的巨额欠据。结果,对方事后反悔,索性报案了,捉奸者被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了刑事责任。

网友们纷纷调侃,明明是自己老婆跟人睡了,即使被自己捉奸在床了,在法律上居然拿他们没办法。打坏了要追究打人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要钱赔偿要追究敲诈勒索的法律责任。

于是,网上出现了发现丈夫或妻子与人正在通奸的建议做法:发现屋内有异常,应该先退到屋外,先抽根烟平复一下心情免得情绪失控,再轻轻的带上房门悄悄离开,最后不忘提醒妻子下次提前通知一声,免得下次撞见了大家都不好收场。

在我国古代,通奸是一项刑事罪名的,按《宋刑统》,“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按元朝刑法,“诸和奸者,杖七十七;有夫者,杖八十七。诱奸妇逃者,加一等, 男女罪同,妇人去衣受刑”。按明清律例,“凡和奸者,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杖一百”,“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

对于捉奸者,古代也赋予了生杀大权,元朝刑法规定,“诸夫获妻奸,妻拒捕,杀之无罪”。《大明律》与《大清律》均规定:“凡妻妾与人奸通而[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若只杀死奸夫者,奸妇依[和 奸]律断罪,当官嫁卖,身价入官。”意思是,奸夫淫妇若被捉奸在床,或者拒捕,当场杀死无罪。

这样的东方传统,并没有被西方的现代法律思想和规定中所接受,通奸无罪化,已成为普遍性的法律规定。2015年,韩国法院宣布废除刑法中一项涉及处罚通奸者的法条,认定实行62年的通奸罪违反宪法,侵犯公民个人权利。2020年,台湾地区的司法部门正式宣布,台湾地区“刑法”中第239条通奸罪被大法官裁定“违宪”,于当日正式除罪化。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里,一直就没将通奸纳入法律制裁打击的范围内,连行政处罚都构不成,除非是破坏了军婚之类的。近些年,民法领域,才将婚内出轨纳入了夫妻离婚时,少分或部分婚后财产的理由予以司法倾斜。

如此的法律导向,逐渐形成了社会共识:通奸属于道德范畴的事儿,即使被抓了反而可以拿起了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上的两个案例结果都是,捉奸的不仅老婆出轨妻离子散了,自己也进了监狱。

于是,网上时不时的就会流传出捉奸的视频,尤其是公职人员的。法律治不了你,社会舆论上阵。此类视频流传度很广,既满足了大众对于通奸者人人喊打的正义感,又满足了某些人窥探他人隐私的心理需求,更能借助社会影响对通奸者乃至其上级施加压力,达到法律制裁达不到的效果。

需要提醒的是,拍摄和传播此类视频也是危险的,很容易陷入侵犯他人隐私或是更严重的违法情形。法律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和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婚内出轨跟他人通奸,法律上没有办法,但在情理上是说不通的,更是无法阻止给对方造成的心理伤害的。自古通奸出人命,法律不予制裁,不代表法外不会有人自力救济、同态复仇。

来源:烟语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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