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11月,张某的委托人登录某网络平台APP,搜索并进入被告杨某鼎的直播间取证,其直播内容为对话截图,对话内容中写有“风暴垃圾”字句,下方为张某的照片制作成的表情包,并标注具有贬损性的文字,后其委托人多次登录该直播间,直播内容与前述一致,直播间人数多次达
在网络平台侮辱谩骂他人
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判处被告
停止侵权行为、发布道歉声明
并赔偿律师代理费
案情回顾
2023年11月,张某的委托人登录某网络平台APP,搜索并进入被告杨某鼎的直播间取证,其直播内容为对话截图,对话内容中写有“风暴垃圾”字句,下方为张某的照片制作成的表情包,并标注具有贬损性的文字,后其委托人多次登录该直播间,直播内容与前述一致,直播间人数多次达三百余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杨某鼎在公开直播中以照片指向特定自然人张某,并使用“垃圾”等字样,该行为具有贬损张某名誉的性质,具有过错,且直播间观看人数达三百余人,杨某鼎的相关言论已为第三人所知悉,客观上降低了张某的社会评价,已造成对张某名誉受损,杨某鼎的过错行为与张某名誉受损的后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民事责任,遂依法判处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律师代理费。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审核: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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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幸福福鼎